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填字遊戲:人類渣滓語言循環再用記(代呂四娘貼)

編按:一批以「新力量網絡」牌頭為首的學者(張柄良、呂大樂、葉健民、方志恒等)於政改前後連續幾天撰文,指雖然大部份香港市民支持民主,但以支持「激烈抗爭」手法抗爭者則屬少數,故回應政改態度應盡量跟中央建立互信關係方為理性。文章一出即惹來批評,有獨立媒體作者撰文《敢問呂大樂,市民的位置在哪裡?》狠批新力量網絡學者的說法有意令香港市民缺席於政改討論,高教界學者呂四娘電郵來函要求代貼,他以粗體字改寫呂大樂文章,把呂的文字循環再用後變成另一篇指政改討論不應交予「代理人」手上的生鬼文章,文末轉載了呂文對讀,以及該集團幾篇鴻文供大家鑑閱

片段:高等教育界學者辭退選舉委員會職務抗議政改方案2009 (片段由編輯所加)


人類渣滓語言循環再用記(改篇自呂大樂文章《向市民負責的政治反對派》)

文:第四代香港公民呂四娘

政改爛諮詢當前,向市民負責的政治反對派應有的態度和行動

近年流行視政治為博弈:按這套理解,如何作勢、出牌、叫價往往可以扭轉大局,改變結果。作為一種學術觀點,這當然有它的趣味。而政壇中人對此甚有興趣,這也不難理解;如果技巧較之政治實力重要,則大可專注技術、招式,不用多做最實在的民意蒐集工作。而在媒介傳播可以大大影響政治發展(由燃點具爆炸性的話題、改變社會氣氛到塑造政治人物的形象)的今天,這種注重如何作勢、打牌的想法就更加有吸引力。例如曾幾何時已當奴的大圈阿頭先是虛張聲勢說什麼「在政改問題要與「呂四娘*」玩鋪勁」,企圖勾引四娘上床,待得四娘「烚烚」準備與他上床時,卻一而再祭出「阿爺話」這個博弈沉咭(trump card),說什麼只准到2017至2020才准打真軍,現時連愛撫一下四娘民主芳心的香薰芳案也沒有。

問題是:當應用到現實政治的時候,這一種博弈思維明顯地有其嚴重不足之處。現實政治之不同於一個牌局,在於並不是每一回不同政治勢力之間的你來我往都只在於作勢、叫價。以博弈形式進行的政治交換只適用於某些狀况,到了重要關頭或觸及重要的利益或考慮的時候,參與其中的有關方面不再會無止境的叫價回價,而是總有關鍵的一刻,「醜婦終須見家翁」,底牌是要翻開來見人民的。現實政治說到底是關於人民的權力與實力,阿爺不是上床的那個,底牌(人民支持)是基本因素,這是一個實證的問題。

對於現時社會上——尤其是當奴圈子之中——各種有關面對政改諮詢應該如何回應的討論,其實重點不應在於招式的研究(由區議會互選到擴大小圈子成大圈仔),而是認真估計一下人民意願有多少實力。對於這個問題,在當奴及相關的鳴吠圈子之中,一直存在兩種值得商榷的想法。

一是香港人支持民主,這是毋須再作辯論的事實;既然如此,那麼以任何似是而非形式爭取擴大民主化的成分,都一定有人民支持。二是問題從來不在於廣大人民,而是政改方案過分醜陋,以至沒有辦法廣泛動員,白白錯失說服人民的機會

關於港人普遍認同民主發展,這一點應該沒有太大爭議。一個纏繞香港社會政治發展20多年的老問題,再加上九七之後這個死結愈纏愈緊,多少總能說服人民這個問題終須有一個了斷。但問題是前一種觀點從來沒有清楚交代最為重要的一點,這是:就算在支持民主發展的大方向的人民之中,究竟有幾多人會堅持反對某一個由阿爺主導的方案,鬥爭到底,誓不罷休?這也就是問:究竟有多少市民真的認為在阿爺那中央主導旗幟之下再沒有議價、妥協、讓步的空間?更直接的問:眾北京大爺們真的了解多數市民的共同底線嗎?

