掟蕉政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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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議員在施政報告發表當日「掟蕉」引來社會熱烈討論,身邊年青的朋友也「忽然政治」, 加以作出評論。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一些反對意見,他們用「阿媽」式的語調說這樣是「唔守規矩」、「好無禮貌」等等。聽後我相信香港真的是一個天真和單純的地方。

環顧東亞的議會文化,如台灣、日本和南韓,莫說「掟蕉」,即使在議會其間大打出手也時有發生。當然我不是鼓吹或贊成暴力,但當一個制度無法順利表達民意進行改革時,透過一些激進行為的確可以吸引公眾關注從而向政府施壓。

大家可知道香港立法會議員的起草權基本被廢,大部份議案由政府提出,即使成功提案亦要直選議員和功能組別議員分組點票才可通過。因此推行改革可說是難過登天。難道大家相信只在議事廳內把聲音提高八度就可成功改變政策?如果是真的,就不用那麼多人用鮮血來換取民主了。

其實,香港最缺乏的是政治人才。

如果那天曾特首氣定神閒地拾起那香蕉,然後吃掉。結果會是怎樣?當然吃掉蕉後,生果金審查會繼續受人批評,黃毓民大喊的一千元生果金依然沒有著落。但這是甚麼?

這就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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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呢張正啲

Agreed. You really have to

Agreed. You really have to give LSD a lot of credit for energizing the electorate. Their acts are not radical but practical given the fact that all rules and customs favor the status quo. Disobedience (not violence though) is definitely the way to go.

According to a song from the musical, Evita, "Politics is the art of the impossible."

黃毓民出蕉

“七一效應”煙消雲散,08年的立法會選舉,社民連長毛梁國雄能否連任被看淡。選舉結果出乎社會的意料,梁國雄在新界東選區,在泛民陣營中是以最高票當選連任:而社民連主席黃毓民,在九龍西選區亦是泛民陣營中最高票當選。

04年被“七一效應”送進立法會,梁國雄將街頭戰士的工作用議員身分在立法會發揮,以對抗特首曾蔭權及對抗特區政府為己任。而黃毓民則是以能言善辯鬧人夠勁馳名於世,兩人高票當選,註定曾蔭權及特區政府有難。

選民再次將梁國雄送入立法會,絕對不會是讚賞梁國雄的議員工作出色,與黃毓民高票當選的政治含義相同,反映很多市民對曾蔭權及特區政府不滿。選民對黃毓民和梁國雄的專長是十分清楚,不會期望他們當選後會為社會帶來實質的改變,亦不會那麼天真相信社民連能夠為香港帶來普選,選民是推舉黃毓民和梁國雄為吶喊的代言人,希望佢哋痛罵曾蔭權及特區政府,為市民出氣。兩人高票當選,同時反映出「主流民主派」的表現令支持者不滿。

當下的政治氣候,痛罵、批評和反對曾蔭權及特區政府、會贏得市民的喝采,社民連必定愈走愈激,上屆相對較「保守」的陳偉業,今屆也以「積極進取」的新姿態登場。黃毓民立法會初會曾蔭權立即出蕉,報答選民知遇之恩;但出蕉是姿態硬心太軟,戲劇效果唔夠震撼,以後每當曾蔭權需要出席立法會之時,社民連三位議員應該帶埋阿媽嗰對鞋出席,從此曾蔭權列席立法會必定戴著頭盔,娛樂性豐富。

議會文化的變質

議會文化本來就是一個文明的政治文化,它源於古希臘但發揚光大於歐美。民主之所以地位比其他的政治制度崇高、受擁戴,是因為民主是由民選的社會精英來代表不同社會階層與利益團體,以文明理性而又科學的方式,在莊嚴的議會上,討論、互相磨合、達成共識、制定政策。民主政制是預先假設人是有是非之心、人是有理性的,由民選出來的議會代表,必是集文化、修養與知識一身的有識之士。因此,我們相信民主是一個文明而又理性的政制,可以避免古代之武力解決不同意見,以殺戮來決定財富與資源分配的野蠻行為。而且,社會精英亦會維護社會整體利益,也不會犧牲小數人,代人民作出一些有智慧的選擇。

黃毓民與梁國雄的行為,很明顯是因自己窮於理,未能引起議事代表的共鳴與支持,以霸道而又野蠻的行為去宣洩一己的情緒,這明顯地告訴支持他的選民,他們不懂得以理服人。既然如此,他們就不應該入議會,不如留在街頭,他們隨時可以到議會踩場,掟香蕉或蕃茄,起碼不會成為國際笑話。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沒有修養的人一旦可以爬近權力,又或者已經掌握到權力,他們抗拒權力腐化的能力也比較低。陳水扁是一個例子,民主是他的榥子,用來謀取私利。因此,陳水扁不顧社會分化的後果,搞台獨來撓亂社會秩序,最終目的是方便自己貪污,最要命的是,令到台灣一些深綠選民失去了辨別是非黑白的能力。台灣帶暴力的議會文化因此亦淪為國際笑柄,台灣的人民亦因此而蒙羞。相信香港是一個文明的社群,希望一些自以為是社會精英的議員,不要香港人為你們的愚蠢行為而蒙羞。

