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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電「暗」中加價 行會難以把關

本周二(12月11日),中電和港燈公布明年電費加幅。近一個月,不少傳媒引述接近電力公司的消息,指中電的加幅較通脹高。環保團體也建議方法減輕加價的影響。然而,一個重要問題是,政府有沒有權力限制甚至否決加電費呢?說下來有點複雜,難以仔細闡述。然而,筆者在此帶出一點:行政會議未必能夠像回應巴士或隧道公司一樣,可以降低甚至否決加價。

電費簡介
電價包括兩部分,即基本電費率和燃料價條款收費。基本電費率是指兩電出售電力給香港境內客戶的總收入,除以相應出售電力總數。燃料價條款收費是指兩電透過這帳目可得出政府和兩電所議定的標準燃料成本,與兩電的實際燃料成本之間的差異。如果實際成本較多,兩電會向客戶多收款項,反之兩電會回扣給客戶。

每年10月,兩電提交下年度的電費的基本電費率,由行政會議審批。兩電向政府提供未來兩年度最高電力需求,銷售和購買電力數量,基本電費率,電費穩定基金結餘等項目數據。此外,政府跟兩電在2008年1月簽訂新的《管制計劃協議》(俗稱利潤管制協議),在下半年批准兩電跟著五年的發展計劃,同時預測在這段期間的基本電費。

電費如何加價?這是秘密
細節到了。《管制計劃協議》中文版附表三B(2),列明電費檢討:

一、如當年度的下一年度的預測基本電費率(「建議基本電費率」)不高於行政會議為該年最近一次獲批准的預測基本電費率5%,毋須再由行政會議批准。
二、如建議基本電費率超過限額,但不超過該限額5%,如果行政會議批准,兩電可實行建議基本電費率,毋須作出發展計劃檢討。
三、如建議基本電費率超過(一)所載的限額5%,將須盡快進行另一次發展計劃檢討。

即是說,這不是簡單的「5%規則」,而是如果最終釐定的電費,沒有超出五年發展計劃時所批准的預測基本電費率的5%,電力公司便可以推行新價木格,而不必再向行政會議申請批准。參照2011及2012年中電電價。2011年基本電費為每度80仙,2012年的是每度84.2仙,加幅5.25%,但仍低於發展計劃預測的每度86.3仙。行政會議無權過問。補充一句,電費檢討不包括燃料價格調整條款帳,而電力公司在境外投資資本並不包括在利潤管制協議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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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當局提供有關電力公司就五年發展計劃及周年電費檢討補充資料的保密安排(資料來源:立法會)。

那麼中電這幾年預測的電費率是多少呢?去年底有能源諮詢委員會成員也回應不知道。直至今年初,時任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曾經要求兩電提供一些關於加價的資料給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成員,但兩電只能以機密文件方式告知,只能給議員在會上閱讀。

行會難干預
相信讀者仍記得中電去年獅子開大口,申請加價9.25%嗎?其實,這9.25%包括增加平均基本電價6.25%,以及增加26.2%的燃料價條款。結果,在民意強大壓力下,中電才剔除額外資本開支和事先回扣差餉及地租,減低加幅。港燈去年也加了6.33%電費,只是後來調低用電量低的用戶電費加幅,令九成用戶的加幅低於4.97%。即使如此,兩電仍能透過燃料價條款大幅加電費,而行政會議不能干預調整。

電費未來有加沒減
這暗示政府(行政會議)無力在電費檢討制度內限制中電加幅。政府惟有在2008和2011年,推出電費補貼,定額補助住宅用戶電力戶口,以減輕電費開支。然而,只要燃料成本上升,市民也要捱貴電。在2009年,政府剔除中電發展計劃中,104億元投資液化天然氣接收站項目,以減低中電的資本開支,限制固定資產,但是,從內地引入天然氣,若按照中電說法,新氣源價格是現有氣源3倍,以此推算,整體電費加幅高達23.5%,還沒有計算相關管道及改裝機組的投資金額。

筆者不是把希望寄托於行政會議,反而建議由立法會把關。筆者只想說,兩電為香港帶來光明,但加價的機制,似乎較有方程式計算的巴士和地鐵公司黑暗。行政會議也不能像巴士和隧道公司那樣,可以否決加價。這反映兩電跟政府討價還價的權力,遠較其他公用事業大。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