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農村苛捐 決定離家打工
阿晴自小在廣東鶴山的農村長大,家有六兄弟姐妹,她排尾二,一家務農。基於不合理的內地農村政策,他們一家須日曬雨淋負責十多畝田,並將絕大部份田穫上繳政府,因此兒時生活非常艱苦,想到日後一生都過這種日子。儘管如何辛勞,都無法得到溫飽,這令許多鄉下人都會想到城市一拼。
阿晴也不例外。
由於許多同鄉都有去澳門打工做工人的風氣,於是,在她18歲那年,阿晴便隨姐姐的腳步跑去澳門當製衣廠勞工,收入較鄉下高幾倍,工作雖繁忙,但比起耕田已輕鬆許多。工作頭幾年的薪水,絕大部份都是寄給父母,唯最後一年,她決定自己存一點錢。
沒想到,這短短的一年,竟就成為她至今為止的人生中,唯一可以為自己而生存的一段時間。
女人靠結婚?
到了適婚年齡的她,在家人催婚下便帶同少許積蓄回鄉去。之後經朋友介紹下認識住在開平市的丈夫,半年後他們決定結婚。阿晴從小到大學懂的性別概念,就是結婚可以改變女人的命運,解決所有問題。同時,嫁給有城市戶藉的人,就不用挨辛苦的田役。加上她丈夫的父親是公務員,家境算是好,有望婚後安安定定。雖然,結婚前,她已知道丈夫有賭博的習慣,也詢問了親人的意見。當中,曾賭搏的哥哥表示不用擔心:「結了婚就會改」,不疑有他的阿晴便決定下嫁。
沒想到,這次婚姻不但沒有讓她獲得自由,反而束縛了她以後的人生。
黑箱作業下的一胎政策 冒險到港產子
婚後阿晴搬到開平生活,丈夫是廚師,她則到五金廠當女工,理應「公一份婆一份」安穩生活。03年他們育有一子,但丈夫爛賭成性,根本沒有錢養妻活兒交,一家幾口僅靠家公的退休金及她微薄的薪金過活。可是,在06年時她意外懷了女兒,這違反了內地計劃生育的政策。在一胎政策下,阿晴如要再生就會被罰8萬元超生費,但她每個月薪金卻只有1000多元,罰款相等於她工作六年多的薪金,根本無法負擔。加上內地政府部門黑箱作業,超生費並非一次性罰款,計生辦可以持續濫收費用,她們無從得知實際金額為何。
身邊的親友甚至丈夫都勸她打掉小孩,她甚至已走進了醫院,但想來想去,不忍殺害小生命,而且,在「生多一個老公就會生性」的緲茫希望下,她決定誕下女兒。丈夫的香港親戚跟她說,來港產子費用較便宜,只需大約2萬元,因此便讓現時5歲的女兒到香港出生。
生第二胎是一系列心驚肉跳的過程。首先,內地醫院一發現超生孕婦,便會立刻通知計生辦,此舉令到阿晴沒法在內地進行產檢。故此,她只在生產前到香港做了一次產檢,並預約了床位,到預產期左右時間,她就腹大便便千里迢迢來港產子。由於她並不是順產,需要剖腹,本應留院多天,但這樣一來,費用便比預期的貴太多了,生產費連同兩日住院需要3萬多元,以她的經濟情況不能負擔,只好要求醫生讓她出院。她表示從來沒打算用香港的一分一毫.:「我一生完就返內地,完全沒休養過,甚至情願付多些錢在內地替女兒打各種預防針,都不想用香港資源。」
爛賭丈夫入獄 收數佬上門 家庭破碎
事實上,阿晴表示,在丈夫的香港親戚之前,她也曾在內地的報紙上看過廣告,知道有中介公司,在賣廣告說在香港福利怎樣怎樣好。可是,當時她認為,只要不用交超生費,孩子出生後,教育費雖貴一點,但起碼可以預計,只要自己努力打工,都可以養育兒女長大,最重要一家人齊齊整整一起生活。因此,小女兒擁有港人身份,但一家人一直在內地生活,她亦只曾帶女兒來港換證一次。
