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傘運創傷與情感政治

傘運創傷與情感政治

攝:Gundam Lam

928前夕,本地幾份報章網媒,不約而同地發表了一系列文章,回顧一年前的雨傘運動;一些大專院校、學生組織和傘下團體,也舉辦了多場研討會,反思得失、探索前路。與過去的社會運動或民主運動的檢討不太一樣,今年對傘運的回顧,突出了一個新的主題,也就是被稱為「社運創傷」的現象。

「社運創傷」 新的焦點

所謂「社運創傷」,流行的論述並沒有給出很清楚的定義,大概是指在參與社運的過程中,因經歷「背叛」、誤解、分裂,以至曾遭遇語言或物質暴力而受到傷害,或因理想未能達至、佔領區的新生活和社群關係無法繼續維持而導致的失落,從而產生種種「說不出口的鬱結」,變得沮喪無力,或暴躁易怒,又或心如止水、不問世事等「運動後遺症」。

過去香港的民運或社運,都有高低起伏,自然導致時而亢奮、時而沮喪,但鮮見引用「社運創傷」來描述參與者的情感狀態。「社運創傷」於傘運佔領後之所以流行,除了受助於日益普及的治療文化(Therapy Culture)的社會背景以外,大概跟互聯網的普及以及隨之而加劇的語言暴力及網上欺凌有關,與傘運的規模龐大和歷時較久或許也有點關係。當數以萬計政治取態不盡相同的參與者在「不要大台和討論」下共處兩個多月,處理矛盾分歧的方法容易變得簡單粗暴。無論如何,這議題或論述的出現,反映了在傘運的過程當中,不少參與者確實經受不同性質不同程度的傷害,從而成為一個備受關注的焦點。

不同立場、不同位置、不同介入程度、不同性別的參與者,是否經受創傷,自然因人而異;當中曾身體受損,或情感受創者,傷害遺下的影響,也可深可淺。「創傷」主要源自暴力,包括肉體上和精神上的。一些曾受警察扑頭打手、胡椒噴面的佔領者,與一些受到網上語言暴力攻擊的參與者,創傷的性質並不一樣,後續的影響也不盡相同。根據一般的心理學推斷,前者容易對警察焦慮害怕或厭惡憤怒,以至滋生以暴易暴的報復心態;後者則或會變得小心翼翼、避免再受攻擊;更嚴重者是自我形象低落,對他人失去信任。自然,真正的影響,還有待研究觀察。

一場運動 兩種創傷

最近有機會閱讀和聆聽一些曾於傘運中受到傷害的朋友的想法。9月3日於理工大學舉辦的一個傘運研討會中,最後一場是幾位積極參與的女生講述她們經受的語言暴力的傷害。網上的攻擊並非側重於她們的政治立場或行動策略,而是集中於評頭論足、私人品行,以謾罵貶 抑她們的人格、否定她們的存在價值。這種網絡欺凌不僅針對議題的內容,嘗試界定什麽觀點值得討論,什麽觀點必須壓制;更同時在意於消滅被攻擊者的主體,徹底否定他們在公共領域的發言資格,甚至不把他們當作為人。正如Judith Butler (Precarious Life,Verso,2004)指出,這是心理上的恐怖主義,嘗試令受攻擊者不敢發聲,或難言真話,產生效果是:取消任何認真的公共爭論,剩下的只是「自己友」之間的交流。

與這些站於社運前線的女生所受到的傷害不盡相同,一些站於與警察對峙前線的「勇武派」,他們經受的較少是私生活的攻擊,而更在意的傷害,往往並不只是身體的痛苦,而是「不被理解」的苦悶。例如一位接受《端傳媒》訪問的留守了旺角74天的少年,他念茲在茲的是以身犯險、保護學生的驕傲,看不起的是中產世界的虛偽,憤憤不平的是備受來自「和理非」陣營的批評,或是他稱之為的「背叛」,背叛他們以「血、汗、淚換來的戰果」——70多天的佔領生活。儘管站在對峙的前排,也常感到十分恐懼難受,但「被警察打的痛不算什麼」,更難受的被罵作「內鬼」,或被否定其於傘運中的貢獻和作用。這種不被理解的感受,卻弔詭地與上述幾位位置不同的「社運女生」有着某種共鳴——受攻擊創傷之後,令「社運女生」更難受的,是同伴們的出謀獻策——建議應如何應對,不致落人口實。這種種善意提點,總讓她們感覺自己「並不聰明」,甚至內疚自責。