至於後一種想法,是對人民的訴求存在一種主觀可以老屈的期望之外,假設了無論叫價如何總能叫人民認命;實情是否如此,是一個實證的問題。

政改討論關乎全民利益不應由個別人物全權代理

就我個人的觀察,我並不認為上面的兩想法是建基於對民情的準確掌握。不過,正如上文所提到,這是一個實證的問題,我樂於接受一種有實證基礎的策略部署、即5區總辭、全民公決。我所反對的,是個別議員、政黨、高官、什麼「商界教父」、學界評論員如呂大樂之流、傳說中在背後發功的一些有強的人物,憑着他個人主觀意願去拋出一套談判策略,一些似是而非的爛評論,並將整個討論道德化陰謀化,例如以防止無休止政治爭拗之名,而向民意代表逐一施加傳媒壓力,減少整個談判過程中反對、否决的空間,再而令爭取民主的運動,變為個別人士表達北大人的強權政治道德及主張的一項黑社會活動

在過去幾年裏,我們經常可以見到這一種十分「政治正確」的支持北大人政治願望的評論,當中參與者所獲得的個人滿足感與成就感及實際利益是相當明顯的(如張炳良之流)。但,作為市民及公共知識分子的一分子,我卻從來不明白為什麼由他們坐在賭桌上享受博弈的樂趣,而市民大眾只站在後排,而且還往往要賠上賭本。這一種關係應該有所改變。今次關於政改的討論與談判,關乎市民大眾的利益,不應該由個別奴才式政治人物及學界爛評論員如呂大樂之流全權代理

我並非主張直接民主;現實上,我們不能不接受代議的安排。正是因為有代議的安排,我們更需要提醒當奴大圈仔的頭目:歸根究柢,他們是要向市民負責。可以想像,一定會有民選議員認為自己是通過民主選舉產生,早已取得明確授權,沒有必要重新認識民意。也可以想像,一定會有議員提出:大不了在辭職之後,若補選失敗,失了議席,他個人負責。我提出的意見是:在這個重要關頭,我們所講的負責並不只是一人做事一人當那麽簡單,而是在關鍵時刻以確實的行動獲取更確實的民意的進一步授權,以致能與當權者進行討價還價,對市民、社會負上責任。

所以,無論是提出5區辭職還是總辭,如果旨在搞一次變相公投,那請提出一個合乎民主政治要求的量度標準——假如補選時沒有51%的投票率,而同時泛民候選人未能得到六成選票,那就基本上是一次失敗。但這是在尊重民意大原則下的失敗,仍然可以、亦理應視為民主的勝利。因為無論選民的所表達的意願如何,那也是民意的成功表達,而非泛民主派的一廂情願。不要以繼續在議會發聲為理由,將薄弱的不参與變相公投的理由掩飾過去,而抹剎了讓人民清楚表達意願的機會

同樣,如果決心發動人民上街爭取民主,那就要動員三五十萬人參與行動。示威不成便變為示弱,這是社會運動實踐的基本常識。為什麽要提出這樣高的要求?為什麼要給自己設定門檻?因為只有如此才能督促政治反對派本着向市民大眾及自己下一代負責任的態度來進行民主鬥爭。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會小心衡量進退得失。 這回政改討論並不是另一場政治博弈,更不應該是一場由一些政治大圈仔挪用市民的籌碼來豪玩的牌局。市民的聲音應有一個更重要的位置。

是時候邀請香港的人民出場,將球踢回給中央及曾當奴圈子中的大小頭目了!

原裝版本:向市民負責的政治反對派
文:呂大樂(曾於11月18日刊於明報觀點)

近年流行視政治為博弈:按這套理解,如何作勢、出牌、叫價往往可以扭轉大局,改變結果。作為一種學術觀點,這當然有它的趣味。而政壇中人對此甚有興趣,這也不難理解;如果技巧較之政治實力重要,則大可專注技術、招式,不用多做最實在的工作。而在媒介傳播可以大大影響政治發展(由燃點具爆炸性的話題、改變社會氣氛到塑造政治人物的形象)的今天,這種注重如何作勢、打牌的想法就更加有吸引力。問題是:當應用到現實政治的時候,這一種博弈思維明顯地有其嚴重不足之處。

現實政治之不同於一個牌局,在於並不是每一回不同政治勢力之間的你來我往都只在於作勢、叫價。以博弈形式進行的政治交換只適用於某些狀况,到了重要關頭或觸及重要的利益或考慮的時候,參與其中的有關方面不再會無止境的叫價回價,而是總有關鍵的一刻, 「醜婦終須見家翁」,底牌是要翻開來見人的。現實政治說到底是關於權力與實力,底牌(群眾支持)是基本因素。

