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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奧運要人權

黑龍江維權人士因發公開信被起訴
作者:韋娓 文章來源:VOA 更新時間:2/15/2008 12:40:37 AM

黑龍江一名維權人士因發起“不要奧運要人權”的公開信而被起訴,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維權律師認為,起訴黑龍江維權人士楊春林與奧運前當局從嚴處治維權活動人士有關。


龍江維權人士楊春林去年發起“不要奧運要人權”為題的公開信,征求簽名,聯合當地農民向政府呼吁索回被征用的土地。楊春林還在網上發表文章揭露1994年
政府以國家建設需要為由,低價強行征收佳木斯、富錦地區的150萬畝耕地的所有權。楊春林在去年8月13號被捕後當局一直拒絕家人與他會面,而當地檢察院
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予以起訴。


春林的妹妹楊春平對中文部說,2月10號佳木斯中級法院楊春林案件主管人員電話通知楊春林家人這個案子將在2月
19號早上8點半開庭,楊春平堅稱楊春林清白無辜:“我哥沒有罪。互聯網上發表文章也好,主要是幫助失地農民,為失地的人維權。幫助農民要回土地是維護人
權,怎麼能顛覆國家政權呢?”

*維權律師:罪名不能成立*


京維權律師滕彪認為,楊春林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名不能成立:“指控他主要是他寫了要人權不要奧運的公開信,1萬多人聯署。我覺得從法律的角度楊春林做得這些
事情不可能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因為他提出來人權應該高於奧運這樣一個問題實際上跟國家政權沒有任何關系,因為奧運會只是個運動會跟顛覆國家政權不相
關。”

滕彪律師認為,楊春林與胡佳之類希望利用奧運時機伸張人權的人士一樣,會被當局從嚴處治:“在奧運前所有這些對奧運批評的人都會受到較嚴厲的打擊。楊春林這個案件也會走完整個司法程序,我估計最後會被法院判決,而且基本上不大可能是無罪判決。”

滕彪律師說,中國的律師受制於中國的司法體系,對這類案件所能發揮的影響力有限。他呼吁國內外人權組織和國際媒體向中國當局施加影響為維權人士仗義執言。

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18/yangchunlin/200802/20080215124231_759...

楊春林法庭自辯多次被法官打斷
2008.02.19

黑龍江維權人士楊春林被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周二一審結束,法院將擇日宣判。律師指當局的指控證據並不充分,而法院以時間緊迫為由多次打斷楊春林的自辯。(姬勵思報道)

* 收聽


木斯中級法院周二上午開庭審理楊春林的案件,審訊歷時五個鐘頭,法官表示擇日再宣判。楊春林的辯護律師李方平對本台粵語組表示,當局主要指控楊春林發起不
要奧運要人權的簽名運動及撰寫的一些文章,有攻擊社會主義制度及國家領導的含意。但李方平認為當局提出的證供內容空泛,根本不能具體指證楊春林構成犯罪。
他說:他們只是泛泛而談,就是因為這個簽名行動,弄到海外,做成非常不好的影響,僅此而已,對楊春林具體做了甚麼,他的言論有那些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他沒
有任何舉證。

李方平說,楊春林自辯時,法官又以時間緊迫為借口,多次打斷楊春林的講話,他認為這樣做對當事人絕對不公平。他說:他們把時間限得太死,希望一個上午審結,只安排了半天的時間,所以他們顯得很急燥,案件審到下午兩點多,中午沒有休息,我們沒有吃飯、飲水,非常疲憊。

李方平表示,楊春林在庭上慷慨陳詞,充分表達自己的觀點。但由於他對中國的司法無信心,他當庭表示一旦被判有罪不會上訴。李方平預期法院可能在兩周內宣判。

楊春林的家人包括母親、妻子、妹妹等都有到法院旁聽,其妹楊春平表示,哥哥及家人在七個月內首次見面,彼此都激動落淚。她說:我哥下車時被戴上頭套、腳鐐,像嚴重罪犯,家人看到很難過,都哭了。我哥也不知道家人可來旁聽,見到我們時也哭了。