兩種性別、兩種立場、兩種創傷,產生了兩種面對和處理創傷的不同態度。「社運女生」最終選擇直面身心的創傷,反思自身的不足與局限,公開承認在暴力面前的脆弱,接受了在現代社會中個體容易受到他人傷害的事實;「勇武」者則更願意瀟灑訴說不介意「被警察打的痛」,怨恨運動中他人的「背叛」,但卻不太願意承認在面對龐大的國家機器時,怎樣勇武的個體也變得脆弱無力。

學習如何與脆弱創傷共處

在暴力面前,我們容易成為共犯,又或因脆弱而受到傷害,以至失去重要之物。承認個體的脆弱性,可為武力解決問題以外的政治提供倫理的基礎;否認個體的脆弱性,强調勇武之能,或只要不失時機就可控制大局,反而容易為戰爭機器的開動添油加火,因此「以武制暴」能否讓人避免創傷,並非毫無疑問。Butler 提醒我們,無論如何勇武的個體,在集體的生活當中,都變得脆弱,因為人是社會的動物,無法不依賴他人而存活,也同時暴露於他人的影響或干預之下;甚至被認為是私人的身體,亦帶有公共性,不斷會經受他人的觸碰、目光和評說,由此可能帶來傷害。換句話說,在集體群居的社會之內,無論如何勇敢善戰的個體,總難以完全避免他人的影響和暴力的打擊。學習坦然與個體的脆弱、創傷與失落共處,並不一定是無力失敗的表現,也可以是重建一種非暴力的集體共處倫理和責任的起點,避開自戀自憐的憂鬱沮喪,轉往關注他人的共同創傷,思考如何讓他人免受我所經歷的痛苦和傷害,而非像政經權貴一樣,築建高牆鐵馬,自顧躲進高度保護的領地,自絕於民眾而活,放棄基本的社群倫理責任。

建基於接受個人的脆弱性的前提下所建立的社群聯繫,是一種嘗試避免暴力和戰爭的倫理。這種非暴力的倫理,可使個體的恐懼、焦慮和憤怒不致變成殺戮。承認自身的脆弱,容易受他人的暴力傷害,也等同放棄一呼百諾、領導群雄、算無遺策、永不犯錯的幻覺光環,這同時意味着放下個體所無法完全肩負的運動責任的重擔。「社運創傷」並不屬於個人病理學的範疇,因為個人的行為並非全由自身所能決定,而同時是受特定的社會條件約制下展開的。換句話說,個體在集體行動中的決定和行為,以及由此產生的正負後果,如果脫離了具體的社會條件和氛圍,是無法得以理解的。因此,參與社運的每個個體,都不需要負上整個運動失敗的責任,自然也不應誇佔整個運動的成果,如果我們真的能判別成敗的話。相反,Butler建議,個體應承擔的是另一種責任,一種有份參與或造成現有的社會條件的責任。

「永遠損失」與「徹底轉型」

Butler另一點重要的提醒,是創傷往往意味着失去了對自己十分重要之物﹕或受人尊敬的身分,或身體的一部分,或留戀佔領區的社群關係。然而,創傷也同時揭示失去了重要之物後,也是一個重新理解自己的機會。例如,失去至親者或都會問:「沒有你,我是誰?」學習與創傷共處,代表接受了個人的一種可能是永遠的損失,從而也必須接受了一次徹底的轉型。

其中一位「社運女生」說,由被封為「女神」到被罵為「公廁」,最大的得着是「重新面對自己」;「勇武」的旺角少年在瀟灑訴說如何面對警察暴力造成的痛之餘,也流露站在衝突前線時的恐懼和難受。如果有一天,我們可讓這些同遭他人暴力傷害的朋友,放下在傳媒面前必須表現堅強的形象,又或卸下在警察面前的勇武裝備,談談自身的驚怕脆弱,交流創傷對自己造成的影響,是否有助我們學習如何與脆弱創傷共處?

原文刊在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