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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線方案」之恐怖

今年4月,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提出了他對於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底線方案」,內容是沿用現時的1,200人選舉委員會作為提名委員會,並把提名人數最多的5位作為候選人,以換取泛民入閘,但其後他極速收回這個方案。最近,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重提此方案並列入其建議之一,而上星期《信報》專訪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她認為坊間可重新討論李柱銘的建議。

難以確保泛民入閘

儘管真普選方案可以有很多種,但筆者實在不能夠接受這個「底線方案」,先不談原則,只談實際操作的問題,究竟泛民候選人能否入到閘呢?現時1,200人的選舉委員會,聲稱是「代表」香港社會的38個界別。其中300人來自工商金融界,300人來自專業界,300人來自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界,餘下的300人則來自立法會、香港地區全國人大代表、區議會以及香港地區全國政協委員的代表。

參考2012年特首選舉,代表泛民出選的何俊仁只有188個提名。底線方案提出把提名人數最多的5位作為候選人,如果中共不想讓泛民候選入閘的話,就要將泛民候選人的提名人數排第6名。要達到這個目的,中共可以支持5個建制派候選人參選,並發動中聯辦機器在背後配票,讓每個建制派候選人平均地拿到大約200個提名,那麼泛民的候選人就自然地變成了第6名,根本就無法入閘。除非泛民有絕對把握可以有超過200個提名,否則泛民能否派人入閘幾乎完全控制在中共的手掌心之中。

作為禍根的選舉委員會

歸根究柢,中共之所以能夠操控候選人能否入閘,當然是因為選舉委員會的構成和設計。在設計方面,「代表香港社會的38個界別」根本就是本質上的不民主。我們根本就無法公平地釐訂功能界別,無法公平決定哪些行業才可擁有多少議席,整件事變成了政治角力和政治分贓。在選舉辦法方面,不少投票單位其實也是機構和公司票,無法反映業界所有從業員和持分者的利益,更出現一人控制多票的情況。例如早前有報道指,電訊盈科旗下的八間公司是資訊科技界的團體選民,其中五間公司登記地址相同,都是電盈大廈,合共五張公司票。所以,選舉委員會委員的選舉,完全是小圈子選舉中的小圈子選舉。

中共要確保泛民候選人無法入閘,關鍵在於選舉委員會各委員的產生辦法和選民基礎。《基本法》附件一及其修正案只寫了一些定義很闊的界別和人數,例如「工商、金融界 300人」。究竟當中即是包含哪些界別和選民,則是由香港法例第569章《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細緻地去定義。在必要時,港共政權可以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設計一套有利他們的遊戲規則,確保建制派和親共人士當選超過八成的選舉委員會委員。《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的修改辦法比起《基本法》容易得多,只需立法會過半數議員贊成便能夠通過,在建制派功能組別議員的護航下,實在易如反掌。

中共能輕易操控提名

先不批評選舉委員會並非普選產生,直接提名權掌握在選舉委員會1200人的手裡,中共便能夠容易操控。就算泛民可以有超過200個提名,若果中共暗地裡賄賂十多個泛民選委,每人派幾億人民幣,成功誘使他們不提名泛民候選人,泛民就不能夠入閘了。雖然真普選可以有很多種類型,但底線方案無疑是與普及而平等的原則相違背,實在不能夠稱之為真普選。

理性討論是民主的基石,公民社會亦需要百家爭鳴的氣氛,真理是愈辯愈明,民間當然可以討論任何的政改方案。市民參與討論政改方案,提升公民意識的同時,能夠分辨到不同方案的民主程度差異。但討論還討論,政客不能夠混淆視聽,企圖將不可接受的假普選方案,偽裝成可以接受的真普選方案然後向市民推廣,這實在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