對於現時社會上——尤其是泛民圈子之中——各種有關面對政改諮詢應該如何回應的討論,其實重點不應在於招式的研究(由5區辭職到泛民總辭),而是認真估計一下自己擁多少實力。對於這個問題,在泛民及相關的社會運動圈子之中,一直存在兩種值得商榷的想法。一是香港人支持民主,這是毋須再作辯論的事實;既然如此,那麼以任何形式爭取任何有關民主化的要求,都一定有群眾支持。

二是問題從來不在於廣大群眾,而是民主運動的領袖過分保守,以至沒有膽量廣泛動員,白白錯失機會。 關於港人普遍認同民主發展,這一點應該沒有太大爭議。一個纏繞香港社會政治發展20 多年的老問題,再加上九七之後這個死結愈纏愈緊,多少總能說服大家這個問題終須有一個了斷。但問題是前一種觀點從來沒有清楚交代最為重要的一點,這是就算在支持民主發展的大方向的群眾之中,究竟有幾多人會堅持某一個由泛民主導的方案,鬥爭到底,誓不罷休?這也就是問:究竟有多少市民真的認為在泛民那民主旗幟之下再沒有議價、妥協、讓步的空間?

更直接的問:眾泛民議員們真的了解多數市民的共同底線嗎?至於後一種想法,除了同樣是對民眾的訴求存在一種
主觀期望之外,更假設了叫價愈高便愈有群眾支持;實情是否如此,是一個實證的問題。 政改討論關乎全民利益不應由個別人物全權代理就我個人的觀察,我並不認為上面的兩想法是建基於對民情的準確掌握。不過,正如上文所提到,這是一個實證的
問題,我樂於接受一種有實證基礎的策略部署。我所反對的,是個別議員、政黨、什麼「政壇教父」、時事評論員、傳說中在背後發功的一些有強烈政見的人物,憑着他個人主觀意願去拋出一套談判策略,並將整個討論道德化(例如以防止中方逐個擊破泛民議員之名,而向他們逐一施加傳媒壓力,減少整個談判過程中妥協、轉彎的空間),再而令爭取民主的運動變為個別人士表達個人的政治道德及主張的一項社會活動。

在過去幾年裏,我們經常可以見到這一種十分「政治正確」的個人政治願望的表達,當中參與者所獲得的個人滿足感與成就感是相當明顯的。但作為市民的一分子,我卻從來不明白為什麼由他們坐在賭桌上享受博弈的樂趣,而市民大眾只站在後排,而且還往往要賠上賭本。這一種關係應該有所改變。今次關於政改的討論與談判,關乎市民大眾的利益,不應該由個別議員、政治人物全權代理。

我並非主張直接民主;現實上,我們不能不接受代議的安排。但正是因為有代議的安排,我們更需要提醒泛民:歸根究柢,他們是要向市民負責。可以想像,一定會有民選議員認為自己是通過民主選舉產生,早已取得明確授權,沒有必要重新認識民意。也可以想像,一定會有議員提出:大不了在辭職之後,若補選失敗,失了議席,他個人負責。我提出的意見是,在這個重要關頭,我們所講的負責並不只是一人做事一人當那麽簡單,而是對市民、社會負上責任。

所以,無論是提出5 區辭職還是總辭,如果旨在搞一次變相公投,那請提出一個合乎民主政治要求的標準——假如補選時沒有51%的投票率,而同時泛民候選人未能得到六成選票,那就基本上是一次失敗。同樣,如果決心發動群眾上街爭取民主,那就要動員三五十萬人參與行動。不要以發聲為理由,將薄弱的群眾基礎掩飾過去。示威不成變為示弱,這是社會運動導論的基本概念。為什麽要提出這樣高的要求?為什麼要給自己設定門檻?因為只有如此才能督促大家本着向市民大眾負責任的態度來進行民主鬥爭。因為只有這樣,我們才會小心衡量進退得失。

這回政改討論並不是另一場政治博弈,更不應該是一場由一些政治人挪用市民的籌碼來豪玩的牌局。市民的聲音應有一個更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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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人類渣滓語言循環再用記之二:(老屈和平示威者)超出(知識分子言責)範圍

人類渣滓語言循環再用記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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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對應爛文,比較省時及環保的做法是改動以回敬之。今姑且以呂文再試。
註:(括號為改動之處)

