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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沙田站衝突事隔半年 再多兩人被起訴襲警及拒捕罪

9.7沙田站衝突事隔半年  再多兩人被起訴襲警及拒捕罪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9月7日,網民發起「機場交通壓力測試」,至晚上大批示威者聚集於沙田港鐵站,要求港鐵交出8.31太子站的閉路電視片段,以核實傷者送院人數。及後有示威者破壞沙田港鐵站的售票機等設施,警方到場執法,引發警民衝突。事隔半年,繼兩人被控暴動後,今日再多兩人涉同一事件而被起訴,案件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其中27歲電腦技術員被控拒捕罪的案件,將轉介至區域法院,並與較早前的一宗兩人暴動案件合併。

被制服後掙扎 電腦技術員被控拒捕罪

第一宗案件,報稱為電腦技術員的李俊霖(27歲),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控罪指他於去年9月7日在沙田港鐵站抗拒在執行職務的督察1663;以及在沙田站B出口管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支第四類鐳射筆,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控方申請暫毋須答辯,以待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屆時將向區院申請與劉婉玲和謝嘉綸的暴動案件合併處理。

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押後案件至3月1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期間批准被告以5000元保釋,但不准離港及須居於報稱住址。

據了解,李當日被督察1663制服後,曾用力掙扎;及後劉婉玲向該督察掟月餅罐。後者於早前已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

教大學生被控襲警罪 4月答辯

另一案件中,22歲教大學生王灝顓被控一項襲警罪,指他於去年9月7日在沙田港鐵站B出口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員「X」。

辯方表示,會保留反對匿名,擬就有關爭議準備陳詞。

控方申請押後至4月1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聽取答辯,獲徐官批准。被告獲准以3000元保釋,不准離港及須居於報稱住址。

案件編號:KTCC190-191/2020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