可惜,夫妻關係不但沒有因女兒出生而改善,而且丈夫爛賭成癮越來越嚴重,她試過在丈夫出糧當日,抱著女兒到丈夫工作地點等他出來,但都不得要領。在內地許多地方,女性離婚至今仍是一個嚴重的污名,但阿晴已忍無可忍,終於在2008年2月決定與丈夫離婚,自力更生。
沒想到兩個月後,發現了兒子患上地中海貧血病。同時,一眾親友皆認為離婚十分不光鮮,會有好多閒言閒語,皆努力勸喻她復婚。阿晴一時心軟,最後還是與丈夫復婚。可是,丈夫一錯再錯,前年在內地更因犯事坐監,欠下一身債務。債主似乎是地方「社團」,於是,每週總有一群陌生男人到她家「坐坐」,提醒她要還丈夫的債,嚇得她終日徨恐不安,帶著兩個年幼的孩子,實在是不知何去何從。報了警,但由於那群男人只是來「坐坐」,警察說不能做什麼,她就更彷徨了,漸漸情緒已接近崩潰。她的同事們眼見她苦況便合資了萬多元給她,建議她到香港生活,「當黑工總比留在開平好」。無計可施下,她只好將兒子寄養在她姊姊家裡,在2011年8月便帶同女兒到香港找出路。
最後,阿晴終於結束了這個真正改變了她命運的婚姻,辦了離婚手續。
來港是唯一方法嗎?阿晴表示她曾考慮帶女兒到深圳生活,她在深圳打工,女兒到香港上學。可是,當她計過數後,發現,以她的學歴,在深圳能找到的工作,只剛好夠交租,若說生活費,必定要加班或找兼職,這對一個在深圳無親友的單親母親來說,顯然是不可能的。回老家嗎?回老家已經沒有她的地方,而且,女兒的教育在鄉下會成問題。留在開平嗎?她住的屋是屬於夫家,離了婚,便不能再住,而且,附近鄰居都知她丈夫入了監獄,子女都抬不起頭做人。左思右想,還是選擇到香港,見步行步。
中港兩地撲 受辱當日常
由於女兒居港年期未夠,她鄉下的政府只准許她以自由行(而不是探親)身份來港照顧女兒,每次只可逗留7天,期間在香港需不停續證以延長14天逗留時間。但入境處慣例只可續證兩次,即大約每兩個月內就必須返回內地續證一次,然後再次等14天才能申請到港。
阿晴說,每次過關,都被入境處人員拘留到「黑房」苛刻質問她多個小時,罵她不買探親證等等刻意勺難她,甚至說:「你黎得香港生就預左啦!」繁複的程序令她無論在金錢或精神上,都承受很大的壓力和負擔。
中港兩地兩邊走,影響的不止阿晴,還有她一對年幼的子女。她在香港沒有親人,沒人可替她照顧幼女,所以每兩個月她便要帶女兒一同回內地續證。小孩剛適應了香港的生活,又要返回內地,自然不願離開;但證件辦妥後,女兒卻又習慣了內地環境,不願返回香港,因此經常「扭計」。要頻繁地轉換生活環境,又要時常向學校請假,對於小孩的成長及學習必然造成一定的影響。舟車勞頓,無論小朋友或大人都感到身心疲憊。除了疲憊,阿晴失去的還有與兒子的親子關係。迫不得已情況下,她大部份時間都只留在香港集中照顧女兒,體弱多病的兒子則由內地的姐姐照顧。與兒子分隔兩地。每次回鄉續證見到兒子,只感到關係越來越疏離。每當離開時,兒子都會鬧脾氣,甚至故意弄哭妹妹。面對兒子問:「點解唔帶我走?」,阿晴感到非常心酸和內疚,一方面覺得對不起兒子,另一方面自己的處境也同樣叫天不應叫地不聞。