(某財經報)時事評論 |新(投機學棍)思維網 | By (爺)大樂
2010-02-05

(老屈和平示威者)超出(知識分子言責)範圍

我會承認自己思想保守(儒執)。如果(批)「反高鐵」的(和平)圍堵行動也不算是(老屈和平示威者,因)整個過程也只不過是另一種和平的抗爭,那我相信我們已經改變了一貫對社會秩序的定義與理解。(老屈和平示威者)的做法是超出了(知識分子言責)的範圍,而對於這種(走狗)鬥爭的手段,我不表贊同。

讀者可以批評我這一類人對議會政治抱著一份(儒)忠,竟然可以(渴望)在一個不公義的制度底下,玩(和平抗爭)少數(老屈)多數的遊戲。在批評者眼中的(儒)忠,我視之為(驅動真儒家知識分子忠誠支持人民和平抗爭)議會(偽)民主的規範和倫理。假如今天我們可以接受以真民主之名,來衝擊被視為不代表民意的立法議會,他朝到另一種主張的(學棍)舞動他們的(不學有術)旗幟,來圍堵一個由民主(程序)(或(人民)所支持的政黨)取得多數的議會時,我們便(有)話可說。(熟悉福柯對權力分析的社會學學生們都知道),規範與秩序並不只是(霸權)方的壓迫工具,它同時也保障到(霸權)方的(利益)。它不單只會束縛(人民),而是也可限制反對(霸權的人民行動)。全面否定(霸權式的)規範與秩序(刻不容緩,否則)大家都要付出很大代價。

以民主程序追求民主

我當然明白,對很多人來說,在短期之內,根本不會出現民主派執政而受它的反對者所衝擊的可能性(因為我們的(跛民主)選舉制度難以產生這樣的議席分配),所以,也就沒有需要諸多顧忌。而在他們眼中,目的可以令(和平抗爭)手段都變得合理,既然目標正義,那就不必拘泥於什麼假規範、偽倫理了。對於上述意見,我要強調:不(衝擊)議會(偽)民主的(霸權)規範和倫理,最後一定不會達到大家共同追求的真民主。追求真民主的人,既以民主過程來爭取達成目標,亦接受民主程序、(民主)規範對自己的約束。就算特區政府如何(偽稱好民主、爭不著邊際的政改),我們也不可以因此放棄議會(真)民主的規範和倫理(追求)。

我也聽到一種意見,表示(和平)圍堵立法會的行動,百分之九十八的時間是快樂及和平的抗爭,只有少部分人會較為衝動,嘗試一些較多衝撞的動作。而電子新聞所看見的鏡頭,是傳媒的誇大與扭曲,並不反映整個行動的全貌。持這種看法的參與者,視整個過程只是(多元化民主)表達情緒與意見的過程,因此也不怎在意社會大眾對事件的回應。但現實是,社會大眾不會區分那百分之九十八與另外的百分之二,(知識分子言責,就是應努力教育不分青紅皂白的社會大眾學會這種帶有批判思考的區分,而非似非而是不著邊際地為霸權敲邊鼓。)更重要的是,就算整個行動自稱不以嚴謹組織為特色,大眾也不會因此而覺得那百分之二的額外動作或部分人士一時衝動的舉動,與大會無關。現實世界很殘酷,只要新聞鏡頭所見的情況並非虛構,社會便會以此來將整個行動定性。如果大會不認同那百分之二的行為,那它便要(盡力)防止這類事情的發生;假如大會不阻止所謂一時衝動的爆發,也就(被愚味群眾及一眾的霸權打手老屈為)基本上認同了這種行動。

(走狗不僅)沒有(政治)成本,(更會利用被人民唾罵上位)

參與者會問:既然如此,那為什麼社會輿論(有明顯政治立場的除外)並沒有紛紛出言譴責?現在我們所見到的「輿論(紛紜)期」,不是因為(全體)市民一致支持(和平)圍堵立法會的行動,而是(很多市民,尤其是「八十後」的學生、市民,比那些愚民傳媒及幫兇學者眼睛更雪亮,加上)特區政府民望低落,暫時沒有(全部)社會力量會願意公然站在它的一方。特區政府的政治孤立狀態,令(幫兇)輿論未有必要表態。但這並不等於它們對行動沒有(預設)看法。它們知道特區政府持續弱勢,反對行動一定會走向升級,只要爆發暴力衝突,便可(加強)輿論的導向,界定行動為非理性的反社會破壞行為。

