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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策會故意忽視劏房問題

長策會故意忽視劏房問題

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委託香港理工大學於 2013年1月至3月期間進行了一項《香港長遠房屋策略焦點小組研究》。是次研究之顧問團隊由公共政策研究所、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及建築及房地產學系組成。

焦點小組,也稱焦點團體、焦點群眾,是質性研究的一種方法,就某一產品、服務、概念、廣告和設計,而通過詢問和面談的方式採訪一個群體以獲取其觀點和評價。在先進體系,焦點小組是政策制訂的一個重要工具。

該報告將研究對象分為兩大類別:公眾類別和專業人士及機構類別。

本文集中討論該報告中的22個組別對『解決房屋需求的優先次序』一項的意見。

公眾組別(組別 A)

A01公屋住戶(35歲或以上):
這類人士租住公屋單位,當中亦包括少部分繳交雙倍或一倍半租金,俗稱「公屋富戶」的人士。他們大部分已婚,與家人同住,部分人士已退休、部分是家務料理者以及在職人士。

應優先幫助居住環境惡劣及低收入基層市民

較多參與者表示政府應先優先處理低收入及居住環境惡劣住戶的住屋問題,例如籠屋及劏房住戶。他們認為基層住戶的住屋空間不足,無法在住宅內煮食,欠缺私隱及有衛生問題,當中有不少是老弱等弱勢人士,需要社會多加關注。

A02公屋住戶(18-34歲或以上):
這類人士以年齡計屬青年組群,他們大部分與家人同住,部分人士是學生,也有部分是在職人士。

應先處理基層,尤其是劏房及籠屋戶問題

這一組別的參與者普遍關注基層,認為政府最需要關注劏房及籠屋戶。參與者注意到,籠屋或劏房住戶雖然屬低收入的基層人士,但由於公屋輪候時間過長及入息審查門檻過高,令他們難以利用公屋解決迫切的住屋需要,無法改善惡劣住屋環境。

A03資助房屋的業主:
這類人士是居屋或租置計劃的業主。

政府關注應先處理基層的住屋需要

參與者普遍注重基層,認為劏房及籠屋戶的基本住屋需要最值得政府關注。當中,一些缺乏家庭支援的單身人士、老人及新移民,他們由於缺乏支援網絡,較難獲得相關資訊去改善處境,比起其他弱勢人士更難得到社會關注。

A04私樓租戶(低收入家庭):
這類人士正租住私人單位,他們大多是符合公屋申請資格或正輪侯公屋的人士。他們的每月住戶收入大多低於 $15,000。

社會應優先關注居於舊樓的低收入基層

所有參與者認為,社會最需要關注低收入基層的情況,特別是居住在殘舊樓宇的住戶。有鑑於馬頭圍道的塌樓意外,不少劏房或板間房居民現時都十分擔心樓宇面對倒塌風險,生命安全不受保障。

A05私樓租戶(中等收入家庭):
這類人士正租住私人單位或已自置居所,他們大多是不符合公屋及資助房屋申請資格,他們的每月住戶收入介乎 $15,000 至$39,999之間。

鄰居劏房導致居住環境變差

這一組別的參與者普遍注重基層的房屋需求,他們認為劏房及籠屋戶的住屋環境相當不人道,急需政府關注。有參與者建議,由於公屋輪候的時間太長,政府應該提供中轉屋或臨時房屋,讓有急切住屋需要的基層市民入住,即時舒緩他們的住屋安全及衛生問題。

A06私樓租戶(高收入家庭):
這類人士正租住私人單位或已自置居所,他們不符合公屋及資助房屋申請資格,且每月住戶收入達 $40,000或以上。

港人住屋需要優先,認同對非本地投資者設限

這一組別的參與者對「港人港地」意識非常強烈。他們認為香港的土地資源屬於香港人,由於香港土地資源不足,政府必需優先照顧港人的住屋需要,房屋應該被視為生活必需品,而非炒賣品。參與者一致認同是內地投資者在港炒賣引發樓價暴升,造成今日樓市失衡的惡果;香港政府應效法新加坡政府,立法限制外國和內地人在本港買賣物業。

