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xico, 1982. ©Alex Webb/Magnum
所謂街頭攝影,不過就是在街上隨便拍,可以題目先行,等待決定性瞬間,也可以自由發揮,捕捉隨意識瞬間。我就比較喜歡拍人,拍動物,不喜歡拍死物。很多朋友笑我是地鐵裡的偷窺狂。沒辦法,變態的城市,走在變態的地方,對著許多變態的人。但相比起一些真正的瘋子,我倒覺得自己是打著煲呔的紳士。
Mexico, 1982. ©Alex Webb/Magnum
街頭拍攝的源頭不知在哪裡,只記得街頭神話布烈松(Henri Cartier - Bresson)和他的弟子們,讓我迷上街拍。你如果覺得我偷窺,只是因為拍得不夠好,因真正好的圖片,總會讓人忘掉他媽的隱私。能夠在這些大師的相片裡露面,付錢還來不及,只因我知道,那剎那的真實的自己,會隨著美學經典流傳許多個世紀。更何況那個每天洗臉後梳理出來的面孔,可能連自己也不認識,活了一輩子也不認識。
SPAIN. Valencia Province. Alicante. 1933.
Henri Cartier-Bresson/Magnum
街頭攝影在香港很困難,大多只能偷拍,很少人能在鏡頭前當你不存在,繼續自己的情緒和動作。拍攝者,有時必須面對責難,還有罪咎感。這很難說清對與錯,那個老掉牙的道德題目,我沒興趣翻炒。只覺得,如果有那麼一天,所有人都以肖像權為名抗拒遊走在街道上的鏡頭。那麼,街拍的死期也就到了,洞穿殘酷世界的大師們也可以進墳墓去了。
或許那時候,大家都必須相信,相片那些裡千偏一律實肥扮瘦的側面,懶可愛的大頭,架妹式貼面v字手勢、擠出來的倒模笑容,就是百分之百的自己。那些正在沉思、疲憊、奔波、在街角流淚,在酒吧接吻,在得意間雀躍的傢伙,都只是一碌假狗吧?不必解讀城市,不必解讀人物,不必解讀自己,因為到處都是無意識的、不自覺的虛偽。嘿,說這話,得罪很多人了?
GRENADA. Gouayave. Bar. 1979.
Alex Webb/Magnum
一直跟朋友在談論街拍與隱私,大家都為街拍悲哀,但只有Bruce Gilden的拍法,半年來讓我無話可說,不知從何辯護。我相信,那種近乎強姦式的抓拍,遲早會被打一身的。看看下面那條片子,那傢伙說些甚麼。認同,還是不認同,我至今還不知道,但是他的作品的確獨一無二。爭論當然少不了,大陸著名的攝影博客1416上便吵得很兇,博主卻說,她快要到紐約去了,希望在街上遇到這個瘋子。
一位唔識死的朋友,大半年來在西九龍某區黑夜暴力街拍,還傻頭傻腦拿著大閃燈兜口兜面飛燈狂爆。在非法聚賭的搬運工,在車廂狂打茄輪的男女,在街角豪情撒尿的醉漢......終於,他那台不肯借給我的Leica MP,還有那枝我買不起28mm鏡頭,幾乎被人解體。如果不是多事的警察叔叔來得不是時候,那條粉皮大概要睡兩星期醫院吧。
曾目擊他街拍的證人家驊說:「有一晚我與成班舊同事聚會後,粉皮當場表演爆燈,硬趙街頭一對打車輪的男女,所以你一講我就估係佢囉.....唔怪得好耐冇見過佢啦..... 原來入咗廠.....」但其實條友無入廠,執到!
那粉皮如此解釋他的理念:「黑夜就好像存在天然面紗,你會隱若看到裹頭的景象。但在日照的情況下,帶有隱密景象,是不會明顯出現的。我嚐試用手揭開面紗,看看裹頭的種種。我不強求他們歡迎我,我會反省自己所作所為是否帶有挑釁性。」我倒希望他繼續拍下去。
日本黑幫大佬
by Bruce Gilden / Magnum
有報導這麼說:「出生於布魯克林的 Bruce Gilden 絕對是你最不願意在街上遇到的那種攝影師,這位六十有餘的大叔滿口髒話,像拳手一樣工作,用口水擦鏡頭,對拒絕其鏡頭閃光的人惡語相向。 他被稱為 “archetypal street photographer”,以彪悍的拍攝習慣聞名,這種彪悍也為他的攝影作品灌入了一种極強的精神力量,來源於絕不旁觀,肉搏生活,把街頭生存哲学帶進藝術——在Gilden看来,一切人與物的影像都是他神聖不可侵犯的私人財產,一定要殘酷地“奪”回來,即便與被拍攝者幹上一架也在所不惜。」
他還說:"I'm known for taking pictures very close, and the older I get, the closer I get."
我不敢想像,香港街頭能否接受這頭野獸......
Merida. 1983. Drunk, New Year's Day.
©Alex Webb/
為甚麼影像串流只能放在文章最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