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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公投問題 相當有可疑

民間公投問題 相當有可疑

圖:2014年元旦遊行,和平佔中運動將舉行民間公投,題為編輯所擬。

呢個民間投票非常詭異。問題不在於投票的「方法」,而是投票的「內容」。看似民主,其實可能已經暗自藏有退縮之意(我希望我錯)。

第一是「提名委員會代表性應予提升」,看似無問題,但問題是,將提委會改良,與中共現在開放討論提委會組成的路線是一致的,你看下去就明。

第二是「提名程序應包括公民提名元素」,這裡說的是「元素」,不是「公民提名」本身。

好了,按照陳健民和戴耀廷的說法,有記性的人都會記得他們目前是支持「公民推薦」,由「提委會」以「低門檻」通過:

戴耀廷:「這不是在「前門」做,在「中門」,是在選舉工程「做工夫」。如果北京放泛民入閘,更加要接受公民推薦。因泛民一定會做公民推薦,以增強認受性。「建制派有實力嘅人,又冇理由咁儍仔唔做……民建聯實唔『赦』你㗎,一定做公民推薦,佢有晒樁腳,最驚係自由黨嗰啲佢哋做唔到之嘛」。既然公民推薦必然會發生,倒不如將之制度化。」

陳健民:被問到是否放棄堅持公民提名,而轉向公民推薦,陳健民說應將公民提名元素,用法定的方式放在提名程序,將公民推薦成為提名程序的第一步。

明乎此,其實佔中三子已由「公民提名」慢慢退後到陳弘毅的「公民推薦」,希望元旦遊行大家授權給他們這個方案。我不知道這是他們策略轉變(因為他們評估「公民提名」無望),還是收到中間人意思,知道中共可能接受「公民推薦」(否則我不理解為何戴耀廷那麼肯定中共會接受「公民推薦」,這由他們交代)。如果細心一點去觀察的話,戴耀廷和陳健民一直的說法是矛盾的,戴耀廷撰文認為「公民提名」沒有違反《基本法》;而陳健民在 NOW 節目中清楚表明「公民提名」是「完全繞過《基本法》四十五條」(即違反《基本法》)。我不理解他們為何會有如此矛盾,但當然,是有時間性的,戴耀廷先,陳健民後,所以可能最後戴耀廷都有轉向。總而言之,目前這個民間投票內容,可以見到,佔中三子由爭取「公民提名」,而走向爭取「公民推薦」,再由所謂「愈民主愈好」的提委會以「低門檻」讓民主派入閘(因為提委會有「低門檻」,是否民主派本身都已經有所自我篩選?),破了早前民主黨何俊仁和劉慧卿說只爭取「入閘」之說,查實,兩者實質並無很大差別。

我不知道是自己天真,還是他們太聰明機關算盡。早前,我們會以為電子投票是用於多項方案選擇,現在,卻是投原則。要是如此,為何不搞辭職公投,題目訂為「全民普選無篩選,直接提名直接投票」,予以公投。如今,搞電子公投,內容重點問提委會及公民提名「元素」,其實答案已經呼之欲出。但我認為佔中三子還需要清楚交代,為何投票內容是如此?何謂公民提名「元素」?是否即是「公民推薦」?如果不解釋清楚,群眾好容易會受誤導,表達錯誤意見。如果佔中三子不清楚交代,我認為應該杯葛投票,不論是次投票是實質還是模擬。

為了真普選,為了「公民提名」,要公民抗命我可以一馬當先,但為了(主流)民主派入閘,讓一個不是票票等值的提委會以所謂的「低門檻」過濾參選人,最後只有保皇黨和「極」保守民主派,民主派淪為花瓶(因為激進民主派可能不會投票給他),可還有甚麼意思?

在從前到今天,我不會將冀望付託給甚麼三子,希望在年青人,由他們鼓動風潮,做新時勢,力挽狂瀾於既倒。年青人沒有成年人那種計算,那種現實,我們是透過務實的行動將理想實現出來,他們是透過理想的行動將現實呈現出來。只要我們提高警覺,拆破虛偽,消滅退縮,勇往直前,一心一意,總能找到突破,總是會有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