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裂源於沒有公平制度
3月26日投票過後,有如山雨欲來的平靜,也許太倦了。這場選舉中三個候選人都強調要修補撕裂,卻沒有一個能回應癥結所在,就是落實「一人一票提名特首候選人;一人一票選特首」,推行民主選舉讓香港人能有政治上的平等。從來小圈子選舉都是撕裂的源頭,不管是建制派內部出現了被迫投票,還是民主光譜內就投票決定而劃分派別,都令香港內耗。
二元對立的投票
雨傘運動之後,公民抗命已不只呈現在街頭抗爭,也在選舉。2017小圈子特首選舉不是第一場在體制內的抗命行動,民主派以300+選委席位為目標,以ABC (Any one But CY~梁振英)為參選政綱,成功取得300多席,於是被寄予厚望,盼能影響選舉結果。再加上,今次小圈子選舉扮普選,曾俊華的真做,除了逼使林鄭月娥「落區面向市民」,也讓不少人有一種參與其中的錯覺,還有「中央所屬意的特首『要民望高』」之說,營造了沒有票的香港人只能以民意抵抗欽點的氣氛,而民主派選委只要順應「民意」票投曾俊華就可以影響一些愛香港的建制派選委不投林鄭,要林鄭落敗是尚有一絲希望,繼而衍生了原則派與策略派的簡單分類。這場沒有一人一票,更沒有公民提名的選舉中,更釀成了民主派的內部分裂。
所謂「原則派」選委是投白票、投有為弱勢設計政綱的胡國興或支持長毛,如要投票給曾俊華,必須跟自己一直以來的信念打仗,動搖本已藏在深層的心理結構,要放棄個人的政治取態,卻被視指「只顧理想,不問現實」,被同在民主派光譜的「戰友」指罵不能反映民意,未來要票債票償。策略派是以大局為重,加上有民意的「認受」,從原先的ABC,到後來演變至有人認為曾俊華的支持者包括了淺黃及淺藍的政治取態者,造就了他能團結不同意見,把撕裂轉為和諧的局面。
事實上,他的團隊很有智慧地呈現他所代表的部份香港核心價值,最明顯的是他未被赤化。選舉宣傳品不知是否巧合而跟和平佔中的藍與圓圈有9成相似,其宣傳品「希望、團結、信任」令人聯想到雨傘運動時放在金鐘的大型裝置。
民意與政治取態的分別
要求民主派選委投票給曾俊華的民意與日俱增,值得留意的是,不同學者定義民意時都指出,民意並不完全理性,這是對特定事件的意見,可能是偏頗的,正如有人在曾的造勢會中展示「民主之父」的字樣,又有人在網絡上改圖流傳「我要曾俊華」(原圖是「我要真普選」),而我們知道曾俊華並不是民主派。他在參選政綱中表明不會推行無審查的全民退保,並會展開23條立法的程序等,這是繼續把利益傾斜向商界,是在未有真普選之前就推行惡法的建制派候選人。不少學者都指出民意是會因資訊不足而作狹隘的私利判斷,也會因情感就個別事件而構成的,許多人對公共事務與政策課題的看法可以與知識無關。民意有別於政治取態,前者是易變的,也較為表面;後者是較為穩定的,也較為深層。在這次選舉中的投票決定,策略派是隨民意,原則派是按照其政治取態。對於重視植根內在的政治取態者,要投票給曾俊華,首先要動搖他們一直相信要為貧弱者爭取權益的深層信念,改變他們在未有真普選之前不能啟動23條立法的堅決心理定向與立場。原則派中以立法會議員為主,而立法會議員參選時有明確的政治取態,相較於選委參選只有一個目的是大不同,要批評立法會議員的投焉決定時必不能以單一事件考慮。
沒有實踐代議民主的管道
沒有真普選,無論是誰投的一票也無法反映所有人的志願,小圈子選舉的荒謬不只在於讓少數人有特權,而是,只佔4分1的民主300+的選委被誤以為可以造王,彷彿可以藉此實踐代議民主制。然而,缺乏公民參與,代議民主制是不設實際的。相反,要有一個能反映民意的方法才有可能實踐代議民主。在這場選舉中,除了原則派與策略派之分,大多數人都沒有察覺到,又或者是刻意忽略「推動公民參與的支持民間公投派」。公民聯合行動所推動「2017特首民間公投」只有6萬幾人參與,被咎病只能反映一種民意,沒有代表性,當時的現象是支持曾俊華的人積極地動員,其他意見者的冷待反而造就了民意一面倒的民意。另一方面,系統被質疑保安有漏洞,使用程序繁複,這無疑是事實,也是源於民間組織人力與財力的局限,保安與簡易運用不易共存。公投系統的確不完善,但這是一個以民意抵抗欽點具體而實際的方法,未來必須從這個方各發展。
還有一派叫推動公投派
有一些民主選委從開始就推動這次公投,也決意跟隨其結果投票,這次公投包括了公民提名,及一人一票的選舉,這理應是一個由政府策動的系統,公民聯合行動明知可為而為之,是全心推動公民參與,是溫柔地由下而上的公民抗命。美國政治學者 Austin Ranney 指「人民諮商」是其中一個組成民主政府的原則,Ranney 指出政府須有制度上的管道安排。要做到民主,首先要改善諮詢制度,目前只有立法會選舉(直選部份)是民主成份最高,能有效地反映民意的管道,但就採取和執行的公共政策方面是沒有能以掌握人民意見的有方法。我們當然明白,香港的主權國中國不可能下放權力讓香港人成立民主政府,雖然香港政府不斷矇混港人會有民主普選。香港政府是不會建立一個有效制度讓人關心政治,而是以不同手段令我們的政治效能感下降,令參與者感到行動無影響力,例如在公民廣場外加上圍欄,每次都把示威區置於遙遠的地帶。現在更以有權用盡,過去的非法集結行為現在以暴動罪控告。在政治空間收窄的情況下,今次民間投票本來已經很難找到票站,甚至理工大學的票站突然被取消,而搵地方舉行商討會時同樣受到阻撓。在沒有平等的政治地位下,公民參與的動力不斷下降,大部份人都覺得自己不是千二人的選委,連了解多一點也不想。然而,我們不能坐以待斃,很多人對於佔領行動無法即時帶來民主普選感到失望,但雨傘運動其實沒有失敗,傘後組織百花齊放,常常有所謂「遍地開花」,而結社與政治參與有密切關係,Robert Putnam(1993, 1995, 2000)的「社會資本論」認為結社能夠鍛鍊公民的政治技能,養成合作、互惠和信任的習性,促使公民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公民聯合行動正正是由多個傘後團體組成,「2017特首民間公投」是對應香港目前欠了一個能反映「較全面的民意」的制度,有了一個制度才能說代議民主,選委能做的不只在於投票,也要成為一道市民接觸參選人/候選人的橋樑,例如協助約見。為了推動公民參與,利用自己的專業資格參與選委會,藉成為選委身份進一步行駛公民權,以致於推動更多人參與或討論小圈子選舉。在未有真普選選出特首之前,民主派加入選委會行使「代議民主」權是抗命的行動,必須繼續。
這一場選舉提醒了我們民主派的光譜是很廣的,無論是甚麼派別,或如何投票,沒有對與錯,重要的是要真誠地思考,未來的民主路要如何集結力量繼續前行,這是重要而複雜的課題。
後記:筆者是本屆的社福界選委,把自己列入推動公投派,在痛苦的掙扎,以致於承受本來與自己原則及信念相同的人的指責,最終投票了曾俊華。最終說服自己不至於要崩潰的是一句話:「我是跟民投投票,不是投給曾俊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