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的氣候變化督導委員會現正邀請市民,就香港如何應對氣候變化提交意見,截止日期為8月20日(星期六)。
全球氣候變化形勢嚴峻,香港不能獨善其身,三個團體低碳亞洲、地球之友、香港公開大學發起一人一信聯署行動,促請特區政府:
- 將【4R20】方案納入香港回應巴黎協議的行動計劃,務求在2020年令香港本地可再生能源比率達到全港發電的4%。
- 將【4R20】方案作為政府與兩電商討新利潤管制協議的基礎,令兩電成為推動全港可再生能源的合作伙伴,讓全港市民、社區和商界有積極參與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機會。
【4R20】香港可再生能源方案是參考發達國家的有效的經驗,為香港度身訂做的能源轉型方案,以「全民共享、低碳創新」為焦點,要點如下:
a. 低碳優先 - 2018年後的利潤管制協議應規定電力公司接納可再生能源優先上網,凡是民間生產的太陽能、風電或生物質能發電,電力公司須用簡易手續接駁和購買,並且承擔接駁至電網的主要費用。
b. 上網電價 - 廣東省太陽能上網電價比煤電高一倍,澳門太陽能上網電價達每度4元,因此兩電向民間購入可再生能源的上網電價應設於每度2至4元之間,才足以提供誘因,令更多市民和企業加入發展可再生能源的行列。
c. 補貼基金 - 環境局已公開要求兩電把固定資產回報率從9.9%降至6% 左右 。兩電去年准許回報約共152億元,假設將下調回報的全部或部份金額撥入「上網電價基金」,便可以提供穩定的補貼資金來源。粗略計算,若果用下調2%的回報收益撥入基金,每年約有30億元,假設政府按照2:1比例配對投資,每年基金共有45億元;另一方案是用下調3%的回報收益撥入基金但政府不投資,亦可令基金每年注入45億元。若果平均上網電價設定為2.5元,基金足可每年購買18億度電,令可再生能源發電比重佔全港發電量約4%。
d. 開放空間 - 除了市民和企業可以自發利用私人住宅或大廈天台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發電外,政府可以挑選屋邨、公園、公共設施、閒置用地等合適空間開放,讓屋邨居民或社區團體組成社企,投資安裝社區為本的太陽能或風電設施。還有全港17個水塘適合安裝浮動太陽能電站,部份離岸水域也適合安裝海上風電場,政府可以鼓勵創新企業進行大型項目投資,帶動綠色就業機會。
e. 綠色金融 - 只要有穩定的上網電價保證,可再生能源可以吸引全球各地綠色基金。為了讓更多市民分享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成果,政府可考慮發行綠色債券,回報勢比通脹掛鈎債券更吸引,而籌集所得的資金則可以替各類型社區太陽能或風電項目提供融資優惠。
聯署發起人指出,德國是福島核災後向可再生能源轉型最成功的國家,現今比率佔全國能源的三份之一。德國人有92%支持能源轉型,主因之一是德國推動可再生能源時非常強調公民參與,市民也能藉投資可再生能源獲得收益,達成雙贏局面。
聯署發起人現廣邀香港人,簽名要求港府採用【4R20】香港可再生能源方案,實行發電也能「全民共享,低碳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