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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億買船 未來渡輪經營方式未明

58億買船 未來渡輪經營方式未明

今年度的《施政報告》中,建議將目前以「特別協助措施」資助的6條離島渡輪航線,擴展至另外8條,每年資助額會增至2.6億。政府並會斥資58億,為11條航線更換47艘新船。

特別協助措施」是在2011年推出,以每三年為周期,以實報實銷的方式資助6條航線,分別是由新世界第一渡輪服務有限公司營辦的「中環-長洲」、「橫水渡」及中環-梅窩」;由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三家附屬公司營辦的「中環-坪洲」、「中環-榕樹灣」及「中環-索罟灣」。資助的範圍包括發還船隻檢驗年費和私人繫泊設備收費;發還碼頭電費、水費和清潔費;扣除根據既定安排發還碼頭租金和豁免船隻牌照費的款額後,發還因提供長者票價優惠而少收的收入;發還船隻維修保養費;發還因提供小童票價優惠而少收的收入; 發還船隻保險費;以及施行「離島遊」計劃。

新納入計劃的8條航線,則包括「香港仔-長洲」;「香港仔-榕樹灣(經北角村)」;「香港仔-索罟灣(經模達 )」;「屯門-東涌-沙螺灣-大澳」;「愉景灣-中環」;「愉景灣-梅窩」;「馬灣-中環」; 及「馬灣-荃灣」。

42. 第三,香港的離島渡輪服務經營困難,政府自2011年起為六條離島渡輪航線提供特別協助,以維持服務和減輕票價加幅對乘客的影響。我們會擴展這些措施至另外八條離島渡輪航線。上述14條航線每年的補貼開支約2.6億元。我們亦會在2021年往後約十年間,分兩階段為11條渡輪航線全面更新船隊及採用更環保船隻,預計涉及購置47艘新船,以提升服務質素和推動環保。
——2019年《施政報告

不過究竟計劃詳情為何,至今消息仍然十分混亂,包括哪些航線可獲換船,以及未來渡輪的營運模式。公眾只能依靠傳媒報導尋找細節,根據《明報》報導,58億公帑將更換11條航線52艘船隻中的47艘,計劃分兩階段進行(2021至24年、2025至28年),47中,新渡輪及港九小輪6條航線分佔20及13艘。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另外5條航線受惠營辦商則為翠華船務、翠盈船務、全記渡、富裕小輪和坪洲街渡營運,涉及14艘新船。換言之馬灣及愉景灣4條航線的渡輪,不獲列入手換船資助之列。

政府花費大量公帑直接資助私人渡輪公司,亦引來爭議,這亦牽涉這些渡輪航線未來的營運模式。《蘋果日報》直指是明益九倉及新世界,政府與船公司未來的協議為何亦是一大疑問,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施政報告》記者會上,稱政府或會以營運及管理合約形式監管票價。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在記者會上則稱,營辦商在合約期滿後,政府購買的新船需轉交新的營辦商。

至所以會造成混亂,是因為《施政報告》此措施直接跳過了檢討程序。根據立法會CB(4)766/18-19(01)號文件,立法會原定於2019年6月討論「離島渡輪服務 ——現行牌照期中期檢討及長遠營運模式」,檢討「特別協助措施」以及檢討長遠營運模式。根據立法會財委會FCR(2016-17)87號文件附件三,政府表示會研究不同補貼模式,包括:a) 碼頭上蓋補貼;b) 為營辦商購置船隻;c) 由政府購入及持有渡輪,並外判營運服務。

螢幕截圖 2019-10-24 下午12.29.35

《施政報告》似乎已決定渡輪的長遠營運模式,究竟是採用「b) 為營辦商購置船隻」還是「c) 由政府購入及持有渡輪」,至今仍是一個疑問。以政府一貫邏輯,必然不會願意採用 c) 的公營外判模式,但58億資助私人公司購船的 b) 模式,難免有巨大爭議。既然已決定花費58億購買經營渡輪最重要的資本工具,那麼為何不直接將航線公營,僅將日常營運交由私人公司負責?

擴展資助渡輪的「特別協助措施」至14條航線亦實在來得太遲,今次公布納入的8條航線,不少均是當地居民重要的出行航線,而政府2011年僅資助所謂六大航線,不是真正以居民需要為本。以「香港仔—索罟灣(經:模達)」為例,本航線一直是模達一帶唯一對外交通,南丫島南居民亦一直以來與香港仔及南區的聯繫較為緊密,但另一條以遊客為主的「索罟灣—中環」航線,八年來卻一直獲資助,構成不公平競爭。

《施政報告》亦再次忽略同為連接離島唯一交通工具的「街渡」,例如往來東龍島、塔門、蒲台島等,反映政策混亂,僅以行政方便,只資助持「渡輪」航線而放棄「街渡」航線。政府在推出新措施前,應全面檢討「渡輪」及「街渡」牌照政策。

此外,究竟將「特別協助措施」納入其餘8條航線,就是針對離島居民需要?觀乎6條實施「特別協助措施」已經八年的航線,居民仍然對航班、收費及服務等頗有意見,例如長洲早上繁忙時間快船班次不足、被旅客迫爆等等。這些才是離島居民最關注的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