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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8.13機場區院案申合併處理 6.26警總地盤工遭加控不依期歸押罪

三宗8.13機場區院案申合併處理 6.26警總地盤工遭加控不依期歸押罪

(獨媒特約報導)多宗涉去年6月至8月「反送中」示威活動的案件今午於區域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將其中3宗有關8月13日機場衝突的案件合併處理,其中一被告葉文亮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修訂為「非法集結」罪。至於早前缺席聆訊遭緝拿歸案的地盤工,則遭加控「未有依期歸押」罪。以上案件均押後至3月再訊。

三宗8.13機場案 控方申合併 稱警員拔槍為支援車隊

去年8月13日的機場集會中,一名內地男子被懷疑是公安身份,遭示威者圍困多個小時。至晚上,該男子報稱身體不適,包括黃耀華在內的警察協助救護車駛至機場大樓外帶走他,示威者欲阻擋並引發衝突,黃一度拔槍指向人群。

涉及此衝突的沙田社區主任邱文勁(31歲)和港鐵維修員葉文亮(23歲),同被控參與暴動及襲擊黃耀華致身體傷害,而葉文亮另被控一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此外,廚師高穎康(24歲)及清潔工人麥幸雄(23歲)各自面對一項非法集結控罪,兩宗案件分別於去年12月和今年1月首度提堂。

控方今申請將邱文勁、葉文亮、高穎康及麥幸雄的3宗案件合併。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庭上指,葉、高及麥三人皆在關鍵時間於暢航路上針對同一隊警車車隊,各自或共同地參與非法集結,控方亦依賴共同證人。而邱雖不涉同一項非法集結罪,但其所涉的黃耀華拔槍事件,正正是源於支援被針對的警車車隊。

麥幸雄仍在申請法援,尚未有法律代表,須待他有律師代表後再作處理。其餘被告均不反對合併案件。

另外,控方申請將葉文亮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修改為「非法集結」。經修訂的控罪指,葉、高和麥於去年8月13日在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第8層離境大堂外暢航路,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

代表邱文勁的大律師劉偉聰稱,梁天琦暴動案的上訴裁決將於2月28日前頒下,由於當中涉及暴動罪的其中一項控罪元素「共同意圖」的爭辯,望能了解相關裁決後再作答辯考慮。

法官郭偉健批准將案件押後至3月26日再訊,屆時辯方需表明答辯意向,期間邱文勁、高穎康及麥幸雄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另一被告葉文亮則自案件首次提堂起還柙至今。

缺席聆訊遭緝拿歸案 地盤工加控「未有依期歸押」罪

另外,25歲地盤工人岑曉麟涉於去年6月26日晚包圍警總時,與其他人追打一名懷疑冒充示威者的便衣警,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及一項暴動罪,早前缺席聆訊遭緝拿歸案及充公保釋金,還柙至今。

控方今申請新增一項「未有依期歸押」罪,案件同押後至3月26日聽取答辯,期間被告繼續還柙。

案件編號:DCCC 814、825/2019、DCCC27-28/2020

記者:黃蕊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