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本土左派的「本土」並非以「族裔民族主義」為根據,因為香港社會,以至世界上大部分民族國家,都不是由單一族群構成。
在此,我引用哈伯瑪斯關於「後民族社會」的論述,他認為,在由多族群的公民構成的民主法治國家中,必須防止「族裔民族主義」,因它總是將族裔(Ethnos)混同為人民(Demos)。而建基於人民所組成的公民民族,及其政治意志的形成過程,根據的應該是平等、公共審議、人權和人民主權等一系列的自由民主價值,而非由族裔元素提供的文化同質性,及由此引伸的不證自明、直覺一樣的本土利益。
重設基礎:多族群本土
右派主張的「族群化」,是單一同質的,這跟香港本身的多族群構成並不相同,像是說,2011年少數族裔人口也有四十多萬。猶記得,早前陳雲跟碧樺依(一名土生土長的少數族裔香港人)的一次對談中,陳雲當場被直斥為「排外」。可見,右派族群論的單薄就在於,其所謂的「香港族」,訴諸的其實是一份未經反思、自然而然的香港人一體感,因而,當它遇到一個沒有同樣地想當然、因而有所不解的少數族裔之際,就會產生問題。
如果用「出生地」為坐標來思考香港的族群性,其構成仍是眾數的。我們可以參考另一組數字。根據2011 年人口普查統計,在港出生的人口比例佔60.5%,而32.1%則在內地∕澳門∕台灣出世,其他地方則佔7.4%。換句話,本土公民至少包括了土生土長的港人、陸台澳移民和少數族裔。
因而,香港人作為想像的共同體,必須從以往那種透過直覺得出的一體感,邁向「多族群的公民共同體」。任何以單一的族群想像,或透過仇視其他族群所得出的「共同體計劃」,將無可避免的違反了香港族群構成的本質,並形成不對等的族群關係。結果不僅導致對外排斥,而且造成對內排擠。在此,應當像哈伯瑪斯般區分開族群和人民,前者訴諸文化或是血緣,後者則是跨越族群背景,以自由而平等的公民成員身分,共同參與自我統治。
本土之愛的左和右
如果政治共同體成員的族群背景是多樣,那一個屬於她的本土文化和認同,就不太可能獨尊某一族裔文化。在此,我引入共和主義的視角,以之提倡一種以公民文化為本的認同方案。
正如文首所言,政治認同的重要性,全繫於它為原來鬆散的人民所提供的強烈凝聚力,並塑造出具行動力的集體性主體(collective subject),以之實現民主的要求。
右翼的「族群」和左翼的「本土」,所代表的其實是相當不同的本土文化主張,再次,前者通過訴諸族裔文化相似性,企圖保證一種事先存在的團結一體感(如廣東話、繁體字、華夏文化),後者則是以公民傳統(紀念1966 年天星碼頭的蘇守忠抗爭),和未完成的都市烏托邦(不以中環價值為中心,轉而通過小店、小社區和舊建築建構更為平等的城市本土性),作為認同核心。
在此,左翼的本土主義總是打上了自主和平等的印記,並與我城多樣化的公民實踐緊緊相繫。相較於族群民族主義,左翼本土更接近公民共和主義的那種愛國精神,它有兩項重點值得特別說明。
首先,共和主義肯定本土之愛,因為若要實現各種公共生活的價值,就不能只靠僵硬的法律程序,或有待賢君降臨,而是必須倚賴公民的念念不忘和積極參與。因而,本土之愛是作為一種政治生活的激情,作為自由民主的強烈保證。
其次,共和主義致力於區分兩種愛國觀念,一者是崇尚自由平等的祖國(Patrie)之愛,而另一則是崇拜同族起源的民族(Nation)之愛。按照意大利政治理論家維羅里(Maurizio Viroli)所說,共和主義的愛國指的是保衛、延續,並創造一種體現共和精神的良好風俗習慣,它指的是「一種公民行為模式(form of civic behavior):它的動機來自於對支配或役使他人的反感,以及為共同的自由造出適量貢獻的意願。在他們看來,公民為抵抗內部和外部的敵人而服務於共同自由的意願和能力來自於一種特殊的激情,他們稱之為愛國精神(amour patriae, love ofcountry)」。
