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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連登留言「打狗」、「殺狗」 放射師否認煽惑傷警受審 錄影會面稱令示威者反思目的

涉連登留言「打狗」、「殺狗」 放射師否認煽惑傷警受審 錄影會面稱令示威者反思目的

【獨媒報導】一名29歲放射師,涉2019年12月於連登討論區一則有關示威者戰術的帖文,發布一則留言問「反包成功係諗住點?」,並提到「打狗」和「殺狗」等,指「冇共識冇得搞」,事隔近3年被起訴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他否認控罪,今(24日)於區域法院受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警方於2022年3月擷取涉案留言和拘捕被告,被告於警誡錄影會面稱不肯定留言是否由他發出,但解釋「打狗」和「殺狗」分別指襲擊和殺死警員,而留言是問句,問發文者想使用武力做什麼,可令示威者反思其目的是想洩憤抑或攻擊他人等。控方望將被告案發前後的其他帖文呈堂,指當中多次以「黑警」、「狗」等侮辱性方式稱呼警員,又表示支持「勇武派」及使用武力達致政治目的,與其犯案動機相關,惟辯方反對,認為與本案無關。暫委法官香淑嫻考慮後認為與案相關,批准呈堂。

被告楊尚樺(現年29歲,放射師)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控罪指他2019年12月5日在香港,意圖使香港警務處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他於2022年10月首度提堂。

被告由大律師郭憬憲代表,控方代表為高級檢控官黎靖頎。

連登帖文提「反包圍」戰術 被告留言「打狗」、「殺狗」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是「廢john三世」連登帳戶的擁有人,2019年12月2日,連登帳戶「你要戰便作戰」於連登討論區發布一篇主題為「【戰略】再唔改變,好快會有第二次 POLY!!」的帖文,提及「精銳勇武要遠離大隊,應對鄧小強包抄戰術」,並建議「精銳勇武」一開始就不跟隨大隊,在警方防線外圍等待衝突發生,直到包圍網完成時從外圍幫助「手足」打開缺口,又進一步談及此做法的好處和疑問問答。

其他連登用戶其後加入帖文的討論,就「反包圍」戰術提出其他建議,如不與警方作任何正面對抗、挑釁誘敵、建立類似物資站的臨時據點、打游擊及地下化、勇武派分小隊自主行動自由發揮、避開陣地戰等,「你要戰便作戰」亦不時作出回應。

至12月5日凌晨3時許,被告使用「廢john三世」帳戶回應,提及:「反包成功係諗住點?1) 搶裝 2) 打狗 3) 殺狗 4) 齋圍 冇共識冇得搞」,控方指被告留言前無任何內容提及「殺狗」,亦只有一項留言提及「打狗」。「你要戰便作戰」翌日對留言作出回應:「救入面既人出黎最優先,其他視乎現場情況,如果突圍果時打到D狗訓低曬就做乜都得啦」,並於2020年1月4日宣布正式成立「戰術研究學會頻道」,促進戰術討論。

控方指,該帖文及涉案留言均為公開發布,公眾無需登記帳戶均可瀏覽,而警員於2022年3月4日在網上擷取及保存該帖文內容時,已有477個讚好及256則留言回應。

控方指案發前後稱支持「勇武派」、提「黑警」及「狗」

控方指,於涉案留言作出的前後半年,即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期間,「廢john三世」頻繁發表多篇關於當時動盪社會事件的帖文,當中不少針對警員,包括多次以「黑警」、「狗」等貶義及具侮辱性的方式稱呼警員,又表示支持反修例運動中的「勇武派」及使用武力達致政治目的,其中以「狗」稱呼警員當時在連登受廣泛應用。

案發後逾兩年、2022年3月被捕

控方指,2022年3月21日,偵緝警員14798截停被告,就被告以「廢john三世」發布的兩則留言,以煽惑他人罪將他拘捕。警員同日檢取其手機,發現裝有連登應用程式,及已登入「廢john三世」的帳戶,又在其住所檢取了電腦、iPad等6部電子裝置,手提電腦顯示被告2022年1至3月在連登有104項瀏覽紀錄,桌上電腦顯示2022年3月於連登有85項瀏覽紀錄。

