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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創作權關注組就政府戲仿諮詢歸納性文件之聲明

二次創作權關注組就政府戲仿諮詢歸納性文件之聲明

《蘋果日報》2月14日報導指,有建制中人稱打壓李慧玲只是第一步,政府也有計劃使用尚未出台的版權條例,來對付網台、網媒。(圖: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

《二次創作權關注組就政府戲仿諮詢歸納性文件之聲明》

日前,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就有關戲仿豁免的諮詢,向立法會提交歸納性的討論文件。對於此文件,本關注組有以下回應:

【政府歧視部份題材的二次創作】

政府在文件中大篇幅否定「個人用戶衍生內容豁免方案」(即民間「第四方案」),同時又不願提供其他可行而又能全面保障二次創作人的方案。更甚的是,政府指部份二次創作不屬於他們覺得應該豁免的範圍,所以沒有作特別處理的價值。這根本是歧視這些創作。試想想,若一首流行曲,給改寫成諷刺時弊或惹笑歌曲時,就可獲豁免;而同一歌曲,重新塡寫成另一與原題材無關的非時事諷刺歌曲,即屬犯法,這樣合邏輯嗎?!這樣對創作的處理不矛盾嗎?當局這種處理手法除了「歧視」外,還有甚麼詞語可以形容?

【政府聲稱有咨詢各持份者意見,但結果只偏幫既得利益者】

在文件中,政府稱有與各方討論過,諮詢了各「持份者」的意見。可惜他們最終只顧保障既得利益者的好處。即是在諮詢期間,要求採用「個人用戶衍生內容豁免方案」的聲音是如何強大,卻因爲版權收費公司這些既得利益者、少數持份者,執意作出在道理上根本站不住腳的反對,政府當局就執意漠視創作人及民間廣泛的聲音。政府當局不肯提供能全面保障二創的方案,只顧官商勾結,這無異於把創作人及廣泛市民推向對立面。

版權收費公司一直對民間非商業的使用,進行惡意苛索。創作者也親身站出來,指控這些收費公司如何僭越他們、殺死創作的空間和藝術表達的自由。本關注組一直 要求政府當局作合理監管及規限。同一時間,科技業界公司、各大型及小型網網服務供應商,以及普遍的用戶,都指出政府在版權修訂咨詢時所提出的「實務守則」,是戴着有色眼鏡去看待二次創作,「實務守則」當中要求的處理方法,對他們均不公平。本關注組一直要求政府當局必須再次咨詢實務守則。但政府當局對此等訴求均充耳不聞,當中官商勾結、輸打贏要之嚴重,簡直是路人皆見。就好像同一個局,在處理「香港電視」事件時一樣,根本毫無公義、公理可言。

對於政府當局如斯不尊重創作,我們不得不深表憤慨;對於如此惡法,我們無法不反對到底。就政府和版權人的行動,我們將採取相應措施,竭力阻止惡法通過。若他朝修訂不能通過,這只能說是當局及版權人詬尤自取。

二次創作權關注組
2014年3月13日

圖為編輯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