A07大學生 (18-25歲):
這類人士以年齡計屬青年組群,並正在香港就讀大學,他們居住在不同類型的房屋, 當中亦有部分是非本地居民。

基層房屋問題應優先處理

參與者普遍注重基層住屋問題,他們認為劏房、籠屋戶及露宿者最需要政府關注。劏房戶在火警時難以逃生,這些潛在的危險可能造成人命傷亡。參與者亦分別提及到青年人、夾心階層、單身人士及擠迫戶等群組的住屋需要,但普遍認為這些群組的優先次序應次於最基層的市民。

A08大學畢業生 (26-34歲):
這類人士以年齡計屬青年組群,同時是取得至少大學學歷的在職人士。他們居住在不同類型的房屋,未婚並與家人同住。

關注基層住屋問題

參與者普遍關注基層,認為劏房、籠屋戶及「N 無人士」現時住屋環境惡劣,居住環境不人道且需承受巨大住屋開支,最需要政府關注。

A09非學位畢業人士 (26-34歲):
這類人士以年齡計屬青年組群。他們是未具大學學歷的在職人士。他們居住在不同類型的房屋,未婚,部分與家人同住。

關注年青人的住屋需要

部分參與者對時下的青年自置居所抱持悲觀態度,認為他們就算完成大學學位,畢業後亦會欠下一身債務,更不敢有進一步的人生規劃。他們關注年青的住屋需要,認為他們即使有良好的學歷及財政計劃,亦難以解決婚姻住屋的需要,他們對年青人因為房屋問題無法結婚及生育的處境頗為同情。

A10單身人士(35-54歲):
這類人士以年齡計屬中青年至中年組群。他們均是未婚,他們居住在不同類型的房屋,部分人士獨居或與家人同住。有部分為在職人士,另一部分則待業。他們的收入水平也存頗大差異。

社會需關注租住私樓的基層市民

部分獨居的單身參與者認為,租住私樓的基層市民較需社會關注。討論集中在如何解決租金上升造成的困難,參與者提出租務管制、中轉屋等較快的方案,可見參與者認為問題急需處理。

A11將退休或已退休的業主(55歲或以上):
他們均自置居所 (私人住宅 / 資助房屋),屬準退休或已退休人士。他們部分只與配偶同住,部分則與子女同住。

短期優先處理基層房屋問題

參與者同意惡劣居所住戶的情況最為危急,特別是劏房和籠屋戶,政府應優先處理他們的住屋需要。其中,有參與者認為要增加公屋供應,加快基層人士上樓;有部分參與者則認為,政府在實施有關措施前應先作妥善審查,令資源用得其所。他們有此想法,是源於不滿部分新移民來港不久,便獲取社會福利。

A12將退休或已退休的租戶(55歲或以上):
他們部分是私樓租戶,部分是公屋租戶,屬準退休或已退休人士。當中有獨居長者,也有與家人同住。

惡劣居所住戶有迫切住屋需要

參與者普遍認同在惡劣居所的住戶,例如劏房、籠屋戶,最有迫切的住屋需要。有個別參與者建議,政府應加快安排這類住戶上樓,或是增加臨時房屋 / 中轉屋,儘快改善他們的住屋狀況。

A13惡劣居住環境住戶:
這類人士主要透過向相關團體 / 機構發信邀請。 他們均是惡劣居所租戶,例如劏房、板間房、天台屋、籠屋等。他們大多是中年人士或長者。部分人士來自單親家庭,大多從事兼職工作,部分人士待業或已退休。他們均正輪候公屋。同時亦有兩位從事相關服務的社會工作者陪同參與,以補充某些資料的不足。

惡劣居所住戶住屋需要最為迫切

鑑於參與者面對的惡劣居住環境,生命財產隨時受到威脅;加上面對不斷加租或迫遷的壓力,他們認為在房屋問題上他們是最迫切要受政府關注的一群。這方面的觀點在其他組別也被肯定。

