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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會走出來?

為什麼我會走出來?

利申,當全民投票,有八十萬市民支持普選特首時,我沒有投票,原因是當時我不支持佔中,我認為投了票即間接認同佔中這事,我不想讓自己的票成為支持別人佔中的理據。

如不是928的警方施放胡椒噴霧與87枚催淚彈,以及警方聲言將出動橡膠子彈,我是不會由一個反佔中者變成一個走上街頭支持佔中的人。

佔中人士誠然違犯了法例,未經許可在馬路上集會,但這就是使用這等武力清場的理由嗎?看著煙霧彌漫,佔中者慌忙走避時,我想他們不過是表達真正一人一票選特首的訴求,就要遭受這等對待嗎?我即時聯想到六四清場的場景。

我開始思索從何時開始,這政府變得如此無法容納另一種聲音意見。

由九月下旬到十月,佔中運動讓大家看到這繁華城市內裏的千瘡百孔(如你願意選擇張開雙眼看清),就有如走進一間華麗的高級餐廳,當你坐下,才發現枱底下的骯髒不堪。

警方的執法

市民使用護鏡、口罩、保鮮紙、雨傘便形同帶備攻擊性武器;警察使用胡椒噴霧、催淚彈、警棍打佔中人士的頭頸卻是最低武力與克制的表現(根據警方守則,警棍只可打手腳,因打頭會致命);有人在旺角打佔中人士至血流披面時,警方會將打人者送上的士離開;黑社會與愛港同時出現,聲稱協助警方拆除路障清場;龍和道警方清場時,佔中人士會被警察拉至暗角執行私刑毒打;無線與港台的記者採訪撐警活動時,被藍絲帶人士毆打,打人者其後與警察握手;有人多次目擊警方由得佔中人士被打而視若無睹。

一位已退休的懲教署佔中者分享,紀律部隊所受的訓練是不論犯人有什麼罪,重犯如葉繼歡,當犯人身處危險時,紀律部隊人員有責任必須即時救助他們;佔街違法,但當佔領人士被黑社會毒打時,警方也須執行應有的職務,保護市民,我們不要求特別對待,只想你們以公平公正的方式處理我們的求助,這只是我們作為一個香港市民很卑微的要求。

香港傳媒赤化

七警暗角打佔中者被鏡頭錄下,無線新聞高層袁志偉訓斥前線同事的真實報導,引發140多名無線新聞組同事的聯署聲明,這當中正揭示香港傳媒所面對的困境與自我審查,以及各大傳媒的迅速赤化。

香港兩大免費電視台無線與亞視,亞視不用多說,反是無線,由佔中至今,一直被評為CCTVB、中央的喉舌,從140多名無線新聞組同事的聯署聲明,便可見作為傳媒工作者的身不由己,前線員工採訪了整場佔中運動的新聞,只是經過高層的編審後,只會播出有利反佔中的採訪;更有記者在尖沙咀採訪「藍絲帶運動」時被反佔中人士襲擊。

《蘋果日報》連續兩個多星期以來被黑社會、國內的大媽大叔圍堵發行部,阻塞日報運送,蘋果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而在場警方教導示威者可以不接法庭禁制令;日報運送時接連被截劫,灑上臭水、豉油,數萬份報紙報銷;網站一再受到黑客攻擊;黎智英寓所被大媽大叔灑溪錢。

《星島日報》在梁振英兩年前競選特首時,多篇報導指梁的公司戴德梁行面臨清盤,發表質疑梁的管治能力等言論,被梁反擊時,星島新聞集團主席何柱國勇猛地力挺報下的記者;只是兩年後,何忽然變節,擁護梁之極,旗下的星島,以及最多人看的免費報紙《頭條日報》,《晴報》與《英文虎報》,加上馬氏家族的《東方日報》與《太陽報》,全體的大公、文匯報化,而何柱國亦獲頒今年的香港大紫荊勳賢。

《信報》副社長及數碼媒體總裁陳景祥因批評政府,與管理層意見不合,於年底離職。

再回帶看在佔中前,香港的傳媒近年被打壓的遭遇:香港電視發牌一波三折、明報總編輯劉進圖遇襲,至今原因不明、商台終止李慧玲合約,以上三者,其共通點都是政府不喜歡聽取的聲音,傳媒工作者形容自梁振英上台後,香港的傳媒面對前所未有的壓迫。

當你的意見與政府不同時,你將面對的白色恐怖

1)有人從高空向佔中人士擲下油漆混屎的液體;
2)有人拿鐵鉗襲擊示威者;
3)有來自國內反佔中的人士拿生果刀踩場,然後對記者說他最鍾意食生果所以刀不離身;
4)的士司機收錢堵塞旺角、金鍾佔領區域;
5)新界黑社會社團忽然來了旺角、金鐘拆佔中的障礙物;
6)一批批南下國內同胞大叔大媽反佔中;
7)申請旺角彌敦道禁制領的那間小巴公司潮聯,旗下只有一條小巴路經佔領的範圍,而小巴只須行另一段小路也可如常營運;
8)黄之鋒家中地址被反佔中地產經紀公開;
9)國內自由行來港參與「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舉辦的反佔中簽名行動後,獲贈豐富禮物包(中國14億人口,全部來港簽名在人數上一定贏,足足是香港人口的二百倍,建制派是否應建議香港普選特首時,要比埋佢地投票呢?)

香港當前的困局

香港樓價高企,四百萬的樓是「窮人恩物」,連四百萬也付不起的真正窮人捱貴租、住劏房;香港的商鋪鋪租以倍數增加,小商戶捱得過沙士,捱不過貴租,在這城市,只有越來越多的金鋪、藥房、電器鋪和名店,他們主要銷售對像卻不是香港人;香港貧富懸殊問題嚴重,是全亞洲與先進地區之首,堅尼係數高於0.4的警戒線。

以上的困局,梁特首在早前接受外國傳媒時,已給了大家答案:政府力推一個有篩選的「普選」方案,是為免政策傾斜於月入少於$14000的人士,意即這個有篩選的「普選」不是為普羅選市民而設,而是為了一些在社會上富有的特權階級度身訂做的選舉方案,確保選出來的特首繼續為這些極權人士服務,同是亦是當特首在任內被爆出私收UGL 5000萬、而UGL又與港鐵有利益關係時,還有一批忠心的建制派即時護駕,特首可免被泛民在立法會上彈劾,也無須向公眾交待負責。

解決以上的問題,只有一條出路,就是2017年全港500萬合資格的選民能夠真真正正一人一票在無篩選的情況下普選特首,警方可依法執法、傳媒不再受打壓、社會上貧困人士得到應有的照顧,當我們的聲音與政府不同時,不用怕白色恐怖的威嚇。

我也很想知道,可以不用以公民抗命走上街頭的方法,表達我們對真正普選的渴求;佔領人士阻塞了馬路,但我們只是想香港可走上一條更好的路;我們只怕今天不走出來,明天23條立法時,我們已不可走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