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昨日公布一份主動調查報告(下稱《報告》),發現原來有車輛過完運輸署年檢後,隨即又中了環保署票控,於是檢完要再檢。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後,指出環保署及運輸署不協調,導致出現一車兩檢的情況。
憑常理,一樣野要檢兩次,肯定有問題。於是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揭露現時車輛檢測系統出現大漏洞。現時運輸署年檢,只測試汽車空轉引擎的排氣情況;這種稱為「怠速測試」,只能測出黑煙、碳氫化合物、一氧化碳有否過量排放,但未能針對氮氧化物(車輛通常在行駛時而非怠速時才會排放大量氮氧化物)。
換句話說,運輸署沿用多年的年檢有大問題:未能實際反映車輛在行駛時引擎負載情況下的排放情況。走漏了氮氧化物,任由車輛大噴特噴。
而這氮氧化物,正是一種主要的路邊空氣污染物。根據環保署數字,由1998年有紀錄至今,我們呼吸的路邊空氣,從未達至世衛安全水平。每年的二氧化氮(氮氧化物包括一氧化氮及二氧化氮)年均水平,都高於世衛標準兩倍以上。眾所周知,路邊廢氣有幾惡毒害人,世衞轄下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早於2012年把柴油引擎產生的廢氣列為第1類致癌物。吸廢氣,與吸煙無異。
檢測出現大漏洞,環保署固然責無旁貸,但大家亦從申訴專員公署的《報告》清楚看到,運輸署懶懶行而導致今日路邊污染長期高企危險水平:
1. 《報告》的「調查所得」部分指出:包括運輸署代表組成的專家組,早於2002年已支持審議顧問的研究報告,以遙測設備和跑步機檢測排放過量廢氣的車輛。但自2002年至今,運輸署未有扮演更主動角色,作出相應配合。
2. 《報告》的「調查所得」部分再次指出「... 事實上,運輸署亦應是車主最常接觸的部門... 可是,本署發現運輸署網頁連簡單的宣傳單張也沒有,更遑論「新措施」的施行,確有不足。...」
3. 繼而,《報告》的建議部分「環保署和運輸署之間的協調」中有四項建議,每項建議都與運輸署有關。
今日申訴專員公署再次鞭撻政府部門不協調,不禁令人想起2013年政府推出的《香港空氣清新藍圖》? 當年環境局聯同運輸及房屋局、發展局、衛生署推出《藍圖》,象徵上述政策局都有「責任」為這份藍圖而出力。然而,《藍圖》推出至今,各政策局及轄下的署方,又做了些什麼?
發展局不提也罷,環境局尚且於2013年以過百億淘汰老舊柴油車、2014年資助更換石油氣的士小巴催化還原器;運房局或運輸署又如何? 近年車輛增長失控、市區車速跌至新低是「果」,缺乏遠見發展可持續交通政策正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