或者參與者會追問:那為什麼社會輿論(中的幫兇學者,都在假意愛惜)讚美所謂「八十後」或「自發網民」的一番熱誠與理想(後,卻不太隱晦地批評他們)呢?我想那恐怕只反映出近年香港(的學者,尤其是那些被捧為什麼年青人導師的,)都變得偽善(河蟹)了。很多對年輕參與者的讚賞的背後,其實都留有一手,並沒有完全肯定行動的形式。我當然不會排除很多讚賞出於一種欣賞,但更多恐怕是借(暗批)年輕人的理想主義(去謟媚中央,開脫)特區政府。而這些(走狗)的聲音其實沒有(政治)成本,當(暗批)行動過了火位的時候,他們毋須承擔後果,(只會被人民唾罵。)反而事後可以(借此加強)指摘,怪責參與者不知分寸,(將人民對他們的唾罵,算為參與者對他們「中立」調停建制與人民矛盾橫加攻擊,而他們也可以名正言順以「中立」調停人自居。)有時候,我覺得發出這些廉價(走狗)聲的(幫閒文痞,只會激化人民對建制的反感),將參與者推向過激行動的邊緣,而不是真正分擔風險的同路人。

組織者(只)須交代行動

最後,問題是:不再採取和平行動又如何?作為一種選擇,這當然只有(個別)參與者才能決定。只要(組織者)說得清清楚楚,讓所有參與者都知道其中意義,並且願意承擔後果,旁人沒有必要干預。事實上,在未來的行動中,參與者的成本或風險是會增加的。經過(和平)圍堵立法會之後,特區政府及警方均很難繼續以同樣方式來維持秩序。

(特區政府及警方)的壓力來自三方面:
一是持另一種意見的市民會認為市中心秩序失控而警員未能有效執法,需要交代;
二是警隊內部也必然有意見認為長期如此下去,前線警員將難以判斷如何執法;(三是中央大爺會對特區失控嚴加追究,此種壓力一眾當奴文丑自然連提都不敢。)三種壓力均會促使有關當局要向參與行動的群眾發出信息(例如事後發出告票),使他們知道日後若然公然移動鐵馬、衝擊現場都不可能是全無風險的行動。可以想像,在「輿論(抹黑)期」過去之後,行動的風險將會是另一種狀況。關於這一點,組織者一定早就心中有數,亦早有準備。

筆者指出存在風險這一點,並非想打擊行動,而是所有行動組織者都有責任向參與者交代清楚。最終是否行動,如何行動,組織者與參與者自有他們的想法,(各自)承擔。作為結語,只想一再強調,(暗批和平示威者含意歹毒),不是隨便一句說只是要求(參與者慎防被抹黑),便可自圓其說。(幫兇學者其實想達到的,就是在作為「中立」調停人的幌子底下,向霸權獻媚,企圖令霸權將之收為己用,甚至奉為國師,在「中立」的幌子底下繼續當奴。以老屈和平示威者作為手段,是典型的妓女型學者所為,此等文妓權盡可夫,諳嫻國粹,深得自馮道以迄郭沫若之道。)

作者80前後港大粹佬、《第乜差代香港人》典型人辦,看似對社會學似懂非懂的井底社會學家,擅寫有中國特色的小農包DNA籮底社會學評論,近年醉心自我完成「世代矛盾論」的偉大學者。
改寫者港大非粹派、抗拒對《第四代香港人》老屈式論述之士,比人辦對社會學家更無知,惟有改良社會學家的鴻文自娛。惟對人口減少狗口增加深感憂慮。

文章編號: 19890604201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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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信報財經新聞 P13 | 時事評論 | 新思維網絡 |
By 呂大樂 2010-01-19

