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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授權書係假議題

文:颸風 SCMHK

最近在同性婚姻的討論上,明光社的同工提出多元授權書的概念。他們聲稱︰
「以授權保障緊密關係,能同時保障婚姻以外的各種緊密關係的權利,而非只狹窄地照顧同性伴侶的權益。賦予授權人與受權人的身份,迴避了修改現行婚姻制度的爭議。而多元授權書由政府推動,亦減少各種散亂層面的行政費用及擾人程序。授權人被賦予更大的選擇權──授權對象、受權人數、授權範疇、授權時效,而政府各部門須要承認受權人的身份,並給予與授權內容相應的待遇。」

可惜的是,這看似進步的提案,只是用黎轉移視線。

要先搞清楚,到底係replace, 定in addition to 現行婚姻制度?

如果係replace,咁個制度就要解決好多問題,例如授權以外的婚姻權利(eg報稅)、係咪都係會有一set既定權利。同埋一套制度係咪真係可以包括婚姻關係、親密關係、親屬關係等等各種不同既關係;太複雜的話現實上就唔workable,大眾亦好難理解。因為婚姻保障並不止授權關係,例如稅務優惠啦,呢個唔係授權伴侶做的事。
婚姻影響的不只是政府給予的權利,還影響私人領域的權利,例如一間公司的員工福利政策,未必受你同另一個人的授權關係影響。你同另一些人的授權關係,係你地幾個既私人關係,其他私人parties一般來說無義務承認。

具體上執行亦有問題,例如,多元授權本意是作為遺產代理人。因此只能是一對一授權。除非授權者接受的是等份的授權。而不能像遺產分配一樣,按比例分配。

如果直人可以一次結婚終身受用,咁點解同志要簽咁多張唔一定受認可既contract?即使有左多元授權書 (其實我地廣東話叫呢張野做personal contract) ,仍然係不平等條約!

所以現時明光社同工提出,只是為了混淆視聽,並無認真去解決這些技術問題之意。 如果多元授權書真係明光社講到咁好,不如就由直人率先試用啦!所有人都唔好結婚,要安排手術家產都簽十九幾張野囉。

真係要達至真的平權,咁就要採取毀家廢婚路線,由直人帶頭放棄特權。Meanwhile, 有經濟需要既同志伴侶,仍要聯合報稅同上公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