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本網站閱讀了一篇文章關於瘦身潮和女性自我貶低的價值觀令我想起香港女性對「美」的定義和標準的確是有點病態盻盻的。
除了瘦外,「美白」也是一個重要的審美標準。記得我在化妝品公司瀏覽時,或偶爾在美容院做特價facial時,總是被人家指著我的雀斑,説這樣不行,一定要把它除掉。我的回覆是:「我無所謂,我的外籍先生很喜歡,他覺得這是健康的表徵。」説完了,服務員也沒話好說。如果沒有「美白」的需求,也就沒有理由去購買不必要地昂貴的美容產品。但是,這個社會上,實在太多人相信不白就不美的謊言,或者説,相信太陽是有害的。
我在上班坐的巴士上經常會碰上一些女仕,在太陽曬進車廂時便第一時間把窗簾拉上,為的是預防雪白的面孔張出幾個斑點。在街上,也時常留意到有女仕提住太陽傘或戴著看來類似太空人戴的、遮住整個面的太陽「帽」,好像見到一點太陽就會中毒的樣子,實在可笑。我暗地裏把這些人仕稱為「殭屍」。
其實,美白的觀念,在十多二十年前從日本傳來以後,一直有強化的催勢。但在愛美的前題下,女仕又有沒有顧及健康呢?當然,過量暴曬不是一件好事,但君不知,我們每天起馬要直接吸收陽光十五分鐘(或一星期至少吸收一小時陽光的照射),才會讓身體製造足夠的養份,例如維他命D和氨多芬。氨多芬是體內一種非常重要、能令人感到快樂的大腦分泌物(即荷爾蒙)。長期缺乏氨多芬,會讓人感到抑鬱及疲倦。而維他命D對鈣質的吸收、骨骼的健康,有著極大的重要性。
我曾經在北歐住過很多年,在漫長的冬天時總是感到抑鬱,因為每天出門時總是天昏地暗,回家時也如此,並不暖的太陽只出現短短六小時,而它出現的日子又非常有限,可以說長期在黑暗中生活,難怪大部分當地人都或多或少有抑鬱的傾向。
回港後,很高興有那麼多時間有暖和的陽光,心情愉快多了。
各位愛美的女仕,為健康著想,好好珍惜陽光。而現在更有科學理據,證明曬太陽可保青春,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