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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三屆校董會學生代表聲明:無形之手欲蓋彌彰 百年校譽毀於一旦

港大三屆校董會學生代表聲明:無形之手欲蓋彌彰 百年校譽毀於一旦

昨日港大校務委員會一違慣例,否決遴選委員會任命陳文敏教授為港大副校長的推薦,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於會後只以「長遠利益」避談否決原因。有見及此,本科生代表、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披露會上委員言論,否決理由千奇百怪、荒誕無稽,輿論嘩然。今晨,梁智鴻發表聲明譴責馮敬恩泄密,考慮加以懲處。

若論保密守則,請循其本。港大《校務委員會成員行為守則》[1] 趨向採用諾論原則(the Nolan Principles),成員應參考"the Seven Principles of Public Life",當中包括無私、不偏不倚、客觀、承擔、公開、誠實、以身作則。「公開」一項提到「公眾人士應盡可能公開其所作所為。他們應該公開種種決定的原因,而顧及重大公眾利益是限制公開資訊的唯一理由。」(”Holders of public office should be as open as possible about all the decisions and actions that they take. They should give reasons for their decisions and restrict information only when the wider public interest clearly demands.”)然而,對照本科生代表馮敬恩公開的紀錄,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明顯隱藏一眾委員本意,加以掩飾,以圖蒙混過關。

身為現任或去屆校董會成員,我們珍視多年行之有效的典章制度,亦理解保密協議的理念,但當眾人一直恪守不疑的程序公義,成為黑箱作業、瞞天過海的遮醜布,那繼續囿於保密守則,只令與會者成為瞞騙大眾的幫兇。若非馮敬恩違反保密協議,掲發校委會荒唐事,師生及公眾至今仍被矇在鼓裡,繼續讓「長遠利益」四字冠冕堂皇下去。故此,是次掲密義舉,理應得到港大師生鼎力聲援。

校委會風波恐怕不會到此為止,而是陸續有來。李國章被梁振英委任為港大校委會成員後,除了維持一貫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本色,還被盛傳行將接替梁智鴻出任主席一職。李國章擔任教統局局長時強推教改及中大科大合併,弄得教育界人心惶惶,有「教育沙皇」之稱,日後校委會人事變動,亟需師生關注。

1923年2月20日,孫中山先生應香港大學同學會邀請回到港大大禮堂演講,語及革命思想之由來,並提到「又見香港之腐敗事尚少,而中國內地之腐敗,竟習以為常,牢不可破。」[2] 誰料到如今亂政自校委會出,百年風華,一夕掃地。若然國父泉下有知,情何以堪?吾等豈可視作等閒,不為所動?

黃冬怡(2015年港大校董會成員,教務委員會本科生代表)
葉坤杰(2014年港大校董會成員,教務委員會本科生代表)
李啟迪(2013年港大校董會成員,教務委員會本科生代表)

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1. Guide and Code of Practice of the Council -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https://www.hku.hk/f/page/7538/guide_n_code.pdf
2. 孫中山於香港大學大禮堂 - HKU 100:http://100.hku.hk/sunyatsen/address_CH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