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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站在常識的對立面

我對維基百科的感情是在論文期間培養的。因為在晚間工作,經常遇到不認識的人名、書名或修辭格,又因夜深而借不到書,在維基上找到都叫人感激涕零。而我也的確見過在文學術語上,維基的定義比某些文學詞典還好——當然,我是指英文維基,中文版則同志仍需努力(維基靠用戶建設,是我自己不長進不敢怨人)。

網上大熱的《福佳始終有你》,在維基設立條目而被一位國內用戶「百無一用是書生」,以「侵權」、「惡搞」為理由而刪去,這件事當時已經嗅到不妥,但四處火頭分身不暇,自己在網絡方面的知識又不夠班,想著維基人裡面總有liberal的吧,就由它自己討論吧。最近在inmedia再看到有維基管理層以「q & a」方式回應事件,因為實在太憂心,就忍不住回應了。

下為Stewart C 的說法:
Q:《福佳始終有你》的是否侵權?!歌詞侵犯了香港哪一條法例?
A: 由於維基百科執行的是一個較為嚴格的版權標準,最近甚至連在世人物的圖片也不可使用宣傳照。《始終有你》原來的歌詞是屬於陳少琪填詞的,後來再經林忌先生改寫成《福佳始終有你》,基本上已是面目全非,但始終是派生作品,版權誰屬到現在還在維基百科上討論中。有人認為已是另一作品,有人卻認為除了歌詞部份外均可保留。

「派生作品」原來也不可以,真是很驚人。我唸文學,網絡人叫做惡搞的東西,我理解是叫做parody。這是其中一個源遠流長、在當代擔演重要角色的修辭格,充當著非常混亂熱烈的意識型態爭逐場所,是意義最不穩定、最駁雜、最具嬉戲性的修辭手段之一。

Paordy 的意思,照搬英文維基百科的解釋如下:In contemporary usage, a parody is a work that imitates another work in order to ridicule, ironically comment on, or poke some affectionate fun at the work itself, the subject of the work, the author or fictional voice of the parody, or another subject. As literary theorist Linda Hutcheon (2000: 7) puts it, "parody...is imitation with a critical difference, not always at the expense of the parodied text." Another critic, Simon Dentith (2000: 9), defines parody as "any cultural practice which provides a relatively polemical allusive imitation of another cultural production or practice."

這在西方是源遠流長的修辭手段,亞里士多德的《修辭學》裡曾提到「PARODIA」,但最早的定義和使用方式已經流失了。經典的代表作品有《堂.吉訶德》等,作品表列請見英文維基。如果「派生作品」就不可以放入維基百科,那麼,請將《堂.吉訶德》的中文條目拿走。

不知為什麼,中文維基百科裡「PARODY」的對譯「戲仿」,只有一系列流行文化的例子,令人以為「戲仿」只涉及近代商業作品,大概因為這樣而與什麼「宣傳」有關係。而這些在英文維基裡被指為PARODY例子的作品,在轉為中文之後,好像沒人理會「PARODY」的意思,通常不被翻譯。上面堂吉訶德的條目裡,「戲仿」的意味就減弱到很低的地步。中文維基談及達達主義時,也沒有提到杜象的蒙娜麗莎(連杜象的頁面都還未建設呢)。

不熟悉文學的人,沿「二次創作」的條目去理解,可能比較容易理解的當代所謂的PARODY,裡面列出了各種創作的手法——起碼把它當成一種創作的手段去理解,整個詞的氣質比「戲仿」的條目高雅。然而,比起Burlesque或irony,當代的parody的確是一個比較低俗、現世、遊戲的詞格。有趣的是,大陸的王朔,香港的周星馳是流行文化領頭人,並都被理解為paordy而作為文化研究(無論中西)的熱門題目,照理平民百姓應該很熟悉parody才是。然而中文維基這種對Parody的戒心到底是因為什麼?這是個有趣的問題,但恐怕這篇文章是不能處理了。

筆者想指出的是,如果「派生作品」屬於不可以收入維基百科的侵權作品,那麼魯迅的經典作品《故事新編》就一定「侵權」了;香港文學的代表作、西西《肥土鎮灰闌記》也有危機。還有,電影《大丈夫》裡面「唔滾唔知身體好」一段的鏡頭語言,明顯是《無間道》「一將功成萬骨枯」的PARODY,那麼《大丈夫》的條目也要拿走吧。

再這樣問下去就要引發類似送莎士比亞到影視處的風波。我只是希望中文維基人明白,以「惡搞」為「侵權」而逐出維基百科,是一種非常保守以至反動的做法;它不能證明維基百科的中立,只能證明維基人突然站在了常識的對立面,因為你們採取了一種會導致《堂吉訶德》被逐出維基的態度。
這是不能輕易使用的。以「惡搞」為「侵權」而矯枉過正,可能會導致我們與當下流行文化、傳統文化都喪失聯繫。

再者,維基上面什麼都有,連新聞主播都有一個專有條目(但杜象卻沒人為之建立專頁……),所謂「重要性」,總有值得質疑之處。我記得初時看到維基百科與傳統百科全書的比較,其中一個優點是維基比傳統百科全書有更高的彈性,能夠與時代脈搏貼近,流水不腐。福佳絕對是一個與具體時間掛鉤的作品,在某個時段它會格外受重視,很明顯,維基百科就是在它會最受重視的時間(今年六四前後)拒絕了它。除非「重要性」只是一個幌子(拒絕《福佳》是出於別的原因),否則,在審視作品 的「重要性」方面,維基管理層這次處理《福佳》可謂MISS THE WHOLE POINT。

知識不是雪白而中立的,裡面充滿了權力鬥爭,然而有判斷和思考能力的人,不會用「包含不夠中立的內容」來排拒「毛語錄」的條目。要排拒有政治意味的當下作品,其背後的立場保守,一向都容易被察覺。像三聯出版《路漫漫——香港獨立漫畫25年》裡刪去尊子的幾幅畫,也是以「我們一向不出版與當下關係密切的書籍」為理由,三聯方面私下友善而含蓄地表示「我們是中資機構」,而又不能公開承認政治影響。我個人理解三聯的立場;提起三聯事件,是希望中文維基人明白,這次事件裡公眾懷疑維基的中立性,是很合理的。而我個人願意相信,這次犯錯只是因為我們都生在一直自以為政治中立但近日卻禁忌叢生的香港。

抱歉我不熟悉維基運作,也不知道個別用戶之間的私人恩怨(上《福佳》討論頁看得頭昏眼花),如果有弄錯的地方,不好意思。老實說,《福佳》是否入維基對我也無甚差別。我只知道,把 PARODY定義為侵權就是為藝術創作籠上黑暗,維基管理者說出這種話令人很不安。而這種事竟然是以民間自我審查的形式出現,我真是感到非常沉痛。我一向喜歡維基百科的自由氣質,也希望中文維基人,把眼光放遠一點,拿出為知識而戰的勇氣來,在「惡搞」/二次創作/PARODY的問題上,參考更多學術著作,不要被現成的狹窄版權法綑綁。為了傳達沉重心情容我重複:把PARODY定義為侵權是為藝術創作籠上黑暗,請維基人自強、擴闊眼光、拿出勇氣,不要站在常識的對立面,不要切斷與中西方文化傳統的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