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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政總外暴動 5人判監55至40月 2少年入教導所

9.29政總外暴動 5人判監55至40月 2少年入教導所

(獨媒報導)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46人被指在政府總部外參與暴動,其中一宗8人案件,5人開審前認罪,1人在審訊中途改為認罪,餘下2人經審訊被裁定暴動罪成,還柙至今日(21日)於區域法院判刑。區院暫委法官鄭念慈指,暴動規模不小且針對政總,被告以黑衣和蒙面來掩飾身份,但考慮各人有良好背景,只因一念之差而犯案,最終判其中5人監禁4年7個月至3年4個月不等。兩名案發時年僅14及15歲的男生,則被判入教導所。

被告為:謝曉峰(案發20歲、現23歲)、姓馮男學生(案發15歲、現年18歲)、14歲男學生、曾憲嘉(案發24歲、現27歲)、黃昱翔(案發20歲、現24歲)、劉燕嫦(案發29歲,技術員)、游茜茹(案發22歲,產品檢測員)和范瑜(案發30歲、現32歲,髮型師)。

區院暫委法官鄭念慈指,本案暴動規模不小,歷時30分鐘,參與者針對金鐘政府總部,又築起「傘陣」,用欄杆及雜物堵塞夏愨道,導致交通幾近癱瘓。案發時大量人群聚集,本案被告被捕時身穿黑衣及以口罩遮蓋容貌,目的是掩飾身份、避免負上刑責。

對於辯方求情指案件出現延誤,鄭官指雖然案發至今有3年時間,但審期早於2021年1月定下,看不到有延誤檢控的情況。然而,他考慮所有被告案發時均沒有案底、背景良好,只因一念之差而鑄成大錯,認為可就此酌情減刑。

考慮過往案例及本案案情,對於曾向政總投擲物品的被告,包括謝曉峰、曾憲嘉、黃昱翔和范瑜,鄭官以監禁4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鄭官指各人過往沒有案底及背景良好,乃因一念之差而犯案,扣減2個月刑期。黃及范早於審前覆核階段表示認罪,故獲減刑至3年4個月。

謝經審訊被裁定罪成,鄭官指縱使明白判監會對他帶來沉重打擊,影響前途及未來就業機會,令家人失望,但個人情況並非減刑理由,因此沒有進一步扣減,判監4年7個月。

曾憲嘉開審時不認罪,但在審訊中途、鄭官裁定影片可呈堂後,才改為認罪,其時法庭已花了大量時間處理相關證據,而影片拍得他嘗試用橡筋向政總投擲硬物。鄭官只給予十分之一的認罪扣減,最終刑期為4年1個月。

鄭官考慮游茜茹沒有實質使用暴力、過往無案底及一念之差而犯案,但在審前覆核之後才表示認罪,只能獲五分之一的扣減,故判監3年5個月。

至於兩名案發時分別年僅14及15歲的男生,鄭官平衡年輕人改過自新機會、懲罰罪行及社會福祉等因素,判處二人入教導所。

以下為各人判刑:

謝曉峰:監禁4年7個月
姓馮男生:入教導所
14歲男生:入教導所
曾憲嘉:監禁4年1個月
黃昱翔:監禁3年4個月
游茜茹:監禁3年5個月
范瑜:監禁3年4個月

第六被告劉燕嫦(案發29歲,技術員)因在獄中隔離檢疫,因此押後至周五(25日)判刑。

控罪指8名被告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的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237/2021、DCCC1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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