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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表揚榜」上榜準則 包括完成「不可能」任務公務員

「行政長官表揚榜」上榜準則 包括完成「不可能」任務公務員

(獨媒報導)特首李家超在《施政報告》稱要設立「行政長官表揚榜」獎勵計劃,到底要表揚什麼人?立法會文件透露,獲表揚的貢獻包括不同範疇,例如超標超額完成重要項目、節省資源又大幅提升效率,以及克服艱難完成「不可能」任務等。文件又指公務員事務局會公開宣傳上榜的「好故事」,讓公眾更「清楚認識公務員團隊優秀的面貌」。

在公務員事務局呈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政府計劃在2023年第二季推出「行政長官表揚榜」獎勵計劃,每3至6個月定期公開表揚團隊或人員。文件指獲表揚的貢獻可包括不同範疇,例如帶領機構文化革新、推廣無私義工服務、克服艱難完成「不可能」任務、節省資源又大幅提升效率,以至超標超額完成重要項目等。

局方指,獲表揚的團隊或人員數目沒有限制,但必須是「極為出色的表現」才會獲表揚。局方正籌劃獎勵計劃各項推行細節,目標是2023年第二季公布首輪獲獎名單。

5.4萬元賞公務員旅遊 疫情特准用於本地消費

另外文件又提及各類獎勵公務員計劃,其中一項是「長期優良服務旅行獎勵計劃」。該計劃獎勵已連續服務滿 20 年或以上,工作表現持續優良的人,可以在整個公務員生涯中獲得一次獎勵,金額以實報實銷形式發放,獲獎人員可以彈性選擇一名同行人士,使用獎勵金額做一次性旅行。

根據2022/2023年度,獎勵金額為每位27,470元,即一名公務員連同行人士,可獲取逾5.4萬元。本來該計劃只准許出發至香港以外地方旅遊,但自2020年開始新型肺炎影響出行。政府在2021年7月起實施特殊安排,准許未能使用獎金外遊的人員及同行人士,可以申請使用獎金用於本地消費,但該些本地消費的開支須與旅遊開支相若。

局方指,該特殊安排普遍受得獎人員歡迎,將實施至明年3月31日,局方會因應疫情發展作出合適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