楊春平說,家人堅信哥哥無罪,但當局以法律作為打壓維權人士的手段普遍,家人對哥哥會獲無罪釋放並不表樂觀。

記者多次致電佳木斯中級法院查詢,但都無法聯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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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的楊春林本身是一名下崗工人,他為黑龍江失地農民爭取合理權益,於去年6月發起“不要奧運要人權”的簽名運動,收集了上萬個失地農民和下崗工人的簽名聯
署,在海外中文互聯網上廣泛傳播,因而觸怒當局,他在去年7月初被拘留,8月中被以涉嫌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捕。(姬勵思報道)

http://www.rfa.org/cantonese/xinwen/2008/02/19/china_rights_trail/

無國界記者組織報告:奧運新聞自由不樂觀
作者:丁小 文章來源:RFA 更新時間:2/14/2008 12:27:01 PM

無國界記者組織星期三發布全球新聞自由年度報告,重點提到中國奧運前對新聞言論自由的打壓。大陸媒體工作者對奧運能否打開這一困局不抱樂觀。以下是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丁小的采訪報道。

* 聽報道


部設在法國巴黎的無國界記者星期三發布全球新聞自由年度報告譴責世界各地政府包括主要國際組織普遍在悍衛言論自由上無能、懦弱及虛偽。報告檢視了九十八個
國家內的記者人權狀況,更重點提到中國在奧運前夕對新聞言論自由的壓制,稱:“似乎世上只有國際奧際會相信中國政府會在奧運開始前對人權問題作重大讓步。
每次有記者或博客獲釋,便有另一個被囚。在這個夏季中國異見份子的日子恐怕會相當難過。”

該年度報告關於中國的部分從抓捕異議人士和記者、對國內媒體的日常管制、封鎖過濾互聯網信息、阻撓外媒采訪幾方面的眾多案例,展現了中國政府在過去的一年不但沒有履行01 年申奧時承諾的“保證媒體新聞自由”,反而是加強了這方面的控制和打壓。


京某知名媒體一位在職編輯星期三接受本台采訪時也說,感到零七年以來當局對媒體的管制明顯加強,除了他自己經歷的、聽到的業內被整肅的個案不斷,收到中宣
部的指令的頻率也比以前更高:“給我的感覺是他自在宣傳上說我們現在新聞自由了,國外記者可以來采訪,有什麼事情發生他會召開新聞招待會,看起來自由度大
了,實際上是控制的更嚴,在比較大的活動之前,媒體這種收縮是肯定的。很多敏感的東西他不讓你說,近期比較敏感的上訪問題、民辦教師問題、退伍軍人問題。
近一段時間中宣部幾乎每周都有通知,像這段時間雪災,不許說雪災不好,這裡真實的情況他不讓你反映出來。 ”


管對中國政府遵守奧運承諾不抱樂觀,關注全球新聞自由的組織依然在作出努力,無國界記者東亞區負責人布魯塞爾星期三接受本台采訪時說,日前記者程翔和喻華
峰的獲釋顯視國內外的壓力是有一定作用的,他呼吁各方繼續敦促中國政府在奧運前釋放更多的記者和異議人士,並開放境內新聞言論自由:“希望八月以前更多人
獲釋;開放外媒和國內媒體采訪自由,讓記者能隨意采訪社會、政治、環保以及奧運相關的事項。我們仍然期望中國政府尊重它的承諾。”


際社會就中國違背申奧承諾不斷發出譴責之聲後,中國政府似乎間中也進行少量讓步以緩和壓力,然而對於
“完全”及“長遠”的媒體開放,大陸業內人士則不抱樂觀,以上那位不便公開身份的北京編輯說:“他們現在也只是做做樣子而已,實際是不會開放的。大陸媒
體。。嚴格說起來算是宣傳機器, 是和政權連在一起的,它不可能說完全開放。”

http://www.rfa.org/service/audio_popup.html?file=http://www.rfa.org/mand...

