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佔領中環方案選擇又鬧泛民分裂,民主黨有可能脫離普選聯去推廣自己的方案,其實十有八九是獨自去跟中央談判。我過去一年所寫關於佔領中環和香港普選的問題全都應驗,這種醜事我實在不想再看下去,也不想花太多時間去理,所以這次我就不浪費時間去找過去的文章和其他資料作印證,讀者可自行到右邊的搜尋器搜索「佔領中環」、「民主」去看我早就說過的話。
這次佔領中環出的問題,我早就在跟戴耀廷的對話中提醒過他無數遍。我大約在一月份的時候跟他説過佔領中環需要儘快找出自己的的底綫,但注意,我是說底綫,而不是「方案」。我那時候就跟他説,在公衆間沒有共識時投票出方案是沒有意義的,他所要做的是説明什麽是對和不對,這樣公衆才能向某一點集中。而且,如果是在佔領中環内部投票,這就會讓方案不獲内部投票支持的人或組織感到不滿,讓他們有口實說這是篩選;這種内部投票沒有任何約束力,衹會鼓勵不滿者背離,單獨和中央談判,普選聯就是前車之鑒。
我也向他提議說方案不是越多越好,不是多人支持就是對的,要獲得共識,他必須用道理去説服人,而他又是遲遲不願做這事,反而要提八分一提委會和「談判的真實價格」云云,白白浪費時間。衹要能向公衆説明問題,公衆的壓力就能讓政治人物轉向:真正要説服的不是佔中參與者和政客,而是廣大的公衆。
那時候我說,幾乎每個人都有個方案,這種方案討論衹是浪費時間,他真正要做的是定下不能背離的原則,這樣子就能避免各個方案支持者間的直接衝突,又能頂下底綫凝聚共識,因爲選方案的話就衹有全取或全敗。他所要做的,是舉辦一場或多場公開辯論,每一場的結果都能讓公衆往一個或多個原則聚集,而同時又會爲政客,不管他們勝或敗,提供一個窗口觀察民意往什麽方向集中,這樣你就能使他們改向。就算是他們不改變,始終要堅持己見,他們也不會有口實批評佔中,因爲整個過程都是公開地面對所有公衆,背離衹會傷害自己。
這故事教訓我們,做事,尤其是大事,要有方法策略,要事先想清楚會面對什麽風險,人的心理會如何影響事態發展,該下判斷的時候就要果斷。如果衹懂得說信念理想,搞不清運動的方向和目標,衹懂得說「社運!社運!社運!」或是沒有具體内容的「民主方式」、「國際標準」,不理可以預測的阻力而盲目的往前衝,你就會失敗的很慘。現在佔中的行動加劇泛民分裂,自己妨礙自己達到團結泛民的目標,這就是失敗得非常難看,一舉消滅了不少民主派的政治資本。
這樣子的醜事,又突顯香港另一個的政治難題。舉目之下,我們看不到一個有遠見、能顧全大局、有策略頭腦的政治家,你要公衆怎樣去支持政治運動?而且,就算有民主,我也不知道該怎樣選,因爲真的沒有一個是值得一投。繼續表演這樣的馬騮戲,任何一個正常一點的公務員都能掃平所有泛民候選人,還說泛民入閘來有什麽意義?到時就算是能投票我也會選擇不投,選出什麽人都與我無關,出了什麽重大狀況我都沒有責任,因爲不是我投票選這些人上臺的。
至於吳可儉説「佔中必然違法」,其實也沒有什麽好批評的。唯一要説的是,眼見泛民這樣自暴其短,聰明的就應該不發一聲讓他們繼續自殺,說這話就是邀請人來攻擊你,無端生事來幹什麽?這是非常愚蠢。話雖如此,但「佔中必然違法」又似乎是真有其事,因爲這是主辦者自己説的話,說要付出代價、準備坐牢,更組織了一幫不會死的死士。如果不是會違法,那到底有什麽代價,坐什麽牢,死什麽士呢?但他們會違什麽法,是不是真的會違法,我們暫時不能知道。
佔中現在的法律狀態,應該是schrodinger式違法,既是必然違法,但同時又不是違法,在觀察結果之前,亦即是佔中當天一天不實現,這兩種狀態是同時出現。當然,佔中會不會出現,會以什麽形式出現,會出現多久,是爲了爭取民主還是爲了啓發公衆,是爲了談判還是背水一戰,是爲了讓公衆選擇方案還是讓佔中參加者決定方案?這些問題就連主辦者都沒有答案,我們衹好用海森堡不確定性原則去概括說佔中的目標和行動形式是不可能同時被確定的。如果佔中對政局沒有任何影響,它至少是爲法律界引入量子力學原理,貢獻之大足以拿下一年的諾貝爾法律獎。
而我,我就不想再理香港的政治,反正我理它也沒用。寫文章說它不聽,面對面跟它說也不聽,我就不如省口氣,等氣候轉變的洪水和旱災摧毀現在的世界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