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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醫管局(二) :資源分配

檢討醫管局(二) :資源分配

「資源」主要是指金錢和人手,這所大機構裏,很多東西都是不公平不平均的。原因是當初中央放權,各地方醫院百花齊放,二十年來當服務提升了,大家現在又投訴不公平不夠平均。這麼大的機構,分配資源當然有制度,層層疊的判頭制:

一判政府每年給四百多億給二判醫管局,二判扣起些「行政費」後,分給三判;

三判層面: 七個聯網中,因為「歷史」原因,九龍東和新界西常常被指「資源」較少,從專科門診輪候時間,到人力物力財力全部都不同,三判聯網扣起些「行政費」後,分給四判;

四判層面: 在七個聯網內,大部份都是一間大醫院,其他都是中型班或小型醫院,「資源」(包括錢、新儀器、人事升職、訓練機會等),都是由大醫院的「院長」負責分配,所以中小型醫院的資源,可以跟聯網大醫院差天共地。例如新科技新儀器主力集中在大院,大院人手多、升職機會更多,多數升自己人,中小型院的醫生護士獲培訓機會也差得太多了;四判大醫院扣起些「行政費」後,分給五判;

五判層面: 到了各部門主管,又在自己醫院內爭資源,有「歷史」背景、「大」的部門都會容易獲得「資源」,有很多專科是有合理工時的,但是內外婦兒科工作無上限,我知道有內科醫生每年在流感高峯期,要到十間病房照顧二十至三十個住院病人,再趕去看門診和其他工作,每個月都要有五六次 on call 三十小時,多年來都沒有明顯改善某些部門醫生護士人手,繼續工作無上限。

六七八判已經沒有任何權力分配「資源」,只有做。

市民記者員工說「資源」分配不公,高層常說 「資源」分配 「有機制」,通常都是一些很複雜的算式,連在會考高考數學拿A的我也無法理解。什麼 hospital plan based, population based, P4P pay for performance 等,全都是「歷史」原因、複雜的算式。

我的建議

我認為沒有簡單方法可以解決「資源分配 」問題,正所謂「你有張良計,我有過長梯。」

所以我建議:

一)有效監管 : 方法是公開透明, 你看只透明化了專科門診輪候時間,大家便幫眼監管,各聯網便開始自我調節了; 一判政府每年給四百多億給二判醫管局,究竟怎樣分配給七聯網?不同層的判頭究竟扣起了多少「行政費」?每年一判的四百多億,最終剩下多少落到前綫(七八判)和病人的手?透明化便能推動有效監管;
作為大判的政府,每年給二判四百多億,沒有理由不能過問、不去問怎樣花掉納税人的錢;也不能花了錢便將責任推給二判。

二)輪換制度:好像政府公務員般,將 三判CCE (聯網總監), 四判 HCE (醫院行政總監即院長), 五判 COS (部門主管), 六判 consultants (顧問醫生), SMO/AC 等有系統有規矩地調動輪換,例如任期不超過六年,便不會有山寨王或諸侯割據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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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沛然醫生
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