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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有嘢講」之宗教與單親

7 . 1 逢三,受人關注。香港人民廣播電台、香港獨立媒體、民間人權陣線合辦播出「民陣有嘢講」系列,探討香港現狀。今天兩篇文章來自其中兩集節目,其一論及宗教團體,其二論及單親人士;前者以扶弱助貧為己任,後者備受排斥與歧視。7 . 1 重臨,宗教團體參與社會事務的角色、單親人士身處水深火熱的困境,都是值得一提、再提的社會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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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信仰/真理

「民陣有嘢講」之「不同宗教如何介入七一?」
主持:鄭永佳
嘉賓:范立軒(香港基督徒學會)
安中玉(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
陳麗娜(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葉麗珊(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文:周思中(香港獨立媒體)

今年7 . 1 大遊行的焦點,除了參與人數會否由過往兩年的50萬人直線下降之外,大概便是民間人權陣線有關帶頭團體的爭議:有宗教團體認為,讓性小眾團體走在遊行隊伍的最前列,效果上便是讓性小眾團體「騎劫」了7 . 1 大遊行,混淆了「爭取全面普選」和「反對官商勾結」的大會主題。

不說不知,民陣的55個成員團體中,宗教團體便佔了10個,而且還是清一色的基督教和天主教團體。有教會團體近年不遺餘力地介入反賭波反同性戀等道德議題,民陣中卻有近五分之一的成員團體屬教會力量,當中存在的落差可以如何理解?究竟現在的張力,是存在於教會團體與積極擴充政治文化民主的社會運動力量之間?還是其實有部分教會團體,希望在現今香港的社會政治環境裏,找到一種能夠切合教義、實踐教義的參與進步社會的形式,卻遭到教會的保守力量拖後腿?

范立軒指出,不同教會當然會有不同傳統和傾向,有明言政教分離的,也有的肯定自己作為民間社會一分子的角色,但後者在香港屬少數。一般而言,教會團體對有明確訴求的社會政治參與都比較猶豫,這大概已是共識。加上香港社會向來都弔詭地有一種凡事政治化的政治文化惰性,故說到上街,或其他較激烈的參與形式,教會的猶豫也就不特別惹人注目。

雖然如中華基督教、循道衛理等基督教教會在反23條立法和反釋法時,都發表自己的聲明,然而那畢竟是例外的少數。另一方面,個別教會雖然都鼓勵教徒在過去兩年的7 . 1 上街遊行,但以教會作單位的旗幟,卻鮮有在遊行隊伍中出現。

教義的不同時代面貌

教會以興醫辦學的方式參與社會,在香港這片前殖民地已是由來已久,不是什麼新事物。當中的分別只是: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表達方式。葉麗珊與陳麗娜不約而同說,六、七十年代以來,浪奔浪流的社會運動,令對歷史和社會狀况敏感的教徒開始思考,如何參與社會事務才是最能切合信仰、實踐信仰。舉例來說,「承擔與同行」便是天主教會在回歸前沿用的口號與原則,以示與香港社會共同進退。這難道不是一個註腳,闡明天主教徒的特定歷史和社會使命感,以及適切地演繹信仰的能力?

事實上,教會在社會事務上向來都有雙重角色---僕人與先知。僕人的態度較為着重慈善、服務等;先知的角色則是對不公義的社會制度發出批判的聲音。民陣裏的教會團體認為,今天社會需要他們扮演的角色,或者更多是一把正義的聲音,正如上街也可以是一種實踐信仰的方法。安中玉認為,先知、僕人,是教會裏不可分割的雙重角色。

宗教團體與進步社會力量

從抽象的參與社會,到具體的爭取民主,教會的主動性是否適切,能夠從對教義的演繹來理解。信仰應是可以實踐的,天國也應是信徒在地上可以逐漸走近的。回歸以來政府施政愈來愈差,香港市民身受其害也不忍卒睹,這難道與特區缺乏民主與人權沒有關係?另一方面,保障人權和尊嚴不止是溫飽的問題,而是對社會、對人各方面的發展都有重要影響。當政府的政策不容市民置喙時,爭取民主自由便是為了靠近更好的生活。

