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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討論動物福利 漁護署獸醫:街邊餵流浪貓狗不負責任

立法會討論動物福利 漁護署獸醫:街邊餵流浪貓狗不負責任

(獨媒特約報導)立法會「有關動物福利及殘酷對待動物事宜小組委員會 」今早討論動物福利及殘酷對待動物,多個動保團體出席,指香港保護動物政策不足。漁農自然護理署首席獸醫師張兆明在會上稱香港政策行之有效,稱最重要是教育,又指在街邊餵飼流浪動物是不負責任行為。公民黨毛孟靜怒轟言論「離地」,指「你估佢唔想帶佢地返屋企,公屋私樓唔準養麻!」

漁農自然護理署首席獸醫師張兆明在會上回應動保團體訴求時稱,香港規管動物的法例與外國相似,不認同香港落後。對於多個團體提及的台灣的動物保護法而香港法例落後,張兆明稱該政策「名稱黎姐」,指實際上是動物管理法,將香港現有法例重寫一次,又指「咩法例都無用」,最重要是教育,並多次重覆指外國經常發生動物咬死人事件,指澳洲「時有發生」,「真係有咬死細路添。」

張兆明又回應團體批評當局在虐畜上執法不力,他指虐畜要有證據,又稱有機會是因為「打交」受傷,指檢控成功率低是因為「搵唔到證人證據」,「法例修改幾好都無用」。

對於流浪動物,他不認同團體認為要加強TNVR(捕捉、絕育、放回政策),強調政府的工作首要是不斷教育市民做「負責任既寵物主人」,他指「點為之負責任呀,你要養佢收養佢,有遮蔭有食物有醫療,就唔係話係街邊餵左佢,跟住走左去,呢個就唔係負責任既。」

公民黨毛孟靜怒轟張兆明,指政府使用的字眼十分重要,不認同當局使用「寵物」兩字,「好彩洪家耀(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會長)係度,海豚點會係寵物呀,邊個有養?」她又批評張就流浪動物的言論,「唔好咁離地」,「你估佢唔想帶佢地返屋企,公屋私樓唔準養麻!」多名出席團體的代表拍手。

毛孟靜又要求當局回應洪家耀在會上提到的困養動物問題,會否考慮成立獨立動物監察組織,監管包括海洋公園。食物及衞生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林淑儀稱會考慮,張兆明則指困養動物的目的之一是因該種動物在野外的數目開始減少,因此須困養繁殖。對於日前海洋公園一樹熊病死,張兆明指樹熊「係澳洲野外都好多病死。」

對於張的言論,工聯會麥美娟在第二節會議亦稱接受唔到,要求當局「接地氣」,不能以管理思維主導。

會上亦有支持及反對當局修訂《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規例》(第139B章)的建議,局方稱將於未來1至2個月送交立法會審議,新例擬以發牌制度規管動物繁殖業。毛孟靜指民間要求只發一種而非四種牌照,批評如容許個別私人繁殖根本無法規管,「18樓A座養,你屋都入唔到」,立法只會將非法繁殖合法化。林淑儀則回應稱如只發一種牌照,私人繁殖仍會繼續存在。

公民黨楊岳橋要求設立高層次的動物福利委員會,局方稱漁護署設有動物福利諮詢小組,由社會人士及動物福利團體組成,就局方政策提供意見。

多個團體亦要求成立動物警察,不過警務處並無派代表出席公聽會,林淑儀回應指現行「動物守護計劃」行之有效,暫不考慮。

出席團體的動物力量潘永樂則質疑當局人道毀滅政策,認為須有足夠監察及透明度,防止隨意人道毀滅。他又指擔心新界東北及大嶼山的發展,將會造成動物「集體屠殺」,指古洞北便有6,500寮屋,大部份養貓養狗,日後或未能隨屋主「上樓」。

根據現行法例,售賣自養的寵物及牠們的後代,無須領取動物售賣商牌照。當局建議修訂法例,設立的四種牌照包括:

  1. 動物售賣商牌照:任何人如售賣狗隻及/或其他動物,但非繁殖狗隻。
  2. 甲類動物繁殖者牌照:任何人在某一處所飼養不多於4隻未絕育母狗,並將用作繁殖的母狗或牠們的後代出售。
  3. 乙類動物繁殖者牌照:任何人在某一處所飼養5隻或以上未絕育母狗,並將用作繁殖的母狗、牠們的後代或其他狗隻出售。
  4. 單次動物出售許可證:任何出售所擁有的單一狗隻的真正寵物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