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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蒙面法遊行 8人否認暴動 控方:閉路電視拍得2人拆起磚塊

反蒙面法遊行 8人否認暴動 控方:閉路電視拍得2人拆起磚塊

(獨媒報導)2019年10月6日示威者發起反《禁蒙面法》遊行,共26人被控暴動罪,其中8人否認暴動、管有攻擊性武器和使用蒙面物品等罪,控方今(9日)作開案陳詞,指各名被告於暴動範圍被捕,其中2名女被告曾拆起及搬動磚頭,過程被閉路電視鏡頭拍下,案發時年僅13及16歲的男生則攜有鐳射筆、士巴拿和噴漆等物品。

8名不認罪被告為:謝芷盈(案發22歲)、學生吳俊傑(案發16歲)、學生李苑瑩(案發21歲)、文員黃為瀚(案發31歲)、設計師周貝家(案發33歲)、學生高家慧(案發17歲) 、13歲少年及學生蘇家揚(案發16歲)。本案為區域法院案件,審訊移師至西九龍法院進行。

控方指閉路電視片段拍得2名被告拆起及搬磚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有超過500名示威者集結於軒尼詩道的暴動範圍,警方於5時25分設立防線,惟示威者沒有散去,他們做出多項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包括以雜物築起路障、掘起路上磚頭、拆掉欄杆、投擲硬物和汽油彈,以及用雨傘作掩護等。其間至少2名穿反光衣人士被汽油彈擊中。示威者亦築起「人鏈」,把物資從銅鑼灣傳送至灣仔。至5時52分,警方展開驅散行動,於軒尼詩道409至429號一帶拘捕了本案8名被告。

控方指稱,閉路電視片段顯示謝芷盈及李苑瑩曾拆起及搬動磚塊,謝亦被拍到曾投擲物品及手持一部無線電對講機。

2人被搜出士巴拿、噴漆和鐳射筆等

各人被捕時均身穿深色衣服,部份人戴防毒面罩、手套、頭盔等裝備。其中第七被告、13歲男生被搜出一支噴髮劑、一支清新噴劑、2支士巴拿、一塊錫紙包裝內藏2粒球狀物品及一支鐳射筆。第十被告蘇家揚則被搜出一個士巴拿、一支黑色噴漆、一個打火機及2粒用錫紙包裹的球狀物體,內藏粉末。

8人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6日在灣仔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交界,及史釗域道至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參與暴動。

13歲男生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蘇家揚另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5人另各自被控「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謝芷盈則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廚師陳振羚(31歲)於今年6月承認暴動罪,判監3年7個月,她已就刑期提出上訴。學生曾令兒(現19歲、案發16歲)則在上周開審前承認控罪,獲准保釋,以等候同案被告審訊後才處理判刑。

案件編號:DCCC 28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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