在這樣的歷史和教義的脈絡裏,教會對同志團體的態度,以及由同志團體走在遊行隊伍最前列的決定,便能夠得出迥異於當前保守教會團體的判斷。當同志團體這幾年來一直與香港市民、與信徒共同走在遊行隊伍中,共同演繹發揚一種人人有責的參與式民主精神時,有某個宗教團體因意見不合而排拒他人,便不僅是粗暴的拒絕對話,更表現出缺乏聆聽不同人處境的能力。

7 . 1 的可貴之處,是市民自發參與。若說今年其中一個值得市民再次同行的「樂趣」是慶祝董建華下台,兩年來一直與我們同行的同志團體,便絕對有資格分享這種喜悅、這種人民力量的成果。過往兩年7 . 1 的空前成功,說明了民陣也不能壟斷7 . 1的所有意義。「騎劫」、「混淆」之說,除了是一種妒恨的姿態外,還有什麼具體意義實在可疑。宗教團體內的光譜並不狹小,實際上民陣裏的宗教團體也不安於單一的宗教立場。每當提及某個高調提出杯葛7 . 1 的宗教團體時,都有感是一種「要錢定要命」式的質問---同志你是支持還是反對?不妨從更廣闊的教會介入社會的歷史裏,攝取更多空間,擺脫偏狹排他的妒恨立場,進步的社會運動之路還很長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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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貧窮:我要上街

「民陣有嘢野講」之「為何單親要上街?香港單親處境與強制就業」
主持:李偉儀
嘉賓:黃碩紅(關注綜援檢討聯盟代表)
Helen(單親媽媽)

文:李偉儀(香港婦女運動參與者、社會政策研究員)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與社會福利署發出一份名為「檢討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對單親家長的安排」文件,要求:一、最年幼子女達6 歲,單親綜援家長需要出外工作;二、每周工作8 小時;三、每月工作32小時而月入不足1430元者, 225元單親補助金將被扣除。

政府指新建議是為了「自力更生」、

「融入社會」,驟耳聽來好像也合情理。可是,這對於三萬多個受影響的單親綜援家庭來說,卻是噩夢的開始。

單親媽媽的辛酸

Helen的兒子現在就讀高中。中一的時候,兒子出現個人及社交上的情緒問題。他對於學業前途感到迷茫,最令 Helen心驚膽跳的一次,就是兒子竟然跟同學打賭──如果成績不好,返不到原校就讀,他便會跳樓。 Helen說,如果當時政府強制單親工作的話,兒子恐怕已隨時沒了。

雖然 Helen及時找到專業人士進行輔導,但她卻為了兒子而勞心勞力,照顧大大加重。經過了艱難時期,兒子的情况穩定了,開始願意跟媽媽講心事,學業方面亦有商有量。

Helen本身有中五學歷,她試過努力找尋工作,僱主在見面時沒有什麼,但當一看見履歷知道她四十多歲,便叫她等消息。 Helen找的工種,已不是那些需要「拋頭露面」、僱主執意聘請年輕貌美者的行業。 Helen想不透,何以年齡歧視這麼嚴重。

黃碩紅指出,1998年政府已大幅扣減綜援,2003年再度扣減11. 1 % 標準綜援金額,且額外扣減租金津貼、就學津貼包括書簿費等。今次單親強制就業建議,是偷步削減綜援的方式。若如政府所說,單親家長每周工作8 小時即可月入1430元的話,那平均時薪須高達45元左右。

可是數字顯示,現時單親綜援個案共有36, 289樁,其中81% 個案為女性。年齡分佈是:30- 39歲的13, 245樁,佔36. 5 % ;40- 49歲的16, 076樁,佔44. 3 % ;50- 59歲的2 , 577樁,佔7 . 1 % 。學歷方面,從未入學至小學畢業的有22, 318樁,佔61. 5 % 。

中年、低學歷的單親女性可以輕易找到時薪45元的輕鬆工作嗎?勞工處資料顯示,這類人士的時薪只不過14、15元左右。這樣說來,單親人士需要每月工作達 100小時,才能達到1430元的收入要求。如未能達到1430元,則要面對懲罰性措施:扣除 225元單親家庭補助金。

Helen指出,一個單親家庭享有平均每天7 . 5 元的補助金,乃因單親家庭只有一名家長照顧子女,簡單如外出必須攜同子女,7 . 5 元只是象徵式補貼舟車費。政府體恤單親發放補助金,現在又反過來譴責單親有特權,這究竟是哪門子的道理呢?