無國界記者組織報告批評中國缺乏新聞自由
作者:高山 文章來源:RFA 更新時間:2/14/2008 12:15:20 PM

總部設在巴黎的國際保護記者組織“無國界記者組織”星期三公布了2008年度全球新聞自由狀況報告,報告批評中國缺乏新聞自由。下面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高山的采訪報道。

* 聽報道

“記
者無國界“的最新報告說,2007年是全球過去十幾年來新聞記者因公殉職人數最多的一年,新聞記者遭到的迫害前所未有,平均每天至少有兩名記者被抓。在該
組織對全球169個國家和地區的排名當中,中國排在倒數第七。報告呼吁民主國家政府不要只重於商業外交,應該堅持原則,捍衛人權和自由。報告在談到中國的
情況時說,去年中共17大召開前夕,中國新聞自由狀況惡化,官方網絡警察搜尋和查封與政府不同的政治言論。

記者無國界華盛頓分部負責人莫瑞隆女士星期三在新聞發布會上說,盡管中國政府在去年1月訂立允許外國記者自由采訪的規定,但2007年有180多名外國記者采訪時遭到中國政府的騷擾。

"
中國政府沒有兌現2001年在爭取奧運會舉辦權時作出的改善新聞自由狀況的承諾。2007年中國的新聞自由狀況非常令人失望。很多觀察家本來期望中國政府
會對遵守承諾,對新聞自由采取更加寬容的態度。但事實上,中國政府,警察及宣傳部門利用各種手段阻止人們自由表達言論,政治上的不同意見遭到全面封殺。外
國記者在采訪中也遭到各種騷擾。”

現在美國的原中國新聞工作者何清漣在“記者無國界”的新聞發布會上發表講話指出,2007年,中國政府
對加強了對具有獨立思想的新聞記者和政治異議人士的迫害,
“我今天是想利用這個機會做一些國際呼吁,提醒大家不要忘記在中國現在正有幾十位網絡寫作者和記者關在牢獄中,同時還有更多的維權人士在受酷刑折磨。我想
要大家特別關注郭飛雄的案子、關注胡佳的案子。”

何清漣說,過去一年,中國國家安全局特務系統公開監管互聯網,並隨時逮捕那些被國安部門
認為是散布了危害國家安全言論的人,
“也想告訴大家牢獄裡的痛苦結束以後,這些人回到社會上他們的痛苦還沒有結束。比如高勤榮的妻子身患重病,他因為政治問題找不到工作,現在他們一家飢寒交
迫。這些人只要是敢於和中國政府做一點抗爭,不管他們是出自良知,反腐敗還是關心被政府和社會拋棄的弱勢群體,比如艾滋病患者。只要中國政府認為他們做了
一些不利於中國政府形像的事情,他們就都成為了國家的敵人。”

何清漣說,距離北京奧運開幕還有半年時間,她對中國的新聞自由前景沒有任何幻想,

以上是本台記者高山的采訪報道。

http://www.rfa.org/service/audio_popup.html?file=http://www.rfa.org/mand...


曾金燕上周日首次獲准與丈夫胡佳見面
2008.02.20

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拘留近兩個月的北京維權人士胡佳,月初首度獲准與律師會面。而一直被軟禁的胡佳妻子曾金燕,上周日亦首次獲准與丈夫見面。曾金燕表示胡佳的健康狀況尚好,沒有受虐的跡像。(姬勵思報道)

* 收聽


胡佳被拘留後,妻子曾金燕就一直被軟禁在住所內,並被截斷一切對外通訊,至今已近兩個月。記者周三終於成功聯絡上曾金燕,她說,她於上周日首次獲准與胡佳
見面,由於有警察在旁監聽,加上見面的時間很短,只能談及家常事,未能詳細了解他被關押的情況,但表面看來他並無受到虐待。她說:因為見面時有很多人,不
讓談別的事,時間又比較短,就是說說家裡及小孩的情況,但是我自己覺得比較肯定的是他沒有外傷,他也不知道我的狀況,還叫我開車帶爸媽出外走走。


金燕說,當局在幾日前把手機歸還給她,但她相信國保一定會監聽她的電話,所以不方便說得太多,只是透露她目前仍被嚴密監控及限制自由,她現時只能默默的等
候,希望胡佳早日獲釋。她說:我也沒有甚麼特別好的方法,只有在家裡等著,我相信胡佳是無罪的,他是做維權的工作,所以希望國家按照法治的精神,我就是說
胡佳是無罪的,我希望他快點回來。

