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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口中的榕樹灣「非法」水上平台

政府口中的榕樹灣「非法」水上平台

南丫島區議員劉舜婷,9月1日在離島區議會提議在榕樹灣郵政局外,增設單車停泊處。

這個提議其實在十年前的2010年,居民組織 Living Lamma 曾經建議,並有設計草圖,以替代在圖書館對出興建新的單車停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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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ing Lamma 倡議將海上平台改建為單車停泊處及親水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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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區議會會議上,南丫島北段鄉事委員會主席陳連偉反對再興建新的單車停泊處,他認為問題在於泊位管理不善,「死車」長期佔據單車位。雖然停泊處名義上由運輸署管理,但實際上運輸署並無執法權,結果每次清理單車,需勞動民政處、地政總署、食環署及運輸署聯合行動。

部門依據的法例則是《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在張貼通告後24小時如未被移走,政府就可以清理。然而如果單車在張貼通告到其他位置,則需重新張貼通告,形同「無牙老虎」。

多名離島區議員均認為情況不理想,認為要設立工作小組專責跟進。區議會主席余漢坤則建議先在交通及運輸委員會討論,有需要才成立工作小組。

至於政府為何不考慮目前郵政局對出、已被圍封十多年的平台?理由同樣十分官僚,因為該平台屬非法,不在在南丫島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 S/I-LI/11 的範圍,運輸署因此回覆稱不考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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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島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 S/I-LI/11,未有包括該「海上平台」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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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該平台完全有條件可以變成居民共享的公共空間,Living Lamma 當年的建議是包括單車停泊處及親水公園,如果有政府部門有勇氣承擔,這片土地便可以被善用,而非像目前般,各政府部門對其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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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土木工程拓展署,署方同時計劃重建榕樹灣公眾碼頭,加建上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