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在聖雅各福群會舉辦的「保育藍屋運動──創造藍屋」研討會,在主持人一輪背景簡介後,正式進入研討會部分。研討會一開始,有熟悉規劃條文的參與者提出,在現在由城規會通過、房協和市建局提出的H05-026 石 水 渠 街 / 慶 雲 街 / 景 星 街 項 目(下稱藍屋項目)的分區規劃圖則內,並沒有把「居住」列入藍屋項目的用途中;換句話說,這是一個無得返轉頭的決定,依照這個模式來「保育」,居民是不可能再住在藍屋內;而別的人士亦沒有被授權住進藍屋的。以一句話說,在房協和市建局提出的保育中,是不考慮居住這個元素的。
然後,房協的代表就開始兜圈,用一種不是回答問題的方法回答,說甚麼「休憩用地也是這樣,我們和之前沒有分別,其實都是像休憩用地,不過加了保育元素,其實和之前是一樣」。那房協代表不停說「和之前一樣」、「和之前沒有分別」,但始終迴避「沒有居住元素」這些字眼。其實他不停用一堆複雜的說法,又不斷強調「和之前一樣」,目的很清楚,就是讓街坊誤會為「和現況沒有分別」,而不是「像休憩用地一樣,居住並不在考慮之列中」。
面對這種兜圈子的官僚,我實在忍無可忍,舉手問他:「現在藍屋是有人住的;你直接一句,你有還是沒有把居住列入你的用途當中」,這個房協代表則拒絕回答;主持像是打完場似的,說甚麼或者他剛才已經答了;我說:「我唔係要你答,我要佢答」;房協的代表只說了一句:「我不會回答這個問題」,我要求他解釋,他亦拒絕解釋。
當又有幾個參與者發表了意見之後,灣仔區議會主席就建議不如我們來個表態,贊成在藍屋項目中必須保留居住權的舉手,全場很多人都舉了手,房協代表沒有舉手。又有一位朋友問房協的代表,希望他老老實實回答問題,不答問題都要解釋,希望他確實地回答房協和市建局是否不把居住列入保育藍屋中?那些商業用地又是甚麼樣的用地?如果不便回答,也請解釋這是否甚麼商業機密之類的東西。房協的代表又再耍出他的兜圈技巧,說:「我們沒有甚麼隱瞞,全部都寫在文件上,而文件是公開,每個人也可以看到的。」那朋友聽到這些回應之後,只是說了兩個字:卑鄙!
有參與的朋友說:「中文字寫得很清楚的,保育的『保』,沒有人的話,就是『呆』字。」人是保育裡面最重要的元素,但我從未聽見那些房協/市建/城規/政府的代表允諾過在保育的過程中,保留住人的元素。當問及可否幫居民改善生活條件時,那些官僚總是在兜圈,但我卻清清楚楚在市建局的網站〔http://www.ura.org.hk〕中找到許多樓宇復修的宣傳,甚至聲言「你肯做,我幫手」。另一方面,那些官僚又說文件都是公開的,可是,我只在房協的網站中找到藍屋項目的基本資料〔http://www.hkhs.com/preservation/ch/index.htm〕。不知道是否我的網上搜尋技巧太差還是別的原因,我真的不能在市建局、城規會或房協的網站上,找到一份現在房協和市建局入城規會的藍屋項目建議書或諮詢文件之類的東西,希望找到的朋友能夠告訴大家,我唯有寄個電郵問城規會去拿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