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facebook看到關於香港汽車數量在過去七年間大幅增加的報導,我差不多在三年前就已經預見到這樣的結果:
明顯地,環保的汽車政策並不能只從加不加稅上打轉,更重要的是要針對廢氣排放的影響力。我們有更多更好的選擇:
1. 加首次登記稅,但增幅並不是所有車都一樣。政府需要做出能源效益標準與指數,能源效益更高的汽車,稅務增幅較低,以鼓勵消費者以能源效益選擇汽車與更換新車。
2. 加燃油稅。所有汽車均使用燃油,使用越多,污染物排放越多,而汽車本身並不製造污染。這方法可以減少汽車的使用,增加使用汽車的總成本,使使用汽車的成本接近環境污染的成本。
3. 補貼消費者以舊換新。原理見第一點。
4. 加汽車「進口」稅。以能源效益做出不同層次的稅務,可以同時使用可貿易排放配額。低排放汽車可以獲得更多排放配額。這方法可以以稅務優惠從根本上鼓勵汽車生産商製造低排放汽車。進口稅又可以為政府帶來稅務收入。跟首次登記稅不一樣的是,這稅務由汽車生産商/進口代理,而不是消費者支付。汽車生産商/進口代理以提高價格的方法把稅務轉移給消費者,但消費者可以選擇不買。因此,這個政策選擇同樣可以阻止消費者購買新車,但同時增加了政府稅務收入與改變生産商行爲的激勵。只是加登記稅的話,消費者減少買車等於稅務收入減少,另外這個稅務對生産商沒有直接影響。
5. 更有效的舊換新制度。例如,可對使用不夠n年就換新車者徵收換車稅,迫使購車者在購買汽車時考慮清楚未來的成本。鼓勵發展回收產業,發展一套部件循環再用技術。
以上5項可以同時進行。只倚賴增加首次登記稅來減少汽車總量是一個很愚昧的辦法。
模型比任何想法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