因為工作的關係,很多時間都可以接觸到很多的社會大眾,由其是草根階層的人們。這些香港的草根階層,知識水平不太高,因著香港的資訊自由,他們亦得到很多的社會知識。他們學得也快,聽到似是而非的道理,就會真心地相信。不過,他們亦非常聰明,而且眼光也很遠大,祇要我們能向他們細心解述,他們亦絕對懂得作出正確的選擇。希望我們這些社會"精英"要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不要祇做一些掟香蕉、舉橫額、上街故意製造衝突的表面功夫,瞞天過海。公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這句小孩都識得的名言,請小心牢記。我沒有投黃毓民與梁國雄等人的票。不過,我是納稅人。我希望這些靠鼓吹暴力的議員停止浪費納稅人金錢,好好利用寶貴的議事時間為港人作些實質的建樹。更重要的,是不要叫我們為你們個人的野蠻行為蒙羞。民主政制,問責是重要的一環。議員代表選民向政府問責,同時亦要向選民負責,而且並不是單單向投自己一不票的選民負責,是對所有香港人負責。

民主是手段抑或是目的

歐美在二次大戰期間,將一個殘酷的戰爭,變造一個正義之戰。以民族自決來維持戰鬥的情緒,將殺戮變成爭取民主的正當手段。美國因戰爭而走出經濟大蕭條,更挑起意識型態的對抗,從中漁利(販賣軍火,控制中東地區的石油、以美元來作各國匯率的基礎,使到美國可以印美金來支持自己的經濟),以歐美的民主政制作為核心價值。人民與人民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為了民主而互相仇視,互相殘殺。美國因此而雄霸了上個世紀。我們今天可以看到,資本主義沒有制衡的時候是如何的腐敗,虛有其表。今天,我們可以明白,民主的真諦,並不是去爭取民主,為民主而戰。我們要清楚知道民主祇是一個手段去實踐民主的內涵,民主的目的是人民的利益我們是要為爭取社會公平、自由、法治,人民安居樂業,和平共處而戰,並不是為民主而戰。

因此,我們的"尊貴"議員,希望你們不要再跟我們說廢話,不要互相標籤。自認是民主派的,我們見到的,祇是你們民主的光環,但也看不到你們為我們作了多少建樹,我們看見你們光環正在失色。建制派的,也不要過份高興,盲目地支持政府,使你們變得像一條狗,永遠不會成為一個真正的領袖。因此,我有理由相信,香港到現在也未能培養出一些有素質的政治領袖,過早實行民主,會將香港台灣化。民進黨總統大選大敗給國民黨,我們一些豪無政治智慧的民主派議員還說要學民進黨打制衡牌!香港的政治"精英"何以連基本的政治思考能力都沒有?

何來議會文化?

香港的議會,又唔係普選出來,又唔講理(靠舉手,靠逢迎阿爺),講咩議會文化呢?
唔掟蕉,對唔住啲選民啦!

「理性」與「平和」之濫觴

看見很多位在不本站的偽理性主義者,常常高舉「理性」與「平和」之符號(如果不是「守規矩」或「尊重議會」之類更低層的符號),忘了「理性」與「平和」之目的何在。

議會是用作議事之地,但議事與議論並無本質上的意義,議事的目的並不只是作決定,也是改變社會理解議題與政策的地方,不能達到這個目的,就是議會失效。香港長年議會失效,論政無法有效改善政策,統治者繼續維持殖民政策,乃「理性」與「平和」都不能補足,把其他已經民主化議會的常規引入香港討論,實乃瞎子摸象,只知其名字相同而知內容不同。史實上各國在民主化與民族化初期,議會都有暴力文化,這並非民粹主義所致(說此詞之人根本不懂何謂民粹),而是建制發展落後實際所需,例如台灣的萬年國會,又或者係英國貴族院(現在英國下議院有權強行推行非民選上議院不同意的法案,但古時不是),又或者日共行刺日皇,又或者汪精衛行刺攝政王,根本比比皆是,因為單靠「理性」與「平和」,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至於 jane tse 之文把不相干之事胡亂勾搭(例如「為了民主而互相仇視」而不寫「為了主權而互相仇視」;例如「搞台獨來撓亂社會秩序」而不是「搞反分裂來撓亂社會秩序」;「台灣一些深綠選民失去了辨別是非黑白的能力」而不是「反綠營人士失去了辨別是非黑白的能力」),不是第一次也,以前也寫了香港民主派乃英治的最大執政黨(而不寫香港民主派乃英治的最大反對黨),真是可列入中學教材。

對啊,議會失效

不如下次拎刀殺人,沒有抗爭,哪有勝利?