A14少數族裔:
這類人士主要透過向相關團體 / 機構發信邀請。最終出席的少數族裔人士集中是尼泊爾及巴基斯坦藉。同時亦有一位從事少數族裔人士服務的社會工作者陪同參與,以補充某些資料的不足。

(沒有相關記錄)

專業人士及機構類別(組別 B):

組別 B01:提供員工住宿的公司
邀請相關機構/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代表出席
(沒有相關記錄)

組別 B02:專業人士(規劃,建築及房地產)
焦點小組邀請了以下各專業團體的代表出席,包括:香港規劃師學會、香港建築師學會、香港測量師學會、香港營造師學會。

首要解決基層市民的房屋問題,但年輕專業人士居住問題不容忽略

大部分專業人士認同政府先關注基層市民的需要。但也有專業人士批評政府忽略中產階級、特別是大學畢業生及年青專業人士的住屋需要。針對年青專業人士的住屋問題,參與者有不同意見。有部分專業人士認為,年青專業人士可以暫緩處理,他們可以選擇與家人同住。但亦有聲音反映,他們對社會未來有重要的貢獻,若能協助他們先解決住屋問題可加快推動香港的經濟和社會發展。

組別 B03:香港地產建設商會代表
焦點小組邀請了香港地產建設商會代表出席

縮短公屋輪候,優先處理低收入家庭問題

有商會成員認為,住在劏房等惡劣居所的居民是真正有住屋需要的人士,政府有需要優先處理。有商會成員表示,應將公屋輪候冊的輪候時間維持在三年的水平,有利於減輕社會上累積的不滿情緒。

組別 B04:學者(房屋相關)
焦點小組邀請了對房屋、房地產、樓宇建築等範疇有研究的學者參與

基層為首要優先群組

絕大部分學者認為從公平角度出發,應以基層為優先考慮的群組。該群組收入水平低,居住環境惡劣,例如劏房及板間房等,卻負擔昂貴租金,政府首要任務是增加公屋興建量,縮短公屋的輪侯時間,以解決他們的住屋問題,這亦有助舒緩社會不滿情緒。

組別 B05:房屋關注組及非政府機構
從新聞報章及文獻評論中挑選對房屋政策關注的非政府機構/組織,再邀請其參與是次焦點小組討論

組別 B06:環保組織
從新聞報章及文獻評論中挑選對房屋政策關注的環保機構/組織,再邀請其參與是次焦點小組討論

B05及B06合併討論

解決基層人士的住屋問題

參與者表示政府應儘快解決住房條件惡劣和基層人士的住屋需求,加強房屋階梯的流動性。

組別 B07:區議會成員
邀請區議會提名成員參與

基層人士有迫切住屋需要

眾多區議會成員參與者普遍認同基層人士的住屋需要頗為迫切。他們表示現時基層市民佔香港六成人口,他們對公營房屋需求殷切。

組別 B08:智庫/政策研究機構
關注及研究房屋政策的智庫機構

優先照顧基層住屋需要

眾參與者一致認同政府應優先照顧居住於惡劣居所的基層住屋需要,如劏房和籠屋等。

報告清楚地突出上絕大多數的期望。除了A06私樓租戶(高收入家庭)、A09非學位畢業人士(26-34歲)、A10單身人士(35-54歲)、組別 B02:專業人士(規劃,建築及房地產)和 組別 B07: 區議會成員的共5個組別外,其他一致指出劏房戶籠屋等是最急需解決的對眾。值得注意的是代表富裕的地產商和智庫的意見也如是。區議會成員成為例外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們的選民大都來公屋戶而不是最無助的劏房和籠屋戶。

雖然民意如是,但是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在2014年2月發表的公眾諮詢報告對這份調查隻字不提。它對這一不人道境況輕輕帶過。是否因為梁振英支持青年人置業有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