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去年因為抗議遞補機制衝擊科學館,被法庭判處兩個月監禁,長毛一方面提出上訴,另一方面就有刑期在身而不能參選立法會的規定提出司法覆核,今日在高等法院獲判勝訴。
主審的林文瀚法官認為,該條例違反《人權法》和《基本法》,因此宣佈該項限制無效。法庭將於下星期發佈書面判辭。政府會於研究判辭後考慮下一步行動。
梁國雄於宣判後會見傳媒,表示不會自行撤銷保釋入獄,長毛原計劃於司法覆核敗訴後服刑,以免影響參選立法會。被問到如果政府申請暫緩執行令,使他不能趕及參選今屆立法會選舉,他認為政府假如這樣千方百計阻止一個人參選,是匪夷所思。今屆立法會選舉的提名期是由7月18日起至7月31日止。
梁國雄去年因衝擊替補機制論壇而被判監兩個月。根據《立法會條例》第39條1B,他會喪失參選立法會的資格。同案被判監三星期的黃洋達,早前自行申請放棄保釋,服滿刑期,以免影響報名參選今年的立法會選舉。
參考資料:長毛就參選資格司法覆核,下週判決
學界聲援衝擊遞補機制論壇 罪成被判囚的學聯成員等五名人士聯署聲明
政府應為衝擊遞補機制案負上部分責任(人權監察320新聞稿)
編輯:黃俊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