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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椅洲建人工島當局早有腹稿 兩階段諮詢期間隻字不提

交椅洲建人工島當局早有腹稿 兩階段諮詢期間隻字不提

這是坪洲填海關注組交給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有關「中部水域人工島策略性研究」 的意見書。

致: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各委員

各位委員好!

得悉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三月廿五日會議其中一個議程為「工程計劃項目第768CL號 - 中部水域人工島策略性研究」,坪洲填海關注組特致函各委員,提出我們的意見。

坪洲填海關注組由坪洲居民因應行政當局提出「優化土地供應策略」而成立,關注組在過去兩年密切留意行政當局各項與填海相關的方案,並一直在過去兩階段諮詢中多個場合表達意見﹑集合街坊看法關注事件,提出的反對理由十分明確清晰及具有代表性,因此我們對於當局一意孤行展開中部水域人工島項目深表失望。

市民早表態反填海

首先,當局無視市民反對填海的一貫立場。早在第一階段諮詢總結時,當局以支持「六管齊下」增加土地供應的概括性意見否定反對填海的清晰民意,無視「填海」在多個增加土地方案中只獲近乎最少支持的事實,這點在我們去年提交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的意見書上已詳細說明,在此不贅。[1]很不幸,在今年初發表的第二階段諮詢總結報告中,同樣情況再次出現,當局避談大量的針對基本事實的反對意見,強指此等意見不在是次「諮詢」範圍,只在報告的附件B鬼祟地列出該等數字。[2]針對人工島方案,當局立場更加跡近耍賴,竟指反對人工島方案相對其他選址的「反對人數較少」,應該考慮云云。

其次,當局在整個諮詢過程中,就人工島選址疑問一直推搪,指未有定案,卻原來早有盤算,秘而不宣。

人工島具體選址一直秘而不宣

猶記在兩次諮詢過程中,當局各級參予公務員在大小場合一直指未有人工島選址;然而,我們現在知悉交椅洲將為人工島選址。回顧時序,今年初《施政報告》出台,當局推出所謂大嶼山以東水域人工島,然後各大媒體報導均引述「政府消息」,指選址將在交椅洲附近。此等向傳媒吹風之舉,一方面有損施政透明度,另一方面極其不負責任。我們不禁要問,第二階段諮詢的結果如何支持交椅洲作為選址的決定?後來財政預算案發表,「中部水域人工島概念圖」躍然紙上。[3]及至當局成立所謂「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其文件更顯示人工島所及,將不單影響交椅洲,更將直接影響喜靈洲。[4]普羅市民或以為這是「優化土地供應策略」諮詢後的結果,然而,實情是當局一直有此等選址的腹稿,卻在過去兩階段諮詢過程中隻字不提。

坪洲填海關注組敦請各委員留意以下問題。

近日才公開的「優化土地供應」顧問提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的《最終報告摘要》[5](此文件暫未有中文,下文稱摘要)顯示,交椅洲早已作為可行選點,卻從未在過去諮詢中提及。

摘要日期為今年一月,卻一直沒有隨「第二階段諮詢結果報告」在今年初一起發表,而是遲至三月十一日才在有關網頁上公開。[6]顧問公司在摘要回顧諮詢過程及期間替當局進行的工作,包括Broad Technical Assessment(BTA,姑譯為「初步技術評估」)等。摘要的圖片4清楚顯示[7](本信件附件一),交椅洲(號碼為27)一如其他地點,在過去諮詢期間已在當局探討之列,並在第二階段諮詢前,已被「甄選」(longlisted)。這些地點按顧問的說法會進行初步技術評估,並在「最終選定」(shortlising)後進行第二階段諮詢。然而,跟交待其他地點不同,當局一直沒有向公眾透露交椅洲作為可能選點的事實。

第二階段諮詢仍無交椅洲選項

即使在第二階段諮詢文件中,當局提出了五個近岸地點及人工島方案,五個近岸地點都在地圖清晰標示,獨缺交椅洲。所有當時公開的文件,包括提交予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的文件,中部水域人工島方案僅以一個三角形的廣大水域去標示。[8](見本信件附件2)我們質疑,既然當局在當時清晰地在地圖上標示五個近岸填海地點,因何獨缺已被「甄選」的交椅洲去說明中部水域人工島的可行性及可能地點?在第二階段諮詢中,當局基於什麼理由,向市民大眾及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隱暪交椅洲早已在探討之列?

吊詭的是,按是次「優化土地供應」諮詢的流程,五個近岸地點是通過最終選定(shortlisting)才供市民在第二階段諮詢中討論;相反,交椅洲從未作為選點供市民在第二階段諮詢表達意見,我們認為交椅洲作為選點,是未曾通過第二階段諮詢。

最後,參考當局在二月份提交離島區議會會議的中部水域人工島研究範圍地圖[9](見本信件附件三),可見是次研究地理範圍廣大,包括大嶼山東部;恰巧當局設立不倫不類﹑並非通過立法而成立的「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說到底是繞過立法會,推動涉及龐大利益的各式工程的技倆。是次「中部水域人工島策略研究」將提供大量資源予當局開啟大嶼山的所謂發展及破壞,然而在這過程中,行政當局毫無疑問將以美其名得到「持份者」參予的「大嶼山發展諮詢委員會」設定議程,立法會在通過撥款後可以起到多少影響,各委員應是清楚不過。

坪洲填海關注組強烈建議發展事務委員會退回當局是次研究之撥款文件。

以上各點,謹請各委員參詳研究。

坪洲填海關注組
2014年3月17日

[1] 立法會文件CB(1)1123/12-13(10)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panels/dev/papers/dev0601cb1-112... 

[2] http://www.landsupply.hk/preview/download/pdfpe2/Appendix_B.pdf

[3] 預算案演辭119段 
http://www.budget.gov.hk/2014/chi/budget32.html 

[4] 發展大嶼山委員會文件第02/2014號圖一, http://www.devb.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876/Paper_02_2014.pdf  

[5] Executive Summary on Final Report for Reclamation http://www.landsupply.hk/preview/download/pdfpe2/Executive-Summary-on-Fi...

[6] http://www.landsupply.hk/preview/TReport.php?lang=cht

[7] http://www.landsupply.hk/preview/download/pdfpe2/Executive-Summary-on-Fi...  頁4。

[8] 例如立法會文件 CB(1)914/12-13(04) 頁13 http://legco.gov.hk/yr12-13/chinese/panels/dev/papers/dev0423cb1-914-4-e...

[9] 離島區議會2014年2月24日文件 http://www.districtcouncils.gov.hk/island/doc/common/dc_meetings_doc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