因而,左右兩者的分別在於,一者是體現自由民主的公民文化,奠基於公民抗爭的傳統和實踐,例如承載抗爭記憶的碼頭,或「保衛菜園村」能叫城市生活更為多元平等,等等,而其出發點不是族裔出身,並不以族裔文化特徵當作忠誠和團結的根據。
左派的本土概念,以所有公民成員,自覺成為自身主人的過去和當下的種種片刻交織而成,裏頭銘刻了這個想像共同體的特殊經歷和軌迹,凡此種種構成了香港的公民傳統,或維羅里所說的「公民化民族精神」。再次,本土左派的共同文化觀念是公民而非族群的。
政治意志形成過程的民主結構
不管是族群主義抑或是雅各賓狂熱,它們都慣於將「人民」的多元複數特質取消抹殺,並代之以不證自明的同質性或原教子主義式的政治傾向,從而自我投射出「人民」的幻影。然而,這種人民論述,打從一開始,就將眾多非我族類或溫和公民掃地出門。
這威脅到人民主權的原則:每個公民的政治意志平等(這要求公民警惕:愈激進不代表愈有發言權,或愈能象徵民主;另方面,它也抵制多數暴力),以及他們都有同等機會和權利,參與共同體的自我統治。因而,像哈伯瑪斯和羅爾斯等政治哲學家,他們晚年都轉向關注政治意志形成過程的民主規範。所謂公民集體意志的構成,在現代多元的社會情景之中,並不可能廉價地寄託於某一具有特權地位的真理教條之上,而是孕育於公民之間相互平等的傾聽、對話、商討和審議之中,這是民主的承諾,即在異質的公民之間尋找和創造共識的意願。
由此可見,妨礙民主出現的,不僅是赤化的政權、操縱媒體的商賈或市場導向的文化,而且也是公民之間的非理性、缺乏尊重的排斥,例如當下某種盛氣凌人的絕對主義。也就是說,如果公民社會的論述,經常被單一族群利益、極端的言談形式(例如鬧爆文化),甚或特定話題及旨趣所主宰,那末,其他公民的意志和多樣性勢必遭到壓抑,無法得到平等和公允的看待。最後,民主理想之中的公民平等參與(包括政治意見之形成和自我統治),將變得無從說起。
正如法國歷史學者傅勒(Francois Furet) 所指, 「這個人民(指雅各賓主義)雖然在民眾中是具體和少數的,但對於歷史『正常時期』來說人數還是十分眾多的,他們參加革命集會,在那些重大日子上街活動,由此構成了抽象人民的可見可視的支柱」。
說到底,這個可見可視的人民幻影跟民主之距離仍然十分遙遠。
認同的誤解和出賣
這裏的政治病徵,就是把政治意志形成的複雜性拋諸腦後。也就是說,政治,不再是一個不斷豐富固有認同和有待創造的複合領域(存在多重多樣的公眾),而是退化成某種前政治的一元同質之死物。
這就解釋了何以在極右主義者的嘴唇邊,經常出現的指控就是「自己人出賣背叛」之類的說法。在此,有一種不證自明的本土利益或政治傾向,輔以某種絕對同質性作為支撐,作為指摘「自己人」的基礎。正如陳雲常說,只要是香港人,無需思前想後,他們自然就知道何謂本土利益。
可是,這明顯迴避了本土和政治的真實而複雜意涵。讓我引用阿佩杜懷(Arjun Appadurai)的評論作結(他針對族群主義者愛說的出賣論):「這種被背叛的感覺,其核心其實是對自身認同的誤解,因為在這個世界裏,這些認同要承擔的風險高得超乎想像。」民主從來不是容易的事。(二之二,全文完)
明報D04 | 副刊世紀 | 世紀.左右本土 | By 陳景輝( 2013-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