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憎人富貴厭人窮

憎人富貴厭人窮

居港一年的新移民可申領綜援,不少朋友很憤怒。我嘗試理解他們的不滿,但我始終不明白—為何他們要認定新移民是懶惰的、時刻討便宜的?為何要以為內地人會不惜一切放棄家鄉、甘願來港被歧視的呢?你們憑什麼鄙視新移民和家人團聚的需要呢?

大家的父母或親友不少來自內地,這是「不認、不認、還須認」的事實。我的老媽數十年前也是新移民,從內地到港和丈夫團聚。老媽在家鄉沒有機會接受教育,也沒有一技之長;她來港時幸好本地還有工業,讓她還可到工廠穿膠花,用勞力賺取微薄生計。但老爸病逝後,受長期痛症困擾的中年女人無法獨力支撐家計,也唯有申領綜援過活。

老媽當年開始領綜援時,應該居港超過七年,不再是「新移民」了。但居港七年或一年,分別真的那麼大嗎?她只有「低學歴、低技術」,能為走向知識型經濟的香港作出什麼貢獻?但我依稀記得,當年沒有人罵我們或「新移民」是蝗蟲。

不用工作又不用擔憂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的生活,是否真的快活好過呢?香港有不少人以為拿綜援的人是有工不做,希望不勞而獲的社會寄生蟲。俗語謂「有頭髮誰想做癩痢?」—你曾否想像依靠政府資助度日的日子是甚麼樣的呢?你願意和他們一樣過著抬不起頭的人生,以及讓你的孩子長期自憐、自卑嗎?

「生於斯長於斯」—我習慣香港的生活,也不太接受一些內地文化,這卻不等於內地移民一定喜歡香港,認同香港的文化。來港和家人團聚的內地移民,可能是純粹為照顧家庭而來港定居。我的老媽來港只因「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她根本不願離鄉別井。她長期思鄉,不時後悔當年移居來港。大家應該不難想像:農村婦女要在香港這國際都市自力更生已很困難,言語不通的話更是無法融入社會,加上一眾親友不在身邊時刻相依相靠、互相關懷和照顧,香港能給他們的是貧困和愁苦。難道每月只能糊口的綜援金真的能吸引內地人來港當個受盡歧視的二等公民嗎?

或許內地有些人是處心積累找辦法來港「 攞著數」;或許他們當中有人更是好食懶飛,一心來港討福利的;但我們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 」。況且,濫用綜援制度的,香港人都有不少。

終審法院的判決可能會增加庫房的長遠負擔,但我們憑什麼將所有責任推向新移民,不看清事實便指罵他人?有人建議特區政府取回單程證配額的審批權,但這是否足以讓我們對新移民改觀,不再胡亂責難他們是蛀米大蟲呢?

有朋友準備回流加拿大,跟隨的同伴快將成為新移民,要到當地「坐移民監」。據說同伴申請移民的過程不太繁複或嚴謹,而且只要她一入境,便已享有本地居民的基本醫療福利。我的朋友不是甚麼專才、優才,也沒有甚麼財富帶給加拿大。我想指出的是,即使兩地的福利制度不盡相同,但香港也是一個經濟條件不俗的社會,而且大部分市民更是不用繳付重稅便可享有種種方便和福利,那為何我們要這樣尖酸刻薄呢?

地產霸權禍延香港各界各階層,但仇富無補於事;內地新移民增加催生不同社會問題,但埋怨和歧視只會令矛盾惡化,損人不利己。與其憎人富貴厭人窮,倒不如化悲憤為力量,一起研究辦法改善現狀吧!

圖片作者為 Andrea Barisa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