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官鄉勾結監察連線:村代表選舉現官鄉勾結 民政署視若無睹

官鄉勾結監察連線:村代表選舉現官鄉勾結 民政署視若無睹

官鄉勾結監察連線 新聞稿

踏入2011年的選舉年,打頭炮的是回歸後第三次雙村長制的村代表選舉,於1月23日完結。官鄉勾結監察連線發現今屆的村代表選舉,有多條村可能有村民因不滿村政被濫權而出現新人「起義」的情況;但另一邊廂,又發現多條村出現過百「突然原居民」登記成選民,再仔細研究,發現民政署在有意無意的行政粗疏,互惠互利的關係下,令村代表擁有的特權失去監管,選舉制度處處不公,無論原居民與非原居民的權益都受損。

官鄉勾結監察連線發現一些村代表選舉的「怪現象」,當中涉及不少政府部門在執行方面「刻意寬鬆」、「隻眼開隻眼閉」,縱容選舉的歪風出現。

1. 「左右逢源」 - 原居民一人兩票

根據「村代表選舉條例」,原居民如果在所屬原居鄉村而同時符合在現有鄉村作為居民代表選民的有關的居住資格,便可以有兩票,分別選出原居民及居民代表,同時可以選擇成為居民代表的候選人。雙村長制的制度,原希望可以保障非原居民的權益,但在制度的蔭庇下,可以壟斷選舉,雙村長制的原意形同虛設。上水河上鄉村的村代表選舉就出現有關情況:

2011年村代表選舉
原居民村代表
侯太樂 153
侯永良 269 當選
侯澤東 249 當選
居民村代表
侯志強 自動當選

2007年村代表選舉
原居民
1 侯永良 166
2 侯太保 151
3 侯偉炘 233(當選)
4 侯志強 262(當選)
居民代表
1 侯遠光 119
2 侯澤東 224(當選)

2.「移形換影」- 有多個鄉下的原居民

原居民的定義,是指在1898年已存在的「原居鄉村」的村民及其後裔,惟多名曾姓人士,竟然可以任揀祖籍,甲龍村與水盞田村兩邊走,民政事務總署竟然可以接受「祖籍兩邊走」的情況。有原居民表示民政署容許「祖籍」可以轉移,容易做成「種票」的情況,而且無理由一人有多處祖籍,質疑民政處資格核實處理粗疏。

附件:十八鄉鄉事委員會歷屆村代表名單,可見有村長竟然可以轉村。

3.「地址不詳」 - 找不到的選民

民政事務署在處理選民登記的資料非常粗疏,有非原居民登記的地址,只有村名,沒有門牌,民政署竟可接受。有候選人向民政事務處提出投訴,並要求提供聯絡選民的方法,民政處只表示自有方法聯絡,完全剝奪候選人接觸選民的權利。元朗新圍村在今屆的選民登記冊上就發現有15位登記選民只登記村名,門牌欠奉。(附件三)

4. 「忽然村民」 - 村長說了算

有多條原居民村的選民登記冊忽然多了超過一百位聲稱原居民的登記,鹿頸的陳屋村更將有關質疑訴諸法庭。問題反映原居民資格核實欠缺客觀標準,而村代表更有權確認其原居民的身份,身份與權力充滿利益矛盾。

5.「胡亂劃界」 - 沒有民居的選區

原大埔梅樹坑村的位置,現已成為梅樹坑公園,建築物只有梅樹坑公園辦事處及公廁。但民政處將現時梅樹坑公園的範圍劃成梅樹坑村的選區,惟該選區內根本沒有民居。更奇怪的是梅樹坑村的原居民及居民代表候選人都自動當選,經歷三屆選舉,各政府部門,特別是民政事務處竟然懵然不知。

6. 「一會多制」 - 度身訂造的委任制

現時不少鄉事委員會皆有委任制度,一般條件是太平紳士而又是該村的村民,可獲委任為為鄉委會的執行委員,有權投票及參選主席。鄉委會的主席是區議會的當然議員,現任區議會主席林偉強亦是透過此「特別管道」成為坪洲鄉事委員會主席及離島區的當然議員,更成為區議會的主席。

以上現象說明了現時的村代表選舉制度,無論是選民登記的資料核實、原居民身份的確認、選區劃界、原居民祖籍的界定及一人兩票等問題,都欠缺監管,容易令人從中以權謀私,做成選舉的不公平。

香港第三權力中心

自回歸以後,政府大力發展新界,新界的土地成為部份原居民及商界的「搖錢樹」;另一方面,香港政府亦要借助鄉議局的勢力,協助平衡新界各方團體的利益。而特首的選舉也要靠鄉紳的支持,鄉議局是特首選舉委員會的功能組別,坐擁21票,鄉議局主席劉皇發亦成為行政會議的成員。鄉事力量漸漸成為香港的第三權力。

政府與鄉事力量在互惠互利的關係下,加上村代表所擁有的特權及政府提供種種的支援下,形成一股控制村民的實體。特權包括:
1. 幫助證明村民的原居民身份,用以申請丁屋;
2. 安排原居民獲得寬免差餉和扣減地租;
3. 安排下葬原居民葬地及為此作證;
4. 根據新界條例,為村民申請屋宇承繼作證;
5. 證明原居民後裔身份,及幫助他們申請香港身份證;
6. 和不同政府部門(尤其是民政處和地政處)聯繫,包括:
1) 申請丁屋;
2) 搬村、清理發展和收回土地;
3) 把村民的關注和投訴傳達給政府部門;
4) 傳達政府政策和通知給村民。

由於村代表可以及早知悉政府的發展計劃,同時可以用村代表的身份成為鄉政的代理人,當中可以涉及龐大的利益關係,村代表選舉才會競爭激烈。倘若選舉制度不完善,民政署監管不力,令人容易混水摸魚,無論對原居民及非原居民都做成不公平;加上村代表屬公職,而且擁有特權,但又涉及不少利益關係,因必須要有適當的平衡與監察。

我們強烈要求政府:
1. 全面檢討雙村長制的選舉制度;
2. 訂定嚴謹及具透明度的原居民身份核實的程序;
3. 取消一人兩票制度,符合普及而平等的選舉原則;
4. 村代表的權力必須有所規限及增加透明度;
5. 全面覆核及更新選民登記的資料,確保選民登記的資料的準確;
6. 覆核選區劃界;
7. 由於民政處與村代表因地區事務關係,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在核實身份及執行村代表選舉

可能涉及利益衝突,要求將有關權力及工作交由選舉事務處負責。

官鄉勾結監察連線設立投訴熱線,呼籲對村代表選舉制度有意見的人士向監察連線反映,以作跟
進。熱線電話號碼:5304 8519

其他相關文章:
【村代表選舉】原居民的從屬政治——離線沙龍「原居民先行的鄉村政治?」筆記
原居民系列文章
原居民有特權?新界丁權簡史
【村代表選舉】選區劃界內沒民居 代表卻自動當選——大埔梅樹坑怪談
歷史、勢力與利益:初探新界的鄉村選舉(下)
歷史、勢力與利益:初探新界的鄉村選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