衝擊立法會超出和平抗爭範圍

我會承認自己思想保守。如果「反高鐵」的圍堵行動也不算是衝擊立法會,而整個過程也只不過是另一種和平的抗爭,那我相信我們已經改變了一貫對社會秩序的定義與理解。衝擊立法會的做法是超出了和平抗爭的範圍,而對於這種鬥爭的手段,我不表贊同。
讀者可以批評我這一類人對議會政治抱著一份愚忠,竟然可以接受在一個不公義的制度底下,玩少數服從多數的遊戲。在批評者眼中的愚忠,我視之為議會民主的規範和倫理。假如今天我們可以接受以真民主之名,來衝擊被視為不代表民意的立法議會,他朝到另一種主張的群眾舞動他們的政治旗幟,來圍堵一個由民主派(或自己所支持的政黨)取得多數的議會時,我們便無話可說。規範與秩序並不只是一方的壓迫工具,它同時也保障到另一方。它不單只會束縛我們,而是也可限制反對我們的人。全面否定規範與秩序,大家都要付出很大代價。
以民主程序追求民主
我當然明白,對很多人來說,在短期之內,根本不會出現民主派執政而受它的反對者所衝擊的可能性(因為我們的選舉制度難以產生這樣的議席分配),所以,也就沒有需要諸多顧忌。而在他們眼中,目的可以令一切手段都變得合理,既然目標正義,那就不必拘泥於什麼規範、倫理了。對於上述意見,我要強調:不顧議會民主的規範和倫理,最後一定不會達到大家共同追求的真民主。追求真民主的人,既以民主過程來爭取達成目標,亦接受民主程序、規範對自己的約束。就算特區政府如何令人討厭,我們也不可以因此放棄議會民主的規範和倫理。
我也聽到一種意見,表示圍堵立法會的行動,百分之九十八的時間是快樂及和平的抗爭,只有少部分人會較為衝動,嘗試一些較多衝撞的動作。而電子新聞所看見的鏡頭,是傳媒的誇大與扭曲,並不反映整個行動的全貌。持這種看法的參與者視整個過程只是個人表達情緒與意見的過程,因此也不怎在意社會大眾對事件的回應。但現實是,社會大眾不會區分那百分之九十八與另外的百分之二。更重要的是,就算整個行動自稱不以嚴謹組織為特色,大眾也不會因此而覺得那百分之二的額外動作或部分人士一時衝動的舉動,與大會無關。現實世界很殘酷,只要新聞鏡頭所見的情況並非虛構,社會便會以此來將整個行動定性。如果大會不認同那百分之二的行為,那它便要防止這類事情的發生;假如大會不阻止所謂一時衝動的爆發,也就基本上認同了這種行動。
鼓掌沒有成本
參與者會問:既然如此,那為什麼社會輿論(有明顯政治立場的除外)並沒有紛紛出言譴責?現在我們所見到的「輿論真空期」,不是因為廣大市民一致支持圍堵立法會的行動,而是特區政府民望低落,暫時沒有社會力量會願意站在它的一方。特區政府的政治孤立狀態,令輿論未有必要表態。但這並不等於它們對行動沒有看法。它們知道特區政府持續弱勢,反對行動一定會走向升級,只要爆發暴力衝突,便可改變輿論的導向,界定行動為非理性的反社會破壞行為。
或者參與者會追問:那為什麼社會輿論都讚美所謂「八十後」或「自發網民」的一番熱誠與理想呢?我想那恐怕只反映出近年香港人都變得偽善了。很多對年輕參與者的讚賞的背後,其實都留有一手,並沒有完全肯定行動的形式。我當然不會排除很多讚賞出於一種欣賞,但更多恐怕是借年輕人的理想主義去批評特區政府。而這些鼓掌的聲音其實沒有成本,當行動過了火位的時候,他們毋須承擔後果,反而事後可以參與指摘,怪責參與者不知分寸。有時候,我覺得發出這些廉價鼓掌聲的只是將參與者推向過激行動的邊緣,而不是真正分擔風險的同路人。
組織者須交代行動
最後,問題是:不再採取和平行動又如何?作為一種選擇,這當然只有參與者才能決定。只要說得清清楚楚,讓所有參與者都知道其中意義,並且願意承擔後果,旁人沒有必要干預。事實上,在未來的行動中,參與者的成本或風險是會增加的。經過圍堵立法會之後,特區政府及警方均很難繼續以同樣方式來維持秩序。
他們的壓力來自兩方面:一是持另一種意見的市民會認為市中心秩序失控而警員未能有效執法,需要交代;二是警隊內部也必然有意見認為長期如此下去,前線警員將難以判斷如何執法。兩種壓力均會促使有關當局要向參與行動的群眾發出信息(例如事後發出告票),使他們知道日後若然公然移動鐵馬、衝擊現場都不可能是全無風險的行動。可以想像,在「輿論真空期」過去之後,行動的風險將會是另一種狀況。關於這一點,組織者一定早就心中有數,亦早有準備。
筆者指出存在風險這一點,並非想打擊行動,而是所有行動組織者都有責任向參與者交代清楚。最終是否行動,如何行動,組織者與參與者自有他們的想法,一力承擔。作為結語,只想一再強調,衝擊立法會含意深遠,不是隨便一句說只是要求官員出來對話,便可自圓其說。
香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四代香港人》一書作者

文章編號: 2010011939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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