配套落後於現實

工資偏低,基層受剝削,中年低學歷人士找工難,數萬名單親一下子被推出市場,必然導致基層爭飯碗、工資「低處未見低」的惡性循環。強制單親倉卒回歸勞動市場,憂慮單親缺乏議價能力,面面碰壁,最後仍被迫重返綜援網,貧窮再循環。每周8 小時工作的建議,是一種脫離現實的構思,更令不清楚單親困境的市民產生「養懶人」的誤會,製造社會分化。

黃碩紅指出,關注綜援檢討聯盟、樂施會、香港社會保障學會關注到單親家庭所面對的貧窮問題,最近正積極進行名為「扶貧策略國際比較---領取福利援助之單親家長的就業政策探討」的國際經驗比較研究,發現各國於推行「從福利到工作」的單親家庭就業政策時,並不能以單一政策取向,而是加入了一組政策群 (就業培訓、託管、調節勞動市場環境、推行對家庭友善的措施、反歧視法例、最低工資 等),才能造就出單親成功重投勞工市場的良好成效。

香港的配套又有什麼?黃碩紅從文件僅僅看到一項──政府所謂增加6 歲以上兒童之全額豁免託管額,僅由 830名增加至1250名。區區增加數百個託管額,又怎令數萬名單親兒童得到照顧?此外,託管服務時間缺乏彈性,跟僱主要求臨時加班及突然召喚上班的情况有所衝突。文件承諾延長星期一至五晚上和星期六的服務時間,但基層勞工常被要求晚上加班,公眾假期、特殊情况如暴雨颱風等政府則不作回應。

確認非受薪義務工作

Helen熱心參與老人服務義工行列,當要參與強制工作時,她只得放棄義務工作。政府已表明,現時單親所參與的義工服務不算融入社會,要參與有酬勞動才算。筆者早前亦曾與分別四十多歲和五十多歲的單親媽媽談強制工作的影響。她們說,丈夫雖然已走了幾年,但孩子仍很掛念爸爸。學校生活不開心,尤其被同學恥笑領取綜援,孩子忍着淚水回家向媽媽哭訴。孩子問媽媽:「為什麼天主說愛我們,卻要好人早死?」兩位母親心裏都很難過,喪偶打擊根本還未復元,看到孩子受苦又怎會忍心?

後來,兩位同病相憐的媽媽,於志願組織當義工時認識了對方,成了好姊妹。她們趁孩子返學去做義工,有傾有講,又參加組織的單親活動,認識更多公民權利,人變得開朗了。孩子也來參加主日學、小朋友輔導組,童真才漸漸重現。強制就業措施下,唯有把孩子留在家中。孩子的年紀說大不大,創傷未平,聽到媽媽將要工作即怕得哭出來了,母親最憂心孩子的身心狀况將會變壞。

從研究可找出國際上推行單親就業政策時的多項原則。單親就業政策必須---對家庭友善(家庭需要先行,體恤特殊需要)、以脫貧為目標(政府留意就業空缺、薪酬能否讓單親脫 離貧窮)、具性別觀點主流化角度(具性別敏感度,確認家務勞動價值及從事非受薪義務工作;顧及被虐、離異、喪偶單親家庭的特殊支援)、社會政策配套完善(最低工資、最高工時、年齡歧視、家庭崗位歧 視)。

近乎零的配套,強制就業令單親窒息。國際上不乏原則成效兼備的政策,黃碩紅說,特區政府未有汲取優點,更把國際上失敗的教訓禍延至香港的單親家長身上。

《明報》
200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