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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法國首次雇用契約法案《CPE》抗議事件始末

法國首次雇用契約法案《CPE》抗議事件始末

作者\黃雅嫻〈法國巴黎第十大學哲學系博士班〉

編按:
本文摘取自勞動者雜誌第141期 , 內容為留法學生黃雅嫻針對日前法國因CPE 所引起的抗議活動,在當地作最貼近的觀察報導,但因篇幅過長,故以上下集的方式發行,又因受限於電子報版面,故未能將其相關資料完整呈現,若讀者想要更深入了解,請看勞動者雜誌第141期。

前言:
《首次雇用契約》法案(Contrat Premiere Embauche,簡稱CPE)的抗議活動,在總理D. de Villepin 的撤回法案聲明中,於四月十日正式宣告落幕這項繼去年六月推出的 《新雇用法》 (Contrat Nouvelle Embauche)之後,再增修的新法(詳見附錄一),適用對象為18-26歲之首次就業青年,且以大企業為範圍。這顯然是因應去年十一月初的郊區青年滋擾事件之後,針對年輕人的高失業率並要求大企業率先負起社會責任而增修的新法條。然而,這項法條更卻因為適用於年輕人, 且將試用期拉長為兩年,加上解雇要件過容易且單向, 增加了青年人對就業市場的的不確定感,而群上街頭抗議。抗議範圍,從佔據校園罷課到街頭遊行,抗議群眾,從學生、 工會到一般上班族; 抗議從三月初持續到四月中, 直到法國總統J. Chirac眼見抗議事件愈形擴大,社會不安,最後決定撤回該法案。

從法國原有的勞動法僅規範「定期契約」以及「不定期契約」來看,未對企業規模大小而區分承擔勞雇雙方責任輕重,使得小規模企業難以擔負員工流動的成本,於是在雇用新進人員上,顯得相對保守,而這也造成一般中小型企業 在進用新進人員上,多先簽訂 「定期契約」, 在法令允許的範圍內,以換約的方式,盡可能規避簽訂「不定期勞動契約」以減低企業財務負擔。此外,法國勞動法對於解雇要件規定極為嚴格,不利就業市場的職位流動;倘若經濟景氣欠佳,就業市場需求量萎縮,對於缺乏就業經驗的年輕人,也就更不利。

另一項近因則是2005年10月底開始,巴黎北郊發生的暴動事件。事件地處移民與弱勢貧民居住郊區,代表國家力量的警察涉嫌不當處置幾名非裔且無居留身份的青年,此舉挑動法國社會最敏感的議題神經,於是長期的社會問題,一下子無預警地延燒至全法各地 , 一度甚至頒佈戒嚴令 。 為了解決郊區青年高居不下的失業率,以及因種族、宗教、移民與階級造成的社會問題,法國政府除了延續去年夏天的勞動法增修條文等改革措施,讓法令不再成為就業的障礙之外,也從這增修條文中,向下延伸,對年輕人的招募與解雇等相關規定更加寬鬆,於此同時也挹注更多的社會福利、補助以及相關的配套措施,意在於改革從思想觀念較為開放彈性且無過多負擔的年輕人著手,創造更多就業機會,降低失業率,穩定社會秩序。

因此,對D. de Villepin政府來說,推出CPE增修條文, 有以下幾項意義 :首先是快速進入就業市場。自郊區事件發生至今,提高郊區青年的就業率成了社會各方毫無疑問的共識,但長期處於被歧視、高失業率、貧窮等惡性循環成長環境的郊區青年普遍的情況卻是,高學歷高技術率偏低、 學習意願低落、無一技之長等。因此,就政府的立場來看,如何先為這群最弱勢且無升學意願的青年降低就業門檻 ,先取得就業資歷,銜接上社會安全體系,且進入社會關係網絡,不至於被排除而處於邊緣,顯然是當務之急。從勞動條件的比較上,可以發現,CPE除了在企業規模的大小上,有所區別之外,在各方面的適用,幾乎比照CNE;且在失業救濟金的給付上,CPE 的給付甚至高於CNE一個月。而在契約長短的保障上,也可以看出,試用期滿,自動轉為對勞動生涯較有保障的 「不定期契約」。 換言之,法國政府對於鬆綁勞動法律的問題上,即制訂CNE 以及CPE,並非毫無社會安全體系配套承接。

其次在於增加雇主雇用年輕人意願並解除雇用障礙。 儘管郊區弱勢貧窮青年並非就業市場上的主流,而且政府也願意減輕企業的社會負擔;但對雇主而言,雇用這批年輕人的難題卻在於, 只能釋出非技術性且替代性較高的工作。也就是說,政府預想, 對那些本身便極具競爭優勢的青年而言,無論是CPE或者CNE,並不構成主要的就業障礙;就業媒合的困難度, 無論任何一個社會,都是出在社會底層的年輕人上。另外,政府認為劃分出CPE與CNE差異,有其必要性:前者適用於中大型企業,一方面使其提高雇用年輕人的意願,後者適用於小型企業; 另一方面,對大企業來說, 人員流動造成的成本負擔對企業體本身的影響,不若小型企業衝擊來的大。 是以 ,法國政府於CNE之外,另訂CPE。

學生與年輕世代的觀點:
然而,對於政府的措施,法國青年不但未領其情,反而群起抗議,抗議的重點多在:試用期拉長為兩年,以及雇主可以無需理由地任意解雇,這兩項勞動條件的調整上。由尚在就學或初出社會的年輕人觀點視之,這兩項勞動條件的調整,恰好使得已經處在就業市場最弱勢的他們,處境更加不利。加上,法國經濟景氣不佳,與鄰近國家例如德國、瑞士,甚至美國一樣,年輕人從出校園到找到一份穩定的終身職業,約需十年的職場歷練,這使得二十多歲的年輕人,在有限的就業市場裡,生存已屬不易,低薪資是雇主願意聘僱的最主要原因。此時,政府又推出一項不利於這群就業市場裡的弱勢族群的法案,延長了與雇主間的磨合期,還退出仲裁的角色,賦予了雇主單向的解雇絕對權力,這些措施不僅沒有鬆綁就業市場的法令問題,相反地只是圖利資方,讓年輕人像可拋式產品,用過即丟。

此外,在學生以及年輕人看來,這項法令最令人詬病的地方在於純粹為資方量身訂做。也就是說,政府雖挹注了大筆財政,挽救高居不下的失業率,但CPE適用於大企業的結果就是圖利大財團。 另一個圖利財團的證據在於,CPE適用上的觀點是從雇主出發,而非弱勢的勞工;亦即 《首次就業契約》指的並不是年輕人有過就業經驗,即可以免於適用該法,而是說,對一個企業體來說,只要未曾雇用過此年輕人,就可以適用該法,因此頻繁主動更換工作單位或者被解雇而另覓新工作的年輕人,都在該法的適用範圍裡。於是,不但年輕人未蒙其利,還更增加了這一世代對未來的不確定感,他們認為政府只是拿整個世代的青年弱勢,換取大企業老闆們的支持,並將其推向就業市場的更邊緣。沒有穩定的工作保障,不僅租屋有困難 , 遑論向銀行申請貸款,這也是薪水階級為何亦參與此次抗議運動的主要原因。

工會觀點:
對工會來說,未經事先協商討論,便貿然推出法案,無疑地令社會各界十分錯愕。法國總工會(簡稱CGT)秘書長Bernard Thibault 便直言,他得知總理推出這項法案,還是從電視上看來的。此外,總理D. de Villepin於法案剛推出時,強硬的三不政策:「不退讓、不妥協、不撤回」,無疑使得事先未曾充分溝通且事後又關起討論大門的De Villepin 政府,予人高傲冷漠且獨裁、只顧政治利益前途的形象了。雖然法國民主工聯(簡稱CFDT)秘書長 坦承理曾事先找他談及此事,但民主工聯對於「無法接受雇主擁有無理由解雇員工的權力」的堅持,卻沒被總理接受。即使抗議聲浪不斷,De Villepin 也不為所動,一直到了後期越演越烈,幾乎釀成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之時,他才出面聲稱:「溝通大門永遠敞開」,但為時已晚,民意大勢已去,最後也只能宣布撤回 CPE。另一方面,早在去年郊區事件發生之時,CFDT秘書長 便對總理直言,要消弭社會不安,首先要對抗的,便是歧視的問題;其次,重新建立學校與就業訓練系統的連結;最後,得為那些無法取得就業市場上合格技術訓練證明者,制訂出一套能融入社會的勞動契約 , 以便解決郊區居民通勤與居住的問題。顯然,這並非單靠修改勞動法條便能一次解決的社會問題 。

此外,站在工會的立場,也質疑CPE 到底能創造多少就業機會?單以「彈性化」、「鬆綁法令」作為口號,卻未能提出具體證據為佐證,便期望社會大眾予以支持,此舉未免過於天真。 儘管總理宣稱, 他已與法國銀行BNP總裁商定,降低信用貸款的門檻, 提供更多的優惠方案給予初入職場的年輕人。但僅憑口頭約定,未形諸文字,甚至推出具體方案,這樣的作法,並無法說服廣大的薪水階級。此外,以工會的立場而言,重要的是爭取 CDI,即「不定期契約」,而不是讓勞動者長期處於隨時換約、工作毫無保障的 CDD,即「定期契約」;也就是說,工會的目標不止是增加就業率,更在為勞動者爭取 CDI。因此,無論是CNE或者CPE,兩年的試用期,在工會看來,實與CDD 無異;而雪上加霜的更還是,雇主無需理由便能輕易解雇上班族,使得不確定的未來,更加沒保障。

結論:
儘管《CPE法案》已經在民意的壓力下被撤回, 但整個法國社會問題,卻非僅是加訂勞動法案或者鬆綁勞動法令,便能解決問題,一勞永逸。法國社會問題,既有種族歧視、階級差距、貧富不均,還要面對新移民以及非法偷渡客等問題;加上社會安全體系實施由來已久,過去簡略的分類,早已不敷使用;且歐盟成立,法國社會要面臨的,尚有其他歐盟國家的勞工自由流動的競爭以及體制接軌問題;新的社會所面臨全球化的競爭問題,也不是過去朝九晚五的規律勞動生活,便能滿足新的形態的工作與生活,因此工會致力於讓所有勞動者都能在CDI 的保障下,顯然也面臨了新的挑戰;而行之有年,僵化的社會行政體系所導致的新問題,又不斷衍生。以上這些問題,使得改革的呼聲,其實從來沒有中斷過。但從這麼龐大的體系改革,卻又面臨了牽一髮動全身,難以下手的窘狀。事實上,CPE 事件僅是冰山一角,失敗的原因,不止是試用期與解雇要件這兩項勞動條件的降低;更有整個社會心理狀態 , 充滿了對未來的不確定感 ; 更不用說De Villepin 總理事先未與社會各界協商,以推出一部更具體的修正法案與相關配套措施,其強硬、不溝通的態度,終究導致了各界的反對聲浪,排山倒海而來。在這前提下,CPE被撤回的命運,也就不令人太意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