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警務處擬3.6億建數碼平台 日後毋須警員陪坐燒碟

警務處擬3.6億建數碼平台 日後毋須警員陪坐燒碟

【獨媒報導】警方保存影片證據的方法,仍然是用DVD,保安局計劃斥資3.59億元更新數碼影像處理平台,並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保安局長鄧炳強今午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解釋,現時警員必須在燒碟期間守在電腦前,確保過程未被干擾或存取;若其他警區或警局需要觀看影帶,DVD要「車嚟車去」,途中可能有遺失或保安風險。當局估計,減省複製、維護、查詢及遞送DVD時間及工作量,每年理論上可慳8,823萬人手開支。

去年保安局首次提出建立中央數碼影像平台,以及開發第三代人事資訊通用系統的要求,兩者初步估算花費3.9億元及1.9億元。鄧炳強今向保安事務委員會再交代進度,表示兩個項目的非經常性開支均有下調,最新報價是3.59億及1.42億元。

稱平均傳輸速度為10Mbps

保安局文件顯示,現時警方會將閉路電線、警隊拍攝器材和網上片段,經警隊電腦複製成「主複本」及「工作複本」,在過程中負責案件的警員必須留守在電腦前確保DVD複製成功,確保過程未經授權干擾及存取;而完成複製的DVD,要以防干擾財物封套密封「主副本」,存放在證物房,以作為呈堂證物。

而目前警隊內部網絡結構並非為高解像度的檔案頻繁高速傳輸而設計,目前警隊的網絡速度又要與警務處其他應用程序共享,文件稱警隊實際的平均傳輸速度為10Mbps,低效率阻礙影片分享,亦增加對DVD光碟複製的依賴。

現時DVD跨隊跨局須「車嚟車去」

鄧炳強表示,近年要處理的影片數量及檔案容量日益增加,現時的做法是將影片儲存到DVD光碟中,形容做法繁瑣及不便,而利用中央數碼影像平台可以更省時及提高效率。

他又指近年多以高清影片拍攝,檔案大細過往3年增長2.6倍,在去年每次複製一個檔案平均處理的數據容量約為80GB。當其他警務人員需要檢視其他隊伍的影片時,警員需要預約車輛將DVD「車嚟車去」,無法即時檢視具調查或情報價值的影片,影響刑事調查工作。另外在輸送期間,亦會出現遺失或受損風險。

無標題
鄧炳強

慳8千萬人手、買DVD錢

不少議員對警隊仍用DVD燒碟,稱感到驚訝,其中民建聯黃俊碩指警隊「都幾落後」。他問現時平台費用慳了的錢,是否來自人手開支。鄧炳強承認節省的八千多萬元,主要是人工開支,例如警員在燒碟時要「望住佢碌」、「慳咗買DVD錢」。

無標題
黃俊碩

黃俊碩再問,文件顯示局方只有17萬預留「保安風險評估及審計」,以及「私隱風險評估」,他關注價值3.59億的系統,保安開支是否足夠。鄧炳強表示是內部系統,非常安全,「除非畀人Hack入系統」,但目前為止未試過,即使資料外洩多屬「人為犯錯」,他強調現時警隊的數據中心「相當安穩」,而17萬的用途是外判予承辦商測試系統。

法律界林新強關注,法庭系統是否可以兼容警方數碼系統,鄧炳強表示警方現時多以USB手指「拎上法庭播」、「已好平常」。選委界馬逢國關注內部保安,鄧炳強指即使其他隊伍要求觀看,同樣要申請,新系統可設定權限,例如讀取期限,是否有權複製,而系統可監察人員足跡,「邊個睇,睇咗幾多次」都有紀錄。

無標題
馬逢國

稱新系統全是與案證據 無刪除時限

同為選委界的尚海龍問到影片保儲期限,鄧炳強指中央數碼影像平台的片段,會儲存至案件調查完成為止,沒有設置刪除的時限。他補充當警員認為「有用」的證據才會放在中央數碼影像平台。日後警方計劃在全港安裝的約二千支閉路電視鏡頭,鄧炳強指相關影像將會保存31日,之後刪除。

委員會未有人對兩項建議表示反對,撥款建議將會交予財委會。局方另外在會上透露,警方擬斥資52億興建的5G系統,將於明年才向委員會報告。

無標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