搞清楚害怕和抗拒的對象

我第一次看到議會暴力,是在台灣。那是民進黨人在國民黨全面掌控傳媒和議會投票贏面下,無可奈何的傳媒突破手段,而且是在國民黨滿以抹黑民進黨的如意算盤下才能出街的。當然自有文武百官專家學者搖頭唾罵等訪問作導讀配套。那是我生平第一次對中國讀書人賣笑賣肉起切齒憎恨。
我一直以為香港比台灣先進,沒想到十多年後,我們才有鹹脆花生一小碟,而那些捍衛法制的上等港人就做足了全套。
小弟所受的英式教育不一定比這些人少,小弟對安定繁榮、搵食、制建法制威信的期望也不一定比他們低。但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講道德公義可能陳義過高,香港的天地早已不容了。但分配不公平的程度,到了影響人的生存和下一代的切身利益時,再講規矩制度,無疑是認賊作父、助紂為虐。這些嘴臉我在台灣見多了。
我相信不少香港人害怕和抗拒台式議會抗爭。但怕的背後是甚麼?怕我們淪落到老翻自己所看不起的台灣社會?怕趕走那些成日恐嚇要走、但又死唔放過任何一個刮盡香港利潤機會的資本家?怕嚇驚那位一早已和台灣眉來眼去阿爺的心?還是怕動搖到我們對建制痴纏依賴而生的安全感?當真真正正影響民生政策的政制、議事規則、議員組成等項目在制度暴力下偏離市民利益時,上等人不管麻鷹管雞仔,反而大花唇舌斤斤計較呀邊個有無著恤衫打呔、呀邊個係生出大聲定蓄意無禮,呀邊個又無坐定定開會浪費公帑,但對整個香港政府官商勾結昏庸亂政視若無睹者,那是暗渡陳倉聲東擊西出賣市民的共犯。
蠢人墨守成規,昆蠢人去墨守成規的是賤人。

判準的基礎?

麥君提出理性符號與『後殖民境況的議會失效』的錯置。

是以毓民的行為若單靠偽理性論述去論斷,這充其量只是簡單的思維習作。

至於毓民掟蕉是否為個人接納,立場則是非常之多(例如這裡的回應),不同意的也可逐一討論

閣下的『殺人』提議,如果不是意念(太過)新穎,就是有點挑釁的味道:既不討論麥君的『偽理性』是否確當,也不提出其他判斷『毓民掟蕉』的道德基準。或許君的回應確非為了挑釁,或許君真心認為『剝奪他人生存權』是合理的抗爭手段吧。

確實不明白質問的基準

既然「古惑的狼」沒說明他的質問了什麼基準,那麼整個問題就很難回答。不過,就樂生流氓一事我寫了不少使用暴力的基準,雖然今次的面臨暴力的對象不是記者,但是還有參考價值。

「樂生流氓」後讀:什麼暴力是不該的?
http://www.inmediahk.net/node/258232

該文最後一段我問了哲學課常問的問題:「殺人為何不對,為何警察又可以殺人」。當然,這一段的原意並不是回應「古惑的狼」,因為你有刀,政府有槍,你有槍,政府有坦克,你有坦克,政府有軍團,我要說問的問題並不是與政府鬥暴力,而是問及針對暴力的雙重標準態度。

香蕉、福利、反對派

社民連三子出「蕉」,成為全港市民熱門話題。
有市民phone in 大氣電波節目,大讚掟得好,亦有市民認為他們把「暴力」(雖然我不認為暴力是恰當的形容)帶入議會。
暫不討論掟蕉是對是錯,應看出「蕉」背後的問題:為甚麼有人支持掟蕉?為甚麼反對派議員高票當選?
若果社會是真正的和諧,各方各面的人都享有應有的福利和尊重,他們便不會積蓄怨氣,透過民選議員表達。

曾主席、唐英年、陳太批評社民連做錯,但他們卻忽視了社會上出現問題:貧窮與不公義。
以上三人的表現亦突顯他們欠缺社會觸覺和遠見。如果他們想香港的議會政治走入曾特首言下的「第三道路」-中間溫和,應進入社會,聆聽市民聲音,努力爭取社會上普遍市民所需。

可是,香港特區政府11年施政失敗加上各大政黨未能爭取落實市民所求,社會貧富落差甚大、親疏有別,導致有市民投選反對派。
若他們或反對所謂「暴力」的人想反對派消失,是否應想想如何從基本做起,改善各方所需而不是如此短視呢?

到底有誰該負起掟蕉事件起因的責任呢?是反對派或是其他立法會議員或是政府?

那,扔蕉是做得好?

我們應該鼓勵議員在心儀議案無法通過、官員失職時準備雞蛋、蕃茄、香蕉、糞便、小李飛刀?
反正他們無需負起掟蕉事件起因的責任吧?我這樣理解,對嗎?

沒錯,怨氣是基於反對派和政府,但發洩怨氣的方法,至少麻煩遵守最低限的紀律甚或法律
我不介意偉大的社民連每次開會都搵曾特首娘親發洩、甚至幹他祖母曾祖母的屍骨也不介意,因為這只是道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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