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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割傷頸警匿名申請遭駁回 官:事後高調受訪 取態矛盾令人質疑

遭割傷頸警匿名申請遭駁回  官:事後高調受訪  取態矛盾令人質疑

截圖取自有線電視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10月13日網民發起18區「神獸罷鷲」行動,多區出現示威者堵路和破壞商店。當日下午在觀塘港鐵站外執勤的一名防暴警察,遭一名18歲青年用利器割傷頸部。該青年原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書上受傷的軍裝警員以「X」為代號。上月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親自操刀作出匿名令的申請。裁判官何俊堯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宣布駁回申請,指該警員事後一方面高調受訪,另一方面要求匿去他的個人資料,其取態矛盾,令人難免質疑是否真的有需要頒匿名令。此外,控方申請修改控罪為「企圖謀殺」,提訊日訂於3月2日,以作交付高等法院審訊的程序。

裁判官:高院臨時禁制令已涵蓋本案受傷警

裁判官何俊堯指,高等法院上訴庭已不下一次解釋,法庭不只要彰顯公義,也要讓公眾看得見司法公義的行使。何官指,市民除了有自由發表的權利外,也有尋求和傳播資訊的權利;傳媒亦有自由發表公眾利益相關的資訊。他續指,匿名令必然削弱以上牽涉公眾利益的權利和自由。

何官指,控方需說服法庭,「起底」情況會否因為欠缺匿名令而加劇;然而控方未有提出有力及足夠的理據證明「X」為受驚的證人和有匿名需要。控方曾提及,自去年6月起約3000名警務人員及其家屬遭網上惡意「起底」,何官今表示,這些個案「參考價值不大」。

高等法院早於去年12月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及故意披露警務人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何官指,該禁制令範圍已涵蓋「X」,亦足以禁止進一步的「起底」及個人資料泄露,現時亦未有證據顯示臨時禁制令未有發揮應有效用。何官認為,這使匿名申請「多餘」,若果再頒匿名令阻礙公眾利益相關的資訊傳播,是不值得。

官:事後高調受訪 令人質疑頒令需要

何官提到,「X」的身份早已被披露,失去了匿名需要。何官指,「X」已不下一次出席警方安排的記者採訪,當中透露「X」的職階、個人背景等,不明所以的是,「X」一方面不介意高調受訪,另一方面卻要求匿去其個人身份,「實在十分矛盾。」何官指,這個矛盾的取態難免令人質疑「X」是否真的有匿名的需要。因此,何官有理由相信,針對「X」的「起底」情況的惡化,「不會、亦不可能出現。」

控方修改控罪為企圖謀殺 將轉介高院

此外,控方申請修改控罪為「企圖謀殺」,及新增一項交替控罪「有意圖而傷人」。控罪指許添力(18歲)於去年10月13日在觀塘站近A1出口天橋,企圖謀殺軍裝警員梁兆祥。交替控罪指,許同日同地意圖使軍裝警員梁兆祥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控方擬將案件轉介至高等法院,提訊日訂於3月2日,作交付審訊程序。辯方沒有保釋申請,押後期間許須繼續還柙。

匿名令訟費申請留待案件審結處理

辯方表示,匿名令的申請是不需要,因此就匿名令爭議所召開的聆訊申請訟費。控方反對訟費申請,指是次申請涉及重要法律議題,關乎案件的重要證人如何能不受壓和不受騷擾地出庭作供,故此並非如辯方所指沒有需要。

下午開庭後,控辯雙方均同意匿名令的訟費留待案件有裁決後,才連同整個案件的訟費申請一併處理。

案件編號:ESCC2329/2019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