曾金燕說,她兩度獲准出外帶孩子去打針。據目擊的鄰居告知,當她外出時,國保曾擅自偷偷進入她家中。但她不知道所為何事。


一方面,胡佳的律師李勁松表示,本月初他首度獲准與胡佳會面,見面時間大約四十分鐘,雖然期間一直有兩名警察在旁監聽,但他想要了解的狀況基本上都已提出
來,並確認胡佳的精神和身體狀況尚好,亦沒有受到刑訊逼供。李勁松說:我跟胡佳見面時,旁邊是有警察,但我認為重要關鍵的事都能到落實,有關案情,按照行
規或慣例,我也不多問,可以肯定的是胡佳的健康狀況是比較好,在裡面也沒有受到虐待或逼供。


勁松說,胡佳向他明確表示他並非那種受壓就會妥協的人,並托律師對外界的關注表示感謝。他說:胡佳也明確的說,像他這樣性格的人,沒有人可以強迫他說違心
的話,他認為沒有錯的話,就沒有人能讓他認錯。 34歲的胡佳長期從事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及維護人權活動。他於去年12月底被當局以涉嫌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拘留,並關押於北京看守所。他的妻子曾金燕亦於當日起被軟禁於住所內。自胡佳被捕後,海內外不斷有呼聲要求當局立即釋放他。(姬勵
思報道)

http://www.rfa.org/cantonese/xinwen/2008/02/20/china_rights_hujia/

維權網呼吁人大終止“煽動顛覆國家政罪”
2008.02.15

中國政府常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打壓異見人士的抗議行動及箝制言論自由,維權網周四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出公開信,要求修訂刑法,終止使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條文。(海藍報道)

* 收聽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中國政府打壓異見人士的慣用指控,踏入2008奧運年,被指涉及此控罪而被拘禁的異見人士就更多,近期就有呂耿松、胡佳;而去年底亦分別有高智晟、嚴正學,李元龍,姜維平、李長青等人。維權網就列舉了四十一個受害人士的名單。


百名維權律師、異見作家及民運人士,周四以維權網名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出公開信,建議今年三月召開人大會議時,重新解釋及修訂刑法,終止使用“煽動顛覆
國家政罪”的條文,以免司法部門及地方官員,用來打壓言論自由。負責編輯公開信的獨立筆會作家劉逸明指,此刑法有違憲法,並損害中國的司法形像,中國已進
入互聯網時代,因言入罪的案例將會更多,所以當局應廢除此刑法。

他說:因為很多人尋求在互聯網上表達自己的意見及觀點,中國將要召開奧運會,但言論自由的環境,並未有多大改變,很多人像呂耿松及胡佳被遞捕。愈來愈多人在(公開信),肯定來說對中國政府是一壓力,來廢除這種條例。


位因互聯網上言論而入罪的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表示,中國在零四年曾加入保護人權條款到憲法內,但並未有同時修訂刑事法,所以引起予盾。如海內外人
士不斷向中國施加壓力,他相信兩、三年內有機會廢除此刑法。黃琦又指,相對上一世紀,當局已減少抓人,但郤常常封網。他對自己在零三年被當局指在網上散播
六四、民運及法輪功等文章,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五年,感到司法不公,釋放後仍繼續運作天網。

他說:那個時侯感到很冤枉,堅信有一天我們會堂堂正正在中國的互聯網上發展。這個刑法對於互聯網來說,它是提供了一個有利的專政工具,但是效力愈來愈抄,畏懼這個罪名的人可以說愈來愈少。

曾協助高智晟案的廣西維權律師楊在新,認為有三個理由要廢除此刑法。這個刑法不利於保障公民的言論自由,另外,一個國家政權以積極的方法做好自己的工作,令老百姓支持,而不是以打壓或拘捕來對待異見人士。

他說:煽動必需要舂捏造事實,推翻國家政權很明碓的目的,如果你是確實客觀問題存在事實,而提出批評政府,這種不作為非法的或犯罪的東西,那也不存在,但是往往這兩者很難區分。

楊在新指,呂耿松及高智晟他們所提出的意見都是客觀的事實,但仍被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中國的法律制度存在嚴重侵犯人權及公民的合法權利,實有改善的必要。(海藍報道)

http://www.rfa.org/cantonese/xinwen/2008/02/15/china_openletter/

連結:
維權網致全國人大常委公開信

除夕前,警方加緊對曾金燕的監禁和威脅

無國界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