警誡下解釋「殺狗」為殺警 指留言屬問句、令示威者反思

被告被捕後進行三次警誡錄影會面,承認「廢john三世」帳戶屬他,亦是其唯一連登帳戶,他自連登論壇啟用後已開始使用,亦認知連登操作,包括會員及非會員均可看到他發出的留言。被告續指,理解「你要戰便作戰」發布帖文是表達想使用武力,而「第二次Poly」是源於「第一次Poly」示威者佔領理大,當時大學內化學實驗室被人取化工原材料製造武器。

被告續指,不肯定涉案留言是否由他發出,但解釋當中含義,指「反包」代表「脫離包圍網」,「搶裝」指示威者在突圍時「攞嘢走」,「狗」是社會氣氛不良好時侮辱警察的稱呼,「打狗」指襲擊警員,「殺狗」指殺死警員,「齋圍」指什麼也不做,只是站着,而「冇共識冇得搞」是問示威者其實想怎樣、想達到什麼目的,留言中的四個項目並非選擇或選項,而是列點及分段的分法,涉案留言是一個問句。

被告又指,認為涉案留言可令示威者反思其目的是想洩憤、攻擊他人抑或進行其他行動,又指他留意到示威者當初訴求和實質行為不是很一致,留言是想問發文者想使用武力做什麼、使用武力到什麼程度,為何要這樣做等。至於「你要戰便作戰」的回覆,被告理解他是想表示想使用武力離開,救包圍網內的人出來。

控方指考慮社會背景、被告其他帖文等可證意圖

控方指,被告不爭議發布了涉案留言,但爭議留言是否構成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員的行為,及被告是否具煽惑他人的犯罪意圖。控方認為法庭可就2019年反修例風波引起的暴動或非法集結等運用司法認知,並指考慮到帖文內容、上文下理及討論,涉案留言用字,包括被告對「打狗」和「殺狗」含義的招認及於其他帖文對「狗」稱呼的使用,留言時社會動盪事件的背景、留言受眾、回應及後續討論等,認為涉案留言構成煽惑他人傷害警員。

控方又指,考慮到被告頻繁使用連登並熟知其運作,亦必然對涉案帖文及留言於動盪社會背景發布知情,而被告選擇發布具針對性的留言並引起回應,加上案發前後就相關議題發布的帖文、及於錄影會面的招認,可證被告具犯罪意圖。

辯方反對將涉案留言以外帖文呈堂 指與案無關

辯方反對控方將三類證物呈堂,包括「廢john三世」於連登發布的13則其他帖文標題和截圖、被告 iPhone 手機內容的照片、及被告部分錄影會面招認。大律師郭憬憲指,涉案留言以外的帖文並非於案發當日發布,與控罪無關,是純傾向性證供;而被告已同意擁有涉案帳戶及發出涉案留言,其電話照片與案件議題不相關、涉大量與控罪無關的個人資料,如呈堂會不合比例地侵犯其私隱。就被告於錄影會面被問及涉另一罪行的留言,承認該留言是他發出,辯方亦指呈堂對被告的損害遠超舉證價值。

控方回應,「廢john三世」發布的其他帖文,發布時間與案發時間相近,亦同樣針對社會事件,與其犯案動機相關;而被告警誡下指留言意圖是望引起示威者反思,但其案發前後帖文的說法能反駁有關證據,相關帖文並非相關性而是比重問題。控方又認為,被告手機的內容與案相關,至於錄影會面屬同時包括開脫及招致罪責的「混合式供詞」,須作全面考慮,雖然當中提及另一罪行,但相信專業的法官不會受到影響。

官裁可呈堂 稱與案有關

暫委法官香淑嫻押後考慮後,裁定上述三類證據均可呈堂,認為相關證據與本案兩項議題,即涉案留言是否構成非法煽惑他人傷警的行為,及被告是否具煽惑他人的犯罪意圖有關,接納相關證據對被告的偏見損害不會超乎其證據價值。香淑嫻又指,有關另一罪行的錄影會面內容,可令法庭作完整全面考慮,知道相關答問背景和提供平衡畫面,故批准呈堂。

案件明早續審。

案件編號:DCCC 103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