不受香港政策保障 慘變無助邊緣人
由於沒有香港居留權,所以阿晴不能找工作,經濟環境壓得她喘不過氣來。根據香港政府的綜援政策,女兒未滿18歲,縱使擁有港人身份,亦需要有監護人(必須為合資格領取綜援人士)才能申請及共同領取綜援。她在香港無親無故,只有前夫的親戚,根本沒可能找到這種監護人。縱然有一張香港出世紙,兩母女的生計況毫無頭緒。
當初,阿晴是厚著面皮到附近的幼兒園找校長,請求他幫忙。校長了解了她情況,便協助小朋友申請學費減免,女兒才可在港受正常教育。教育問題解決,但日常生活卻是一大難題。她以往在內地任職文員,收入雖然微薄,但勉強可以糊口。在香港,她沒有身份證,不可打工賺取金錢,又不敢當黑工,怕被入境處遺返,女兒會無人照顧。現時生活上亦只靠與女兒執紙皮度日,或暫時靠教會幫忙。
阿晴指身邊也有人叫她,不如將女兒的撫養權放棄給香港政府,自己返回內地生活,所負擔的比較輕鬆。但畢竟是自己十月懷胎所生,骨肉分離談何容易,著淚道:「女兒是自己一手一腳湊大,當初經歷過咁多難題,都可以行到呢一步… … 」不想就此放棄女兒,只好繼續硬著頭皮走下去。
現時的她,對於未來不敢多想,只希望政府能夠按特別情況處理他們的綜援申請,容許缺乏監護人情況下,仍然得到基本生活保障。這樣可以給女兒一個較齊全的生活,讓她好好成長。對於主流媒體的負面報道,阿晴坦然十分介意,怕被香港人標籤。她從不要求取得港人身份證,只想自力更生,希望政府可以當輸入勞工般,容許她在港工作,可以養活自己和孩子。
何謂「承擔責任」......
由於苛刻的農村制度令她離鄉別井去打工;由於「女人一定要結婚」她放棄了可能可以自給自足的打工生活;由於相信「結婚改變女人命運」和「要出城」她嫁錯了廊;由於誤信「生了孩子的男人就會有了責任感」這種性別迷思而再誕下孩子;由於黑箱作業的一胎政策,這個挽回丈夫的心的產子計劃一定要到香港來進行;由於親友的軟性精神催迫她又再回到爛賭的丈夫身邊;由於夫債妻還的奇怪倫理,她被迫來了香港;由於沒有居港權不能打工,與女兒生計成疑,又由於長期分隔異地與兒子關係疏離......
與阿晴的訪問過程中發現,她一生至今所作的重要決定,彷彿是她做的,又彷彿不是她做的,誤打誤撞,跌跌碰碰,便走上了一條騎虎難下的路。人生天地間,何其渺小。除了在澳門自己打工自己存錢那一年,她都是為父母、為丈夫、為兒女活著,她的「自己」,早已被世界拋擲在九宵雲外了。訪問過後,不禁想,假如當年,她沒有相信「女人到某年齡就要結婚」那一套,繼續在澳門打工;又或者,明知丈夫爛賭沒將來,早早放棄「離婚女人不光彩」的一套,離婚,靠自己養活兒子,那就不會有這個女兒,那麼,她的人生,又會如何?
可是,生命沒有兩次,已成事實的都不可挽回。對於將來,她無法有任何的想像和計劃。對於現在,在各種政策的封鎖下,她毫無頭緒。阿晴唯一擁有的,只有過去遺留給她的難題,也就是勇於承擔對這個因她的決定而出生的女兒的責任。現在的問題,絕非她一人造成,可是必須由她一人承擔,而我們,面